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張紫妍事件”結案,當地法務部:不能查明案件真相
據韓國媒體YTN,20日下午,韓國司法部檢察機關發佈“張紫妍事件”一案的最終調查結果,表示只能確定張紫妍曾經被迫灌酒,但無法證實案中有關的性罪行。更表示從“張紫妍名單”來看,雖然有存在要求其性接待的可能性,但是卻無法有確鑿的證據進行性暴力的相關搜查,實際文件並無法確認真偽。同時還表示調查也將結束,且難以再進行重新調查。

張紫妍
2009年3月8日,韓劇《花樣男子》中的新人女演員張紫妍,於下午4點30分被發現在京畿道盆唐家中上吊自殺身亡,終年26歲。一開始警方判定其為抑鬱症導致的自殺,直到遺書內容被媒體公開後,才發現背後案情並不簡單。
在張紫妍遺體安葬後,韓國KBS電視台在《9點新聞》節目中公開了張紫妍的部分遺書內容。在這份遺書中,張紫妍揭露了大量所屬經紀公司的“性接待”黑幕。
遺書中披露:2005年至2009年之間,張紫妍被經紀公司要求,向大企業、金融機構高層人士、演藝企劃公司負責人、新聞媒體高級主管等31名男性,先後提供了上百次“性接待”服務,其中一次甚至被逼簽訂協議與四個男人同牀,如若不服從即會遭到經紀人的毆打凌辱。
令人髮指的是,即使是在張紫妍父母的忌日,她也被要求繼續提供“性接待”服務。並且在自殺前不久被迫接受公司安排的絕育手術,為服務對象“行方便”。

韓媒公佈部分遺書內容
韓國《PD手冊》節目中還爆出,張紫妍被逼服侍對象包括樂天集團會長辛格浩和辛東彬父子、燒酒品牌“真露”會長樸文德等權貴,更有媒體界如《朝鮮日報》記者趙熙千等高層。
此外,遺書還透露除了自己之外,同公司的其他幾位女藝人也遭到了同樣的命運。
經紀公司的代表金鍾勝,為了讓旗下女藝人更好地“服務”客人,特地將公司打造成類似“聲色會所”的地方。其中一樓供客人喝酒,三樓則是VIP房,浴室卧房一應俱全。

圖自韓媒
然而重審這起案件卻風波不斷,庭審時間多次被擱淺,每一次都草草結束。
直到2014年,韓國法院才做出判決,判定其經紀公司存在強迫張紫妍陪酒,判處公司代表金某賠償2400萬韓元。但除了經紀公司代表和張紫妍的前經紀人,其餘涉案人員的調查均草草結束或中止調查,無一人因此受到牢獄懲罰。
“張紫妍案”的唯一目擊證人尹智吾,於今年3月7日回韓國,才讓此事出現轉機。

尹智吾
在3月12日,有韓國網友在“青瓦台國民請願板”發起第四次請願要求延時並徹查,根據請願人數超過20萬青瓦台方面必須給出官方回應的規定,韓國總統文在寅在3月18日當地時間3點,終於下令延長該案訴訟期,並要求徹查“張紫妍案”,並就此事表示“即使是過去發生的事件,如果現在我們處理不當,也會追究我們政府的責任。檢警領導層,要以組織的命運為賭注,徹底查明真相。”

但是這宗10年前的案子,經過13個月的調查後,韓國司法部檢察機關今日發佈“張紫妍事件”一案的最終調查結果,表示只能確定張紫妍曾經被迫灌酒,但無法證實案中有關的性罪行。
今次發佈的結果意味着這起案件,就算在總統文在寅命令要徹查,終將都無法得到一個真實的答案。
據韓國YTN的報道,韓國司法部就這個案件表示,“只能確定張紫妍曾經被迫灌酒,但無法證實案中有關性罪行的指控”,亦不能確認張紫妍生前留下的“性招待名單”的真確性,所以不能查明案件真相。
現時根據公訴時效及有效證據,雖然,張紫妍生前所屬的公司代表金鍾勝在2008年,強迫張紫妍出席酒局和性招待等,但其追溯期已過,所以不能就此作出處罰。現在只會對就提供假證詞的嫌疑作出調查。

圖片來源@韓媒NEWSVOP
同時經韓國司法部確認,表示朝鮮日報社長方相勳為阻警方調查此案而向警察廳長進行施壓一事是事實,但最後方相勳並沒有遭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