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一村支書涉惡勢力被判23年:訓練搏擊手,對羣眾濫罰款
4月26日,齊魯石敢當從濟南市檢察院獲悉,由天橋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以賈金坡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涉嫌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故意傷害、強迫交易、貪污、濫用職權案一審宣判。

本文圖片均自微信公號“齊魯石敢當”
26日,天橋區法院對賈金坡等1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作出一審宣判。據瞭解,被告人賈金坡自2000年擔任濟南市天橋區某村黨支部書記以來,歷任村委會主任、社區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
期間,賈金坡為把持基層政權和維護其在社區的統治地位,陸續將親戚、親屬等多人安排到居委會工作、進入兩委班子,在重要崗位安插親信;聚攏人員訓練搏擊,並安排專人進行管理,且在處理社區事務及與他人糾紛等過程中,指揮參訓人員充當打手,毆打對方甚至其他在場人員,指使、縱容尹際炳、賈金蘭、崔剛等人對羣眾濫施罰款等,逐步形成以賈金坡為首要分子,賈金蘭、尹際炳、賈利飛、賈雲龍為重要成員,崔剛、王瑞章、劉鵬、鄭開慶、李衍凱、毛義濤、朱連祥積極參加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該犯罪集團利用小魯社區兩委會的合法外衣,在小魯社區及其周邊地區多次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故意傷害、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行為。
天橋法院對該犯罪集團首犯賈金坡以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十萬元;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五十萬元;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犯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一百萬元;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一百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並處罰金二百六十萬元。
尹際炳等其餘18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六個月至一年四個月不等,其中14名被告人被並處罰金。
與此同時,齊魯石敢當從濟南市掃黑辦、市中級人民法院,26日召開的發佈會上還獲悉,去年以來,全市共受理黑惡勢力犯罪一審案件40件,審結27件,判處罪犯200人;受理二審案件13件,審結13件,判處罪犯105人。發佈會上濟南中院還發布了2018年以來濟南法院審理的“掃黑除惡十大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