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男子抓賊致其死亡遭索賠81萬,兒子多次問:抓賊對不對
去年,廣西桂林一男子因在家中抓小偷致其死亡,被指過失殺人,死者一方提出索賠81萬元。數月來,雙方分歧很大,始終調解未果。
今年4月28日,該男子的妻子接受採訪時表示,丈夫不後悔,但她覺得丈夫很冤,如果被判刑的話她會上訴,而且有個問題是,兒子現在感到很迷茫:“兒子多次問爸爸抓賊到底對不對……”
到底發生了什麼呢?
李鳳(化名)一家經營禽蛋生意,店面位於桂林西門菜市附近的一條巷子裏。
去年7月10日23時30分,李鳳讀初一的13歲兒子和丈夫陳宇(化名)一起卸貨。陳宇上廁所,與躲在店內廁所暗處的黃林(化名)碰了個正着。

死者黃林事發當晚就藏在租賃房的廁所裏 圖源:上游新聞 下同
陳宇質問對方在幹嘛,黃林説沒有偷東西。之後黃林想跑,陳宇企圖壓制對方,確認其有無偷竊。
二人拉扯之間,黃林踩中了地上的鴨蛋,兩人同時滑倒。二人身體交疊,陳宇在上黃林在下。
幾分鐘後,黃林多次大喊,“放開我,呼吸很難受。”陳宇稍稍鬆開,並掀起衣服讓他透氣。黃林透了氣之後又開始掙扎,陳宇感覺有點按壓不住了。
警方到達現場後,發現黃林脈搏微弱。桂林市人民醫院醫護人員隨後抵達,黃林已無生命體徵。

禽蛋店內,秤旁邊就是黃林倒下的地方
陳宇就這麼成了被告。據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鑑定意見通知書顯示,“死者黃林符合胸腹部受到擠壓,及心臟病導致急性呼吸循環功能障礙而死亡”。

今年2月28日,檢察機關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向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而黃林生前系吸毒人員,有賭博史,且家境窮苦有8兄妹,他排行老大,長期以來都是村裏被幫扶對象。

死者黃林的家
黃林家屬説,黃林曾經“坐過幾年牢”,後來去了桂林,在市區租房住,逢年過節才回家。至於他在外面做什麼,如何生活,家人並不瞭解。
黃林家屬認為,“你可以把他制服,第一時間應該是報警,你交給公安機關,由不得你平民使用這些手段”。

死者黃林的家
而對於鑑定意見通知書顯示的引發黃林死亡原因之一為心臟病,黃林女兒表示,從未聽父親説過此事,母親也沒有跟她提過,並稱沒見父親吃過藥。
待到4月16日的庭前民事調解會上,由於李鳳英僅是一個人隨同律師前往,對方人較多,心中膽怯,未向黃家道歉。
黃家對李鳳英的態度難以接受,提出要81萬索賠。他們提起的一份《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稱:
黃林與被告人陳宇及其兒子陳宇兒子兩人素不相識,兩人毆打黃林死亡的行為,給原告家庭極大的驚嚇和刺激,精神受到極大傷害和巨大經濟損失。被告人及其家屬從未安排人員過來看望與道歉。
請求依法判令被告人陳宇賠償喪葬費33228元,家屬參加後事的合理支出10000元、死亡賠償金692980元、被撫養生活費25130元、精神撫慰金50000元,共計811330元。

警方鑑定書稱,死者主要死因是胸腹部受到擠壓,次要死因是心臟疾病
雙方因賠償數額分歧過大,沒有達成一致意見。李鳳表示,自己只能支付3萬元喪葬費。而黃林的家屬則稱,最少也要給出訴訟狀上6折的賠償金。李鳳沒有接受。
4月25日下午,雙方再次在庭前民事調解會上見了面。這一次,黃林的家屬將賠償降到了20萬元。而李鳳則表示最多隻能給6萬元,“答應給錢也是因為他們家人死在了我家,我出於人道和同情才給的,説賠償?我不承認。”
陳宇的律師柳律師認為黃林家“沒誠意”,所提出的賠償完全超出了當地的標準,甚至想自己家裏一點責任都不負。至此,兩次庭前民事調解會都以協議未達成告終。
而陳宇已於25日下午取保候審,現在已經回到家中。面對因抓賊致賊死亡被指過失殺人一事,陳宇表示,一直以來,他的心態都很平靜,“剛開始有過後悔,因為出了這事影響到了家中的買賣。後來再回想,如果再次發生這樣的事,我仍然不會放賊走,還會自己親手抓賊。”
直到現在,雙方也調解未果。4月28日,北京時間採訪到了陳宇的妻子李鳳。鑑於目前對黃林是否有偷竊行為有爭議,她解釋道,兒子當時看到自己的手機從黃林褲子右邊口袋掉到地上。他撿起並發現手機已關機。但兒子被嚇懵了,在第一次做筆錄時,沒有把這條線索及時告訴警方。
過了一個月後,沒有證人也沒有監控,指紋也被覆蓋了,警方已經無法取證……
李鳳繼而表示,兒子對事件一直心有餘悸。“一説起這個事情,就出汗,然後發抖。他老是問我,爸爸抓這個人到底對不對……”
**“你平時教育我,碰到這種不好的行為要出手,那為什麼爸爸抓了小偷還要坐牢?”**她説道,兒子已經“糊塗”了,但面對此情此景,她也解釋不了。
談及丈夫,李鳳也稱他是個正義感很強的人,對自己的行為不後悔,“再碰到這種事還是要抓的。”
但她卻覺得丈夫很冤,現在生意做不成,生活也沒法正常過了。“他要是被判刑的話,我要上訴。訴到不能訴的那一步,如果還説有罪,那我也沒辦法了。”
如今,事件在網上也引起了熱烈討論。網友紛紛期待,法庭會給出一個公正的判決:



(觀察者網綜合南國早報、上游新聞、北青報、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