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成員移出羣聊,結果羣主成了被告…
本文轉載自微信公眾號“中國青年報”(ID:zqbcy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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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澎湃新聞報道,山東平度市人民法院一庭長因將微信羣成員移出羣聊成被告,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佈的“柳某某與劉某某一般人格權糾紛民事裁定書”披露了這一案件。

該裁定書顯示,原告柳某某與被告劉某某人格權糾紛一案,平度市人民法院於2019年2月22日立案。
柳某某訴稱,原告在微信羣“訴訟服務羣”內發言時,被該微信羣羣主劉某某移出羣聊,至今無法進入該羣。請求判令被告重新邀請原告進入微信羣“訴訟服務羣”、被告連續三天在該微信羣內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元。
平度市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因被告劉某某系該院立案庭庭長,該院不宜行使管轄權。報請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平度市人民法院報請指定管轄的理由成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裁定如下:本案由萊西市人民法院審理。本裁定一經作出即生效。
將成員移出羣聊羣主成被告一事也引發網友討論,有網友慌了↓↓↓
@二十一畫信仰 :千萬別得罪學法的。
@CFang濤 :嚇得我把羣主轉讓。
@自杯男孩:原告起碼是一個法律意識極強的律師。
不少網友好奇羣裏到底説了什麼,為什麼被移出羣聊?↓↓↓
@司徒斕曦:想知道他説了什麼?又為什麼被踢出羣的?
@愛吃薄荷糖的蝴蝶:原因是什麼?為啥被踢出羣?公佈這個原因有助於分析結果。
還有網友開始劃重點,此案與眾不同↓↓↓
@彭大石:重點是:訴訟服務羣,圈出來。
@天涯不遠花開再見:眼小的我幫你們看了。1,法院庭長是羣主。2,訴訟服務羣。
網友紛紛表示,期待後續↓↓↓
@苦滯 :等後續 感覺這個新聞講得不清不楚的[吃瓜]反正我只是個吃瓜羣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