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洋被列入被執行人名單 被曝需賠2千萬
企查查官網內容顯示,國內男明星楊洋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被列入被執行人名單,立案日期為2019年3月4日,執行法院為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


據瞭解,上海新文化國際交流有限公司起訴楊洋違約未出演電視劇《漢之雲》,索賠2000萬。
據新京報報道,楊洋方工作人員表示,“新文化和楊洋經紀公司已達成調解協議,但新文化跳過調解協議向法院申請執行,楊洋經紀公司已委託律師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
電視劇《軒轅劍之漢之雲》由張雲龍、關曉彤主演,於2017年8月播出。
7日下午,@悦凱娛樂 通過官微發佈律師聲明表態,楊洋與上海新文化國際交流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的“判決敗訴”為不實信息。
其中介紹,楊洋與新文化國際交流有限公司一案原本雙方已達成和解,但是委託人履行完畢和解義務後,對方不僅譭棄和解約定、拒絕履行己方義務,又利用調解書的執行效力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聲明表示,已通過法律程序重新啓動案件再審。

根據企查查信息,悦凱娛樂的大股東是上海件稱企業管理中心,楊洋的經紀人賈士凱持有該公司99%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