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律師替人維權 網上造謠實施敲詐 一網絡惡勢力團伙受嚴懲
新民晚報訊(記者 江躍中)2018年1月25日凌晨,上海警方經過2個多月的縝密偵查,搗毀了一個通過網上惡意發帖、寫舉報信等威脅手段實施敲詐勒索的惡勢力團伙,團伙頭目郭某銀及多名骨幹成員在黃浦、寶山、嘉定等區相繼落網。今年3月,郭某銀及5名團伙骨幹成員分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圖説:犯罪團伙成員落網。普陀公安分局 供圖

圖説:普陀區法院對郭某銀判處有期徒刑20年。普陀公安分局 供圖
2017年11月,市民王女士向普陀警方報案稱,為了處理一起侵權糾紛,2016年9月,她經人介紹認識了郭某銀,郭某銀自稱是律師,“認識”很多高層領導,“路道很粗”,能量很大,能幫王女士獲得鉅額賠償。為此,王女士與郭某銀草簽了一份所謂的法律諮詢服務委託協議書,約定支付給郭某銀維權費30萬元。
回到家後,王女士與女兒聊起了這件事,女兒馬上提醒她,不能請這種不靠譜的人,對方明顯是騙子。冷靜下來的王女士,終止了與郭某銀的委託協議。但王女士的噩夢開始了。郭某銀在得知她決定終止委託後,便暴露了真實面目。郭某銀通過多個手機號碼,不停發短信威脅王女士,揚言如果王女士不支付委託費,就把她的“醜事”發到網上去,還在王女士居住的小區貼大字報,讓所有人都知道她是個“品質惡劣”的人。郭某銀還把他捏造王女士賴賬的網文,截圖發給王女士看,給王女士的名譽、生活造成了極大的影響。
普陀警方立刻開展調查。在調查過程中,警方發現郭某銀還涉及多起類似案件,涉案金額近300萬元。如2015年11月,郭某銀以受某酒店委託向某置業公司維權為由,通過在知名論壇發帖舉報該置業公司租借給某連鎖酒店的樓層有違章建築,導致該連鎖酒店經營陷入困境。後該連鎖酒店的股東葉女士和鬱女士迫於無奈,於2016年6、7月間,向郭某銀分數次支付“ 委託費”共計28萬元,酒店才得以正常經營。2017年1月,由於郭某銀對法院判決其與某公司的房屋租賃合同不滿,又一次故伎重演,通過組織相關人員在網上大肆散佈涉及糾紛公司的負面帖文,以及在線下張貼大字報滋擾該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等方式進行威脅,迫使對方最終同意其110.25萬元的“賠償要求”,並支付10萬元“法律諮詢費”。此外,郭某銀一直以“律師”自居,自稱擁有專業律師團隊、社會關係廣泛,“能量大”,“路道粗”,能夠解決棘手法律糾紛,一般律師辦不了的事他都能操作。
到案後,犯罪嫌疑人郭某銀如實供述了其虛構律師身份,並僱傭犯罪嫌疑人範某、張某、連某、馬某、郭某、郝某、沈某等人在多家網絡論壇上發帖,並張貼“大字報”於被害單位及被害人住處,用威脅、恐嚇等方式,勒索他人錢財的詐騙與敲詐勒索的違法犯罪事實。
2018年4月19日,該案由普陀警方移送普陀區檢察院審查起訴。今年3月28日,普陀區法院以敲詐勒索罪、詐騙罪,依法合併判決郭某銀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罰金60萬元。同日,另外5名團伙成員因犯敲詐勒索罪,均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