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大麻旅遊業興起 該國專家警告監管阻礙行業發展
(觀察者網訊)隨着加拿大大麻合法化,大麻旅遊公司正在加拿大的主要城市悄然興起,人們可以通過參加旅行團參觀大麻種植基地,並嘗試和購買大麻產品。但加拿大專家警告稱,由於大麻法案的一些限制,已經阻礙了對旅遊公司在大麻旅遊業服務上的探索,影響商業和經濟的增長。
據《星島日報》3月5日報道稱,多倫多就有一家嘗試經營大麻旅遊的公司,正在為來自加拿大或國外達到法定年齡的遊客,提供個性化的大麻旅遊。其中如乘坐加長豪華轎車、製作大麻壽司和捲煙課程,以及大麻瑜伽等。不過由於安大略省的大麻店開設進度較慢,在該地區,這種旅遊的運營模式暫時是基於自帶大麻。

大麻旅遊中的捲煙教程 圖丨Global News
該公司負責人抱怨稱,最初的商業計劃是讓遊客在參與活動之前,先到零售店購買大麻。但由於安大略省的零售店開放進度比較慢,導致公司業務也進展緩慢。截至目前,該公司在該地區只組建了十個團左右。
該負責人還指出,公司做市場營銷時對一些監管範圍不甚瞭解,擔心會在推廣上誤入一些灰色地帶。
對此,加拿大著名大麻律師特瑞娜·費舍爾(Trina Fraser)表示,加拿大的《大麻法》中有關營銷的部分是以《煙草法案》為藍本的,很多地方處於灰色地帶。其中,阻礙大麻旅遊業的主要問題是營銷限制,如通過網絡在線銷售大麻。按照大麻法案規定,在未設置年齡限制的網站和社交媒體上,禁止任何形式的大麻促銷,違反者會受到高額罰款(目前暫未有人因此被罰),此舉意在保護加拿大的未成年人。
費舍爾警告稱,這些為保護未成年人設置的限定,已經阻礙了加拿大商業和經濟的增長。但加拿大營銷協會大麻組主席瑞克·莫斯克尼(Rick Moscone)則對此持有樂觀態度,他認為隨着時間的推移,加拿大對大麻限制會變得更加寬鬆。
觀察者網瞭解到,雖然加拿大已經實施“大麻合法化”政策,但大麻目前仍是聯合國禁毒公約規定的嚴格管制品,在絕大多數國家攜帶、吸食大麻仍屬違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也明確規定大麻屬於毒品。如果在加拿大登機回國前吸食了大麻,即使沒有攜帶,下飛機時如被查出吸毒,等同於在國內吸毒,根據不同情況,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戒毒條例》。
如果攜帶、行李夾帶大麻入境時被中國海關查獲,無論數量多少,都不屬於“非法持有”,而是“走私”行為,屬刑事犯罪,將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