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扣扣二審稱警方誘供:説是跟我閒聊 現在成筆錄了
4月11日上午9時,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公開二審開庭審理被告人張扣扣故意殺人、故意毀壞財物案。
22年前的一場鬥毆中,陝西漢中的張扣扣母親被王家人傷害致死。王家三子王正軍因故意傷害致死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賠償張家9639.3元。2018年農曆新年的前一日,張扣扣將王家父子三人殺害。2019年1月8日,漢中市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故意毀損財物罪一審判處張扣扣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11日晚7時23分,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通過官方微博宣佈了最終判決: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原判。對張扣扣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審核。
當天,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通過官方微博,對庭審進行同步圖文直播。上游新聞根據陝西省高院官方微博信息,梳理出了本案很多鮮人為知的內幕。

張扣扣在庭審中。圖片來源:陝西省高院官方微博
“我是為母報仇,跟生活不如意無關”
據上游新聞報道,4月11日上午9時許,法院開庭,審判長傳張扣扣到庭。隨後,張扣扣身穿黑色短袖T恤出現在被告席上。鑑於該案社會影響重大,證據材料較多,曾於2019年3月22日召開過庭前會議,合議庭聽取了控辯雙方8個方面的意見。
庭審現場,控辯雙方針對五大爭議問題進行討論。其中,對本案被害人是否存在過錯,以及對上訴人張扣扣的故意殺人罪量刑是否適當等焦點問題,控辯雙方在法庭辯論環節充分發表了意見。
控辯雙方均對一審判決的事實及定案證據,沒有異議。只有審判長在詢問張扣扣時,他説:“有意見,我沒有殺死王校軍後,再返回捅刺王正軍。”
在控辯雙方對張扣扣發問環節,張扣扣説,“我媽死時,我對天發誓要報仇,後來一直沒見過王正軍。2018年春節前,我在我家樓上發現王正軍回家了。我看到他的瞬間,就想起我媽被打死的場景。”
張扣扣承認,22年間,他一直在等機會,但是沒等到。張扣扣不認可一審判決中,認為他是因工作不順,遷怒王家人。他還稱,警察用誘供的方式,讓他説了這些。“説我報復社會,我又不是神經病?怎麼會隨便殺人?”
“我就是為了給我媽報仇!” 張扣扣説,“我記得是(王家的)老二老三一起打的我媽,然後王自新還説往死裏打,打死老子頂着,老三用棒子將我媽打死。”
他不認可其母親被傷害致死案件的判決,覺得判決“不公平”。
張扣扣説,“當時我媽被打之後當場暈過去,是在我家門口。我父親就將我媽抱去王家門口。當時王家有人,我父親説,‘你打的,你給看(傷)。’我媽在王家門口躺着,王家人能看見,但沒管。我媽後來清醒後爬回家……我爸爸看見後把我媽扶過來,當時我媽坐也坐不住,就在我家門口躺地上了。”

二審庭審現場。圖片來源:陝西省高院官方微博
“我不結婚,就是不想有後顧之憂”
關於自己不結婚的理由,張扣扣説,“我不想有後顧之憂。當我媽死的時候,我就知道我會有今天這一天。我每年給我媽上墳,都會説要給媽媽報仇。“成大事者,不拘小節。為了報仇,我不結婚,不想讓我媽白死。王家老大還經常向我挑釁。我有一次在家門口站着,王老大帶着他老婆從我家門前過,挑釁我……停在我面前,衝我點頭,用挑釁的眼神。我當時沒有作出反應。”
作案後,張扣扣説,他知道自己跑不掉,但想去看一次煙花。“不認可公訴人説我是窮途末路才投案。”
“公訴人説我生活不順才殺人,我不認同。關於我生活的事情,都是辦案人員誘導我説出的……對錢有想法,但要根據自身能力掙。”
張扣扣説,本來想在他們上墳的時候殺,但自己心裏害怕,就在回來的路上等着。等人過程中,他將母親的事情從頭到尾回憶了一次,心裏就狠起來了。“我當時大腦一片空白,沒有恐懼和緊張。人和行屍走肉一樣,不由自主地捅刺人。”
張扣扣説,作案後的當天晚上他去鎮上找姨夫,説一天沒吃飯,讓給他100元。他和姨夫説,自己會去自首的。姨夫也讓他自首。之後去小店買了40元零食,在河灘上坐了一晚。大年初一,他在路上走着,想買瓶水,沒找到商店,向一個村民要了一大杯水喝。之後,在新集派出所門口郵政儲蓄ATM機,有個女孩進來,看見他嚇了一跳。“我和她説沒事,你取你的錢。然後我就出去吃旱飯,然後去自首。

二審宣判,決定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原判。視頻截圖
為何大年三十殺人?只有那天4人才湊齊
張扣扣代理律師鄧學平問,你一審開庭的時候,當庭表示自己為母報仇天經地義,現在你還這麼認為嗎?張扣扣説,是,我沒做錯,我是有血性的男人。
張扣扣告訴檢察員,他原本要殺4個人,包括王富某,但大年三十他沒有回去,他回去了我連他一起殺……一審時,王富某當時對我律師進行辱罵,我當時對他説:“你應該慶幸你還活着。”
檢察員問,你有無想過在大庭廣眾下殺人,其他人會害怕?張扣扣説,會害怕,他們肯定會驚慌失措。
檢察員問,為什麼選擇大年三十祭祖回來的路上殺人?張扣扣説,我認為只有這一天他們四個人才能湊齊,我一次殺完。
檢察員問,屍檢顯示,王正軍身中24刀,且刀傷方向不一,你能否解釋一下,刀數和傷口方位,是怎麼形成的?你在王正軍身上捅刺的刀數接近另外兩人被捅刺刀數之和,你能否解釋一下?
張扣扣説,是仇恨與憤怒。我先在後面捅刺,再到前面捅刺。
檢察員問,你現在有無後悔殺人?張扣扣説,沒有。

陝西省高院發佈的宣判詞。微博截圖
檢察員:思想扭曲,泄私憤報復他人
檢察員舉證認為,張扣扣初中畢業後至案發前生活、工作不順利,無法達到有錢、有車和組建家庭的目標。既沒有可依賴的家人,又沒有可信賴的朋友,思想壓力大;從而對生活現狀不滿,對未來失去信心,又缺乏自我排解途徑,從而導致其思想扭曲,產生報復他人以泄私憤的動機。
“我自幼在本地讀書,初中畢業後一直在外打工。我殺害王自新、王校軍、王三娃(王正軍)三個人,首先是為了我媽報仇。這些年來我一直都有這想法。我在外面打工好多次被騙,生活、工作也不太順利。這個社會沒有人情味,人與人之間沒有信任感。
從我被騙之後,我不相信任何人,我只相信錢,因為錢是萬能的。所以我就想辦法掙錢,但是我這些年來工資也比較低,沒有掙到錢。加上我多次外出旅遊,相當花錢。所以我手頭上也沒有多少存款,平時也是勒緊褲腰帶生活。
在娶媳婦這個事情上,我們本地娶個媳婦得花一二十萬。因為這個社會太現實了,所有的親情、愛情、友情都是建立在金錢的基礎上。有天吵架時候,我又對我爸説:我媽這個事情不能這麼算了,仇非報不可。
我的夢想是有了錢買了車,能夠自駕遊,到處去看一看。但是現在生活不如意,打工也看不到啥希望。第二天我在我家又看到王自新的三兒子王三娃(王正軍)回來了。我當時在想我媽22年前被他用棒打死。而且這麼多年我也沒有看見過王三娃,我認為報仇的機會來了……如果這些年王自新一家願意給我們賠禮道歉,或者是我生活過好了,自己有錢了,娶妻生子了,我也不會發生今天殺人的悲劇。”
對於這一系列證據,張扣扣當庭表示,“公安套我話,説是跟我閒聊,説是不記在筆錄上,現在成筆錄了。”
張扣扣是否有精神疾病?
張扣扣作案時有無精神障礙,是控辯方的一個焦點。
關於張扣扣精神狀態問題,檢察員重點列舉16名證人的證言、入伍體格檢查表、海外勞務務工合同、入看守所收押健康檢查記錄資料及照片、入所體檢醫生等證言均證實:張扣扣服役、務工期間身體健康、精神狀況正常,沒有精神病。
但辯方律師認為,張扣扣是否有精神病,需要做專業鑑定。 “張扣扣沒有精神病史,沒有精神病家族史。有的人有精神病但沒有去檢查,並不代表他就沒有。”
“精神障礙在作案時是否存在,應當由具有專門司法鑑定資質的機構和人員實施,不能僅依靠證人證言或上訴人在作案後和本次庭審的表現進行認定……”辯方律師説。
辯護人還向法庭提交了北京正慧科鑑諮詢服務中心出具的《正慧科鑑中心[2019諮字第5號法醫精神病學書證審查意見書》證據材料,認為張扣扣符合偏執型人格障礙診斷標準。
檢察員認為,鑑定意見應該是司法機關委託,律所無權委託。從程序上三位專家沒有對張扣扣進行檢查,僅憑書面言詞證據,不符合相關規範,也不符合普通人對“醫學親歷性"的判斷。該意見書不是證據,也不具備參考意義。
但辯護人認為,之所以無法讓司法機關委託,是因為鑑定申請被駁回,希望法院能讓張扣扣進行鑑定。
辯護律師:依法可判死緩,限制減刑
法庭辯論階段,審判長讓張扣扣自行辯護。張扣扣只是説,“我是為我媽報仇。我不是因為沒有錢才投案自首的,我認為我沒有給社會造成恐慌。”
殷清利用8個“不”字,提出自己的抗議,認為法院判決有違程序正義。“為何不給張扣扣一個精神障礙鑑定的機會?”23年前案件及與他相關的8個案件卷宗,辯護律師目前為止也沒有通過法院調取到。“張扣扣對死亡已經表現為如此的淡定,在一審刑事判決宣告其死刑後,他沒有表現出驚恐、憂慮,相反還在看守所努力跑步、鍛鍊身體,還看一些名著、書籍。”
鄧學平認為,23年前的案件是本案發生的直接誘因,對張扣扣進行精神障礙鑑定均被法院駁回,有違程序正義。張扣扣患有急性應激障礙,作案時屬於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同時,希望看在張扣扣為母報仇有其值得寬恕的人性和社會基礎,在定罪的同時可酌情從輕處罰。張扣扣的行為不屬於“罪行極其嚴重,必須立即執行死刑”的情形,依法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兩年執行。留張扣扣一命,同時限制其減刑,讓其在監獄裏面度過餘生。
檢察員對上訴理由、辯護觀點和輿論熱點等焦點問題發表岀庭意見。
檢察員認為,用證據可以釐清23年前的案件,以及張扣扣所謂王正軍家人的“罪狀”是真是假。23年前,張扣扣母親被傷害致死判決認定,是有6名目擊者證人和其他證據相互印證的結果。查閲案卷後,得到的結論與法院判決相同。
而張扣扣所謂王正軍家人的“罪狀”與事實不符。檢察員認為,那只是張扣扣一面之詞,沒有佐證,所謂“罪狀”已被證明是虛假的。檢察員也舉證説明,認為一些説法為張扣扣“主觀臆斷”。
檢察員認為,張扣扣母親被傷害致死案的定性準確,量刑並無不當。張扣扣指責“原審不公”是其尋找減輕罪行的“擋箭牌”,殺人動機根本原因為工作生活長期不如意的心理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