華商周澤榮打贏澳媒誹謗官司,竟引來澳議會情報與安全委員會“關切”
(觀察者網訊)
近年來,澳大利亞媒體和政客屢屢炒作所謂的“中國滲透”,華裔商人成了他們的攻擊目標。日前澳籍華商周澤榮打贏了一場澳媒對其的誹謗官司,但判決結果不但引發一些澳媒記者的不滿,甚至引來該國議會情報與安全聯合委員會的“關切”。
據《澳大利亞人報》等澳媒2月22日報道,澳大利亞聯邦法官當天裁定,《悉尼先驅晨報》及其前亞太編輯加諾特(John Garnaut),曾在一篇2015年的報道中誹謗了澳大利亞知名華商周澤榮。

《悉尼先驅晨報》截圖
這篇報道暗示周澤榮曾賄賂前聯合國大會主席約翰·阿什(John Ashe),並指控其在澳大利亞建立起的商業帝國是靠向政府官員行賄所得。此外,報道還稱他應該被引渡到美國。
聯邦法院法官韋格尼(Michael Wigney)在判決中表示,加諾特的這篇文章使用了“嘲諷和貶低”的口吻及“聳人聽聞和誇張的語言”。
法官最終判決《悉尼先驅晨報》所屬的費爾法克斯媒體集團(Fairfax Media)及加諾特賠償周澤榮28萬澳元(約合134萬元人民幣),並承擔至少10萬澳元(約合48萬元人民幣)的訴訟費。
事後,周澤榮感謝了澳大利亞法院的判決,宣佈將28萬澳元的賠償金全額捐給澳大利亞退伍軍人及其家屬。

周澤榮 圖自《悉尼先驅晨報》
《悉尼先驅晨報》和費爾法克斯媒體集團旗下另一家媒體《時代報》則聲稱將提起上訴,兩家報紙的發言人稱,該報對法官沒有維護他們的公共利益抗辯“感到失望”。
與此同時,法院的判決引發了某些澳大利亞記者的不滿,例如這位澳大利亞戰略政策研究所(ASPI)分析員,《衞報》、《澳大利亞人報》記者Fergus Ryan就危言聳聽地渲染道:“澳大利亞的誹謗法已經從保護商業和政治精英變成了對國家安全的全面威脅。”

這一判決結果也引起了澳大利亞議會情報與安全聯合委員會的“關切”, 其主席安德魯⋅哈斯蒂(Andrew Hastie)更是在一份聲明中宣稱他“擔憂”這一判決會令“有責任心”的澳大利亞記者難以再向澳大利亞公眾披露重要的“國家安全問題”。
其實,早在2018年6月周澤榮起訴澳媒誹謗案開庭後,哈斯蒂就曾揚言誹謗法可能會被“武器化”,他在議會發表演講時呼籲全面修訂誹謗法,聲稱記者在撰寫有關“外國干涉或影響”的報道時,會被澳大利亞的“對手”利用這些法律。
當時澳大利亞司法部長克里斯蒂安·波特(Christian Porter)也附和稱,新南威爾士州已經在討論對全國統一的誹謗法進行改革的問題。他又宣稱:“誹謗是一個非常複雜的領域,需要考慮的許多問題之一是,誹謗法與國家安全問題的交集和內在關係。”
《悉尼先驅晨報》當時也稱,來自澳大利亞各地的總檢察長已經召開會議,同意讓誹謗工作組討論是否需要對誹謗法進行改革。
加諾特曾是《悉尼先驅晨報》的前駐北京記者,是特恩布爾(Malcolm Turnbull)擔任澳大利亞總理時,總理和內閣部門的首席國際顧問。他也是澳大利亞前駐華大使羅斯⋅加諾特(Ross Garnaut)的兒子。

加諾特 外媒資料圖
澳大利亞前外長鮑勃·卡爾(Bob Carr)曾將加諾特描述為“澳大利亞媒體反華恐慌的領導者之一”。

近來,澳大利亞的華商屢屢引發媒體關注。澳大利亞廣播公司2月6日報道,澳方取消了中國商人黃向墨的永久居留權,並拒絕了他的入籍申請。
澳媒稱其被指“與中國官方有關聯”,並向澳大利亞政黨捐獻至少200萬澳元(約合963萬人民幣),澳國內媒體因此屢次大肆炒作“中國干涉澳內政”,雖然澳大利亞法律當時並不禁止外國人或公司向澳大利亞政黨捐款。
在2017年費爾法克斯傳媒和澳大利亞廣播公司的一項調查中,周澤榮的名字也在其中,澳媒稱其和黃向墨累計向自由黨和工黨捐款670萬澳元(約合人民幣3416萬元)。
調查還稱,澳情報機構“澳大利亞安全情報組織”(ASIO)2015年曾針對接受這兩人的捐款向這兩個政黨發出過警告,聲稱兩人與中國政府有關。
對於澳媒的這些炒作,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當時回應稱,有關報道完全沒有任何事實根據,充斥着猜測臆想,根本就不值一駁。希望有關媒體能夠客觀看待中國的發展和中澳關係發展,多為兩國人員之間加強友好交往,增進互信合作做一些有益的事情,不要把時間和精力浪費在這種特別無謂的、沒有任何意義的、而且我認為是惡意炒作的報道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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