藐視法庭被判監禁1年?俏江南創始人回應
【綜合/觀察者網 阮佳琪】
據香港明報13日報道,原俏江南董事長、台灣藝人大S的婆婆張蘭,日前因藐視法庭,被香港法院判處監禁一年。
報道稱,張蘭在2015年出售俏江南股份時,先後向原告及法院瞞報資產,且事後毫無悔意,再加上判決當日未出庭,行為被認定構成藐視法庭,香港法院已下令將其拘捕和送交監獄。
張蘭的律師隨後發表聲明回應稱,該案仍在等待排期開庭,還未做出最終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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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這次案件源自張蘭於2013年12月以逾2.86億美元,向投資公司CVC(CVC Capital Partners)出售俏江南82.7%股權引發糾紛,至2015年2月,CVC與張蘭鬧翻後尋求仲裁併獲頒禁制令,禁止張蘭轉移在港總值逾5178.4萬美元的資產。同時香港法院也要求,張蘭需向CVC披露旗下每一項價值逾50萬元資產的清單。
不過,張蘭只曾於2015年3月披露擁有121.8萬美元存款、若干北京物業及擁有兩輛汽車。CVC不滿再度追究,質疑張蘭有違法庭頒令並出售資產,甚至未有全面披露資產清單。法官在去年3月已判令張蘭藐視法庭,並於2018年7月27日舉行聆訊進一步判罰。

法官指出,張蘭曾透過代表律師於今年2月份致信高院,不會就判罰作任何呈請,其後再於2月28日表明,未收到張蘭指示提交呈請或反對高院頒令,法院也一再向張蘭的代表律師書面提醒其行為已構成藐視法庭罪,務必出庭,但直到3月5日張蘭仍未出現。
考慮到張蘭已被判資產凍結令,加上原告CVC意圖追討收購俏江南總值逾2.86億美元款項,張蘭又沒有意圖作出補救或道歉,也沒有任何良好理由去解釋為何未能出庭,甚至持續蓄意違令拒絕交代資產清單,因此被判實時監禁。
對此,張蘭的律師今天(13日)發表聲明稱,針對CVC的不實指控,張蘭女士聘請香港著名資深大律師餘若海出庭抗辯。香港高等法院原訴法庭於2018年3月14日作出一審裁決,駁回CVC4項不實指控,僅保留其1項指控。

據台媒報道,張蘭的兒子汪小菲也在朋友圈發佈了這份律師聲明,並配文“消息不屬實,已提出上訴”。

張蘭為內地餐飲連鎖俏江南創始人。2000年,張蘭轉賣名下的三家酒樓,拿出6000萬創辦俏江南,隨後大獲成功。
自2012年以來,陷移民、收購、資產凍結、欠債多重風波的張蘭,引發爭議不斷。最終俏江南也被CVC入主成為最大股東,張蘭失去控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