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宮想拉中俄核軍控,美媒先懷疑可行性
【編譯/觀察者網史雨軒】
特朗普又想推動一項新的“重大協議”,作為自己標誌性的外交政策成就。然而美國各界認為,雖然尚不清楚白宮的真實目的,但努力可能會適得其反。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4月26日報道,美國總統特朗普把外交重點放在新領域:和中國、俄羅斯達成新的核武器控制協議,還要拉其他國家加入。
CNN認為特朗普此舉可能會引發核軍備競賽,軍控專家直接質疑達成協議的可行性,並認為“提到中國的唯一原因”,可能是特朗普不想延長2021年到期的《新戰略武器削減協議》。

“重大核協議”(圖源:CNN報道截圖)
CNN稱,特朗普對“大型交易”情有獨鍾。特朗普表示:“我們也許能通過談判,達成一項不一樣的協議,加入中國和其他國家。雖然這不太可能”,特朗普暗示,如果達不成協議,威脅會增加。
多位白宮官員表示,白宮正在進行緊張的跨部門談判,為特朗普達成協議的新方案,新協議將以美俄2010年達成,2021年到期的《新削減戰略武器條約》為基礎(New START 又名《第三階段削減和限制進攻性戰略武器條約》)。
“總統明確表示,他認為軍備控制應該包括中俄,包括所有武器、彈頭、導彈”,一位白宮高級官員透露,“我們的目標是儘快給總統提供更多選擇,給他更多時間。”
這位官員指出:“任何政府都沒嘗試過做這件事,我認為(特朗普)在朝鮮問題上的做法,也沒有往屆政府嘗試過。”
過去特朗普曾批評《新削減戰略武器條約》是“糟糕的協議”,作為特朗普親信,國家安全顧問博爾頓(John Bolton)也長期對核武器軍控協議持批評態度。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本月對國會表示:“如果我們能達成正確協議,要確保協議適用於未來。總統明確表示,如果可以,就趕快達成一份良好堅實的軍控協議。”
蓬佩奧補充道:“我們需要確保各方參與其中,除了中國和俄羅斯,還有其他國家。”
蓬佩奧對國會表示:“正在就續簽條約進行初步對話”,他提到,《新削減戰略武器條約》只包括“俄羅斯樂於覆蓋的一小部分武器”,但CNN稱特朗普政府還沒為談判設時間表,也沒提到同中、俄進行談判的可能性。

2010年4月8日,美國總統奧巴馬同俄羅斯總統梅德韋傑夫在布拉格簽署《新削減戰略武器條約》
某些觀察人士擔心,特朗普真正目的是尋求途徑,退出這份“拘束且過時”的第二次核軍控協議(第一份協議:蘇聯總統戈爾巴喬夫同美國總統老布什1991年7月31日簽署的《第一階段削減戰略武器條約》,2009年12月5日到期)
軍控與不擴散研究中心(Center for Arms Control and proliferation)高級政策主任貝爾(Alexandra Bell)指出:“提到中國的唯一原因,就是你不想延長《新削減戰略武器條約》。”
CNN表示,中國擁有的核武器還不到美、俄的十分之一,而且踐行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原則(NFU)。
貝爾表示:“中國甚至沒達到這(美俄核武庫)水平”,“他們甚至玩的不是一個遊戲”,如果想讓中國加入《新削減戰略武器條約》,要麼“美俄大幅削減自己的核武器儲備”,要麼“讓中國大規模製造核武器,達到美俄數量級”。
貝爾和其他軍備控制專家擔心,過不了多久,世界上兩個最大有核國家就會取消限制核武庫,這在幾十年來還是頭一次。

此前俄羅斯公佈的RS-28“薩爾馬特”洲際彈道導彈(圖源:東方IC)
CNN認為,目前距離《新削減戰略武器條約》到期僅剩2年時間(如雙方同意,條約允許延期5年),而特朗普任期結束更是不到2年,特朗普可能會在連任壓力下,完成一些很多人認為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雖然政府官員聲稱,奧巴馬政府不到2年就完成了《新削減戰略武器條約》談判。但軍控專家認為,這樣比較站不住腳,後者建立在《削減戰略武器條約》數十年談判基礎上,而新條約卻要從零開始。(第一輪《限制戰略武器談判》(SALT I)1969年11月17日-1972年5月26日)
核問題專家擔心,越晚續簽《新削減戰略武器條約》,風險就越大。“核威脅倡議”組織(Nuclear Threat Initiative)副主席林恩·魯斯滕(Lynn Rusten)認為,穩健選擇是美俄先續簽條約,再吸引中、英、法等有核國家參與進來。
然而白宮方面認為,在達成“重大協議”前,沒必要就延長《新削減戰略武器條約》進行談判。相反官員表示:“我們需要就中國、俄羅斯開發的所有東西進行討論,看看如何減少對美威脅,以及一項讓兩國坐到談判桌前,以達成更好協議的提議應該是什麼樣子。”

2019年2月1日,柏林的社會活動家在美國大使館前示威,呼籲俄美全面履行《中導條約》
據新華社介紹, 《新削減戰略武器條約》是在美國和蘇聯1991年簽署的《削減和限制進攻性戰略武器條約》,以及美國和俄羅斯2002年簽署的《莫斯科條約》的基礎之上修訂的。
根據條約,美俄兩國須全面削減冷戰時期部署的核彈頭與導彈,在條約生效的7年後將各自的核彈頭削減到1550枚,核導彈發射裝置和可發射核武器的轟炸機等運載工具的數量減至800件,其中已經部署的核彈頭運載工具的數量不得超過7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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