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執行!歷經8任公安局長的杭州版“白銀案”塵埃落定
據微信公眾號“杭州日報”(ID:hangzhoudaily)3月8日消息,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9年3月8日,杭州中院依法對20餘年前作案的“淳安系列強姦案”罪犯錢財桂執行死刑。
26年間,妹妹的意外死亡,胡建華如夢魘般揮之不去。和妹妹的最後一面,還是她遇害前不久,妹妹剛來和哥哥商量完自己的婚事。彼時,她已懷有兩個月身孕,卻在清晨被人發現衣不蔽體死在黨校門口石階上。
匪夷所思的是,幾個月後,當地又發生了一起強姦未遂案。這兩起案子,曾令當地人談之色變……
黨校門口驚現女屍
1993年11月22日,最早發現“蘭”遇害,是幾位早起的晨練者。
在淳安縣委黨校門口的石階上,她衣不蔽體地躺在角落裏,已無氣息。時任淳安縣公安局副局長餘樟春接警後馬上趕到了現場,“天還是黑的,是那年淳安最冷的一天,霜凍很嚴重,被人發現的時候 ,大概5點多鐘,現場場面很難看,隨後也馬上定性為強姦殺人案。”

案發現場
在當時不到4萬人口的淳安縣城,這起惡性強姦殺人案件迅速發酵——因為縣委黨校地處淳安鬧市,眾多趕早的過路人成為不同時段的目擊者。一章姓公務員回憶稱,“我那時還是初三,早上上學就看到路上有血跡,到黨校門口越來越多,再往上看,就看到一塊白布像蓋着東西,還有很多警察站着,從此以後,學校就規定 ,放學回家必須男生陪着。”

陰影處為拋屍點
餘樟春回憶稱,淳安縣城不大,這個案子發生後,影響很大。很多女工,在開發區罐頭廠、絲綢廠上夜班的,一個人不敢上下班,要男人陪着。
不過,在雜亂的案發現場,餘樟春他們盡最大可能收集了毛髮等物證,這也成為當下錢某某在案發20多年後落網的關鍵所在,“勘查工作非常細緻,因為技術原因,還把毛髮等物證送到了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瀋陽刑警學院去比對DNA,但當時沒有結果。”
躲過死劫的遇襲者
“蘭”遇害後,淳安警方不斷擴大排查範圍,從開始的開發區擴展到碼頭,以及以千島湖鎮為中心,逐漸擴展到周邊的威坪鎮等地,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次年的3月25日,於淳安技校附近,同樣發生了一起強姦殺人未遂案,而案發地距離黨校,不到300米路程。

第二起案件案發地技校門口
這在當地引起恐慌。一時間,鎮上女性都心生恐懼,害怕夜間單獨外出”——“僥倖”的是,當年已經47歲的受害者張女士,在被性侵後躲過了死劫。
據辦案民警分析稱,她是被從後面用繩索勒住了脖子,隨後遭到性侵, 可能施暴者認為她已經死了,就這麼躲過了死劫——儘管如此,張女士在後半輩子並不好過,街坊鄰居説,“事發後,好幾年沒看到她出門”。
而在2016年2月,未見案件昭雪的張女士,已經辭世。

兩起案件案發地如圖示
20多年間,淳安縣公安局局長換了八任,卻始終未放棄對這兩起陳案的追兇。
2017年1月6日,淳安縣公安局專案組民警在DNA樣本檢測時發現 ,淳安其中一脈姓氏族羣有作案嫌疑,並在隨後的1月13日晚間,確認了錢某某個體樣本與案發現場提取檢材完全吻合。

淳安公安局DNA實驗室
打工者“錢某某”
犯罪嫌疑人錢某某是2017年1月14日上午10時許,在淳安縣威坪鎮被抓獲的,而此時,他和另外一名女工,在威坪大橋鋪設人行道地磚。

被抓捕前的嫌疑人
——“為什麼抓我?”
——“幹過什麼事情你自己心裏清楚。”
聽到這一句,戴着白帽子的錢某某面部僵硬,一言不發,不到1米67的身高,蜷着更顯矮小。
已經50歲的他,終於沒有逃出自己24年前的“犯下的孽”——在隨後的警方偵查中發現,錢某某在1990年已經結婚,案發後逃至杭州、安徽歙縣等地,有些時候,也出現在淳安縣城,直至在老家打工時落網。
新聞發佈會上,淳安警方通報稱,“錢某某在案發後一直比較隱忍,在村裏也捨得吃虧,沒犯過什麼事,給偵查帶來了難度。”
在得知24年前的強姦殺人案已經告破,餘樟春説,“在當時沒有破案,壓力是非常大的,一直記掛着這個案子。這次淳安公安局總算為受害者昭雪了,聽着高興,大快人心。”
“錢某某”被抓獲的消息,也讓淳安警隊非常“振奮”,一位陳姓老民警説,“這是我們多年的一個心結,案子破不了,總覺得抬不起頭,對不起老百姓,好在我們一直沒有放棄,就覺得有希望,也一直在努力。”
哥哥:妹妹被害前已有身孕
正義終不缺席
這麼多年,哥哥胡建華心裏難受時,就給妹妹寫信,然後燒給她,並安慰自己,案子一定會破的——淳安前後八任公安局長,他都去找過,對方也和他説,案子,一定會破的。
現在想回去,胡建華見過妹妹的最後一面,是1993年11月20日,她從千島湖鎮坐渡輪回來,和家裏人商量結婚的事情——原本,她的婚禮定在1994年元旦,那個時候,已經有了兩個月的身孕。
“她在紡織廠做工,本來要凌晨一點才下班的,可能那天晚上太累了,就提早下班了,”——而據淳安警方偵查推測,“蘭”遇害時候,大致在11月21日晚間的11時前後,而在排查過程中稱,“附近淳安縣委招待所的人,聽到外面有人喊叫,以為是打架,沒有下樓看。”

胡建華的感謝信
據淳安警方透露稱,當時,“蘭”後腦勺被硬物擊中,失去反抗和呼救能力,隨後被加害——但不管如何,胡建華還特意寫了封一人多高的感謝信,想送到公安局——用來寫字的紅紙,是他特意去鎮上買的,“我還要告訴已故父母,被害的妹妹,是人民公安為我們報仇雪恨,讓你們在九泉之下得以安息……”

如今的黨校門口
兇手曾上訴,最高院複核:死刑
2017年11月24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錢財桂強姦案公開宣判,以強姦罪判處錢財桂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錢財桂使用暴力手段,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被害女性發生性關係,並致1人死亡、1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公訴機關對被告人錢財桂所控罪名成立。
被告人錢財桂曾於1984年3月至5月,在淳安縣城區趁夜多次猥褻婦女被以流氓罪判處有期徒刑,1989年刑滿釋放後,又在該城區連續針對深夜獨行女性施暴,造成被害女性死傷,作案後潛藏二十餘年逃避偵查,犯罪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主觀惡性極深,社會危害極大,依法予以嚴懲。被告人錢財桂在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適用期間實施強姦犯罪,應適用作案當時法律。
據此,杭州中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錢財桂犯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宣判後,錢財桂提出上訴,經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經最高人民法院複核,核准以強姦罪,判處錢財桂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