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家實名舉報原珠海副市長侵吞國資背後:林氏家族20億地產生意
本文轉自北京時間旗下時間財經:
利用職權套取工程款?
近日,有媒體報道,珠海市原副市長及其子侵吞價值20多億元國有資產,珠海一家不起眼的地產公司(珠海寶利)陷入輿論旋渦,作為該公司股東的楊振豪為此事的舉報人。
6月11日,時間財經從中國經營報記者處獲悉,舉報人楊振豪暫時不方便接受媒體採訪,拒絕了本次對楊振豪的採訪。

同日,時間財經從楊振豪身邊人士得到消息,珠海寶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珠海寶利地產)解散事宜將於6月19日開庭審理,楊振豪與大股東不合,故而要求解散。
事實上,大股東就是楊振豪舉報的原珠海副市長之子林傑樑,天眼查顯示,珠海寶利地產的實控人為林傑樑,持有33.6%的股份,楊振豪為第三大股東,持有30.89%股份。

據瞭解,珠海寶利地產是一家本土地產商。原屬廣東省珠海糧油食品進出口公司(下稱珠海糧油進出口公司)。這家全民所有制企業與民營企業珠海市廣地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 珠海廣地集團)聯合成立珠海寶利地產,其開發的“御景龍湖”是珠海市中心城區的住宅小區,曾“捂地”多年,2016年建成後,銷售額已過20億元。
據中國經營報報道,在2004年至2008年之間,隨着珠海寶利地產股權幾經變更,林傑棟、林傑樑成為該公司及5萬平方米國有土地實際控制人。一系列的變化中,涉及珠海市政府、珠海市國土資源局等諸多文件上,多經時任珠海市副市長林行道“審核”、批示。楊振豪曾多次向珠海市及廣東省相關部門實名舉報林行道,內容涉及林涉嫌“非法侵吞國有資產”等。
侵吞20多億國有資產
時間財經從知情者手中獲得了一份《關於舉報珠海市原副市長林行道濫用職權、以權謀私非法侵吞國有資產,將“御景龍湖花園”項目轉批給其兩個兒子》的舉報信,該舉報信揭開了林富市長及其兒子的地產生意。

此舉報信早已在網上流傳,時間財經在人民網強國論壇也發現了關於這一舉報信內容的介紹,崔宏軒2019年5月18在人民微博發佈一篇來源於華星法援的報道,通過對比發現,與上述舉報信內容基本相投。

舉報信內容顯示,“在2007年至2008年期間,本人楊振豪經時任珠海市政府副市長林行道的秘書黃某介紹認識了林副市長,後以四千三百五十萬元的價錢從珠海市立洲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受讓了32.79%寶利公司的股權。本人作為股東之後才發現珠海寶利地產的運作不像正常的公司,公司的股權和經營管理實際上是由林行道的兩個兒子持有股權,其父親林行道直接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多次親自主持股東會,直接發號施令,每次會議我作為股東參加,聽到的都是由林行道直接安排項目。”
資料顯示,林行道此前任珠海市政府副市長,主管城市建設、國土資源、城鄉規劃等。舉報信內容介紹,林利用其在位期間,將依法應該補償給全民所有制企業的珠海糧油公司的工業用地,轉批置換土地、優惠地價、股權多次變更等手段,將項目地塊成功地倒騰到林傑樑、林傑棟掌控的珠海寶利公司名下。該項目地塊5萬多平米,位於珠海市香洲區前山三台石路南側,商業、住宅功能用地。
珠海寶利地產通過上述地塊開發了御景龍湖小區,建築面積10萬平方,資產價值達20多億元。據報道,該樓盤高層住宅基本售罄,剩餘房源不多,均價4萬元/平方米,而銷售大廳沙盤上顯示的12棟聯體別墅還沒有開賣,價格亦未確定。
楊振豪對媒體表示,“御景龍湖”近年來的銷售情況並不清晰,他曾以股東身份提出公開其賬目,但遭到其他部分股東拒絕。來自珠海市公安局南溪派出所的出警詢問筆錄描述,2018年11月13日,珠海寶利地產財務人員、股東等發現,“御景龍湖”銷售部財務室裝有財務賬單的櫃子被人搬走,該公司內的監控設備已被拆除。
事實上,項目地塊原本屬於珠海糧油進出口公司,但項目土地使用權卻登記在珠海寶利地產名下。工商登記資料介紹,珠海糧油進出口公司成立於1984年10月16日,企業類型為“全民所有制”。其後經改制等,名字變更為廣東省珠海糧油食品進出口有限公司,劃歸珠海市農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仍為國有獨資控股企業。
對此,楊振豪在舉報信中認為,林家父子涉嫌侵吞國有資產的犯罪行為。
套取工程款
舉報信還顯示,林行道和他兩個兒子還涉嫌勾結中港第二航務工程局珠海項目負責人湯華,通過向珠海市政府申請以拖欠珠海淇澳大橋工程款來衝抵寶利公司土地出讓金的方式,達到套現工程款的目的。事後經過本人發現,林行道安排其兩個兒子林傑樑、林傑棟設立寶利公司侵吞國有資產珠海市糧油進出口公司資產及利用職權套取工程款等。
步驟如下:第一步,2004年3月9日,由蔡暹木控股的廣地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和珠海市糧油進出口公司(下稱珠海糧油公司)成立珠海寶利地產,兩家公司分別佔股90%和10%。同一時間將屬於全民所有制的珠海糧油公司的補償用地通過調整用地和優惠地價方式將土地裝進寶利公司。
僅隔三個月,2004年7月9日,珠海糧油公司將10%股權轉給珠海市紫荊豪庭房地產公司。至此,寶利公司的股東就是珠海市廣地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和珠海市紫荊豪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同為蔡暹雄。
第二步,利用掛靠中港第二航務工程局的實際施工人蔡暹木設立寶利公司,並讓中港第二航務工程局作為寶利公司的股東,向政府申請以拖欠珠海淇澳大橋工程款來衝抵寶利公司土地出讓金的方式,達到套現工程款的目的。
第三步,在2004年、2007年和2008年,蔡暹木把寶利公司的股權全部轉讓給林行道的兩個兒子林傑樑、林傑棟,以及林傑樑所控制並擔任法定代表人的珠海市立洲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林傑樑佔有立洲公司90%股權),至此,林傑棟佔寶利公司33.61%股權,林傑樑佔33.60%股權,林傑樑為大股東的立洲公司佔32.79%股權,林家幾乎100%掌控珠海寶利地產的股權。上述過程中,均有原副市長林行道對涉案土地調整用地以及優惠地價親筆批示的書面證據為
工商資料顯示,珠海立洲公司成立於1993年4月,法定代表人林傑樑,佔股比例90%。珠海寶利地產經過系列股權變動,終成林氏家族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