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中國版權風波”引爭議,央視評論:嚴懲視覺中國,切掉知識產權市場的毒瘤
近日,“視覺中國”因黑洞照片版權問題引發公眾質疑,一個號稱以版權保護見長的公司,卻被發現連國旗、國徽都明碼標價,這場“視覺中國版權風波”立刻引發了巨大爭議。就此事,央視《晚間新聞》4月13日發表評論稱:嚴懲視覺中國,切掉知識產權市場的毒瘤。

4月13日,中央電視台綜合頻道(CCTV-1)《晚間新聞》節目回顧了這次“視覺中國版權風波”事件。
北京時間4月10日,人類首張黑洞照片公佈,這是人類首次通過圖像直觀地看到黑洞。該照片由 “事件視界望遠鏡(EHT)”項目所捕獲,這張照片光沖洗就花了兩年。然而,就在大家紛紛轉載該照片的時候,有網友發現,在號稱擁有全球優質正版視覺內容平台的視覺中國官網上,這張黑洞照片被標註為視覺中國“版權所有”的編輯圖片,並稱此圖來源為歐洲南方天文台,“如用於商業用途,請諮詢客服代表”。此舉引起輿論不滿。
但標註照片來源的歐洲南方天文台(簡稱ESO)在回覆國內媒體採訪請求時明確表示:該組織從未將他們的圖片版權轉讓給任何其他個人和組織,視覺中國也從未就黑洞圖片聯繫過他們。
面對眾多質疑,視覺中國隨後發表的聲明稱,是通過“合作伙伴”獲得的編輯類使用授權。雖然聲明中也提到“該圖片授權並非獨家”,但也同時強調“該圖片只能用於新聞編輯傳播‘不能’作為商業類使用”。
網友們還發現,除了黑洞照片,國旗、國徽也被視覺中國標註了版權。隨後,共青團中央和人民日報的官微分別就此問題@視覺中國。4月11日傍晚,視覺中國發文致歉,稱已經下線不合規的圖片。4月11日,天津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法約談網站負責人,責令該網站立即停止違法違規行為,全面徹底整改。4月12日凌晨,視覺中國再發致歉信,表示自願關閉網站開展整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作品的作者就是著作權人,著作權保護的對象是創新、創造性的勞動。平台直接將他人的作品打上水印,拿這個蓋戳賣錢本身,就是對著作權的侵權。對於未來如何加強版權保護,專家建議:首先,應該加強版權登記制度;其次,應該加強圖片網站自身的審查。
央視網《晚間新聞》評論指出,一個宇宙黑洞引出了一個行業黑洞。保護知識產權,才能有更多更好的原創作品,這已經成為社會共識,我國也在不斷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制和監管體系建設。視覺中國以“能奈我何”的嘴臉,把法務做成銷售,一頭侵犯原創者的合法權益,一頭又對使用者進行“維權敲詐”, 既苦了原創者也苦了使用者。
所以才有了網上那句“苦視覺中國久已”。這種惡劣的勾當屢屢得逞,嚴重破壞市場秩序,更向公眾展示了版權交易中一顆吸血的毒瘤。嚴懲“視覺中國”很有必要,嚴防“下一個視覺中國”更有必要。健康良性的版權市場必然是激勵原創者創作熱情的市場;必然是不給“視覺中國們”任何生存機會的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