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孩捐遺體“包接不包送需自取骨灰”?成都醫學院回應
2016年,四川宜賓女孩楊家珊因患白血病醫治無效去世。生前,家庭貧困的楊家珊得到熱心人士資助治病,感恩於此又無以為報,決定死後捐獻自己的遺體用於醫學研究。成都醫學院接收了楊家珊的遺體用於教學,此後火化成骨灰。
待到最近,楊家珊的父親與成都醫學院取得聯繫,希望楊家珊入土為安,讓接收單位送回骨灰。然而他得到的答覆卻是:“遺體捐獻者的骨灰,只能是親屬自行領取”。這番回覆引發網友熱議。今天(5月22日),成都醫學院通過微博回應,此事會妥善處理,“一定讓遺體捐獻者的家屬感到温暖。”
據紅星新聞5月21日報道,1985年5月,楊家珊出生在雲嶺半山腰的貧困家庭,上山幾百米,下山也是幾百米。楊家珊姐弟二人,弟弟楊家海比她小兩歲。楊家情況特殊,母親患病幾無勞動能力,父親楊正貴常年挖煤,拉扯兩個孩子長大。楊家珊作為長女,從小吃盡了苦頭。
17歲時,楊家珊跟隨山區打工的隊伍,進了沿海的皮革工廠打工。此後不久,楊家珊被查出罹患再生障礙性貧血。2005年,20歲的楊家珊被確認為急性髓系白血病。這個意志堅強的山裏姑娘,經歷了長達13年的“抗病”之路。

楊家珊生前照片 圖源:紅星新聞
楊家珊的父親楊正貴回憶稱,剛開始楊家珊一邊打工一邊治療,自己在煤礦挖煤的所有收入,連同弟弟楊家海打工受傷獲得賠償的10多萬元,也都用於救治楊家珊。但是,隨着病情越來越重,高昂的治療費讓楊家無力承擔。此時,在筠連百姓網的倡議下,社會各界為楊家珊捐款10餘萬元,雪中送炭。
2016年3月29日,楊家珊病情惡化,自知時日無多的她常受社會關愛所感染,想回報社會卻又無能為力。楊家珊毅然決定,自己死後捐獻遺體,用於醫學事業,並寫下遺言作出莊嚴承諾。
楊家珊為了實現遺願,再次求助筠連百姓網。此後通過筠連、宜賓和四川紅十字會,最終聯繫到成都醫學院作為其遺體接收、使用單位。
同年4月18日凌晨,楊家珊停止了呼吸。志願者、紅會工作人員及成都醫學院李老師等,先後趕赴筠連雲嶺村楊家,向楊家珊遺體告別。此後,楊家珊的遺體被送到成都醫學院,用於教學。成都醫學院為楊家珊頒發了《捐獻證書》,完成了相關手續。

楊正貴懷抱女兒的身份證和捐獻證書 圖源:中國經濟網
筠連縣紅十字會透露,楊家珊是筠連縣首例遺體捐獻者。筠連百姓網負責人陳毅萍告訴記者,楊家珊捐獻遺體對筠連網友觸動很大,此後陳毅萍及紅會陸續接到多起遺體、器官捐獻相關諮詢。受楊家珊捐獻遺體的影響,2017年10月,時年23歲的筠連縣巡司鎮小河村患病青年謝正強,也決定在去世後捐獻遺體,奉獻於醫學研究。
時間一晃來到今年4月底。“楊家珊的遺體捐出已經三年了,當時説用完了給我送回來,好久送呢?”陳毅萍再次接到了楊正貴的求助電話。而此時,陳毅萍也正惦記着楊家珊的遺體捐出去是否已經“到期”。
“就在我這院壩裏,有人當面給我承諾的:‘遺體用完了給你送回家來。’”楊正貴告訴記者,女兒遺體被拉走後,他一直惦記着“三年之期”。中間雖然也是十分想念女兒,但因為三年時間説得很清楚,因此他沒有聯繫過任何人。陳毅萍也恍惚記得“有人説把遺體送回來,不是説火化。”
66歲的楊正貴沒有文化,不識字,自認為很多情況“搞不清楚”,於是委託了一位在外打工的親戚,打電話到成都醫學院詢問。得到的答覆是楊家珊的遺體已經於2018年火化,骨灰暫時存放在成都醫學院,家屬隨時可以自行前往領取。
“我一個農村老頭子,一沒有文化,二沒有錢,成都醫學院在哪裏我都不知道,怎麼自行領取?”楊正貴聞言後挺鬱悶。楊家珊去世不久,小兒子楊家海外出打工,和父親很久沒有聯繫,留下的電話無法接通。
而云嶺是一座大山,半山一片坡地形成村落。楊正貴家在坡地最外側的懸崖邊上,單家獨户,地勢偏僻。楊正貴老伴多年前去世,女兒病逝、兒子遠走,楊正貴獨自守着房子。“一年365天沒有外人走動,也沒親戚來耍。”楊正貴噙着淚説。三年來,陪伴他的只有兩條土狗。


楊家位於宜賓大山深處 圖源:紅星新聞
後來,成都醫學院李老師向紅星新聞證實了楊正貴的説法,“家屬隨時可以來領取楊家珊的骨灰,但是沒辦法給他送回去。”
李老師説,目前我國沒有針對遺體捐贈後續處理制定法律法規,一般是根據家屬的意願進行處理。李老師説,楊家珊的遺體用於醫學教學活動,時間長達兩年多,發揮了應有的作用。2018年下半年,成都醫學院根據登記表上的信息,聯繫上楊家海,其同意火化。
李老師表示,接收遺體的成都醫學院是教學科研機構,不具備將骨灰送回筠連老家的能力。但是,如果家屬不能及時領取,醫學院可以臨時保管。“楊家珊的弟弟、親戚都在外地打工,他們返家經過成都時,可以順道領取骨灰。”李老師説。
如今,這番回覆在網上引發熱議。不少網友質疑成都醫學院此舉,不僅會讓楊家珊的親人們寒心,也足以讓懷揣善心的人們望而卻步。返還骨灰的儀式感,還是有必要的。



“即使借用一把尺子,用完了也應該還回去,而不是讓人家自己來領,更何況是遺體(骨灰)。”陳毅萍也表示,此事在筠連網友中引發了激烈的討論,網友們呼籲遺體接收、處理、返還能有法可依,能更加人性化,儘量照顧遺體捐贈者家屬的感受。
從四川省紅十字會資料顯示,目前四川尚未出台遺體捐獻條例,對於使用後的遺體骨灰如何交接沒有明確依據,“既沒有規定接收單位送,也未規定家屬自己去取。”省紅會相關人員表示:如果楊家珊家屬確實不方便自行領取,省紅會可以協調一下,爭取把骨灰送回她老家去。
據紅星新聞梳理,全國各省的遺體捐贈條例中,對於遺體捐贈的善後事宜並無統一規定。上海遺體捐贈結束後,有火化的規定,但並沒有“關於是否負責送回家,由哪個機構負責”等的規定。山東規定利用完畢的遺體,應當由接受單位整儀後負責送殯葬單位火化,並承擔遺本的運輸費、火化費等相關費用。
5月21日晚,成都醫學院發佈微博回應了此事。微博稱,他們獲知後,立即對相關內容進行了解核實,並積極與當地紅十字會溝通。學校在瞭解情況後,會妥善處理,一定讓遺體捐獻者家屬感受到温暖。學校作為四川省紅十字會指定的遺體捐獻接收單位,對遺體捐獻有細緻的管理規定。

對於此事,央視網特約評論員歐陽晨雨於22日撰文評論道,正常而健康的法律關係,必須是權利與義務相統一。換而言之,享受了什麼樣的權利就得承擔什麼樣的義務。善良的宜賓女孩楊家珊為了回報社會,將自己的遺體捐獻出來,四川醫學院教學科研作為獲利者,提供遺體火化、送還骨灰等服務,就是履行義務的應有之義。
就算是四川醫學院表示無能為力,她認為,當地紅十字會也有法定義務送還骨灰。我國《紅十字會法》明確規定,紅十字會履行“參與、推動無償獻血、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工作”的職責。這裏的“參與、推動”遺體捐獻工作,顯然不是説説而已。當接收捐獻遺體的使用單位表示不具備行為能力時,當地紅十字會應當負責起來,絕不應該是以“可以協調一下”,“爭取把骨灰送回她老家去”的態度去處理捐助行為的善後工作。
她最後呼籲,善心的放大和延續,需要法治助力。期待有關部門介入處理,儘快讓楊家珊的骨灰回家。與此同時,還應不斷完善遺體捐助的法規制度,讓人性之光燭照人類文明,讓善心有處安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