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務處處長召開新聞發佈會,強調警方適當使用武力
(觀察者網訊)
據《環球時報》報道,對於本週三(12日)在香港立法會大樓外發生的有組織暴亂,有西方媒體渲染香港警方“暴力執法”。週四下午,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召開記者會,講述警方驅散暴徒經過,強調行動相當剋制。
盧偉聰表示,示威者有組織有策劃地以鐵棍、木板與磚頭攻擊警員防線。警方在生命受到威脅情況下才以催淚彈、橡膠子彈等低殺傷力武器進行驅散。12日的行動共有11人被拘捕,22名警員不同程度受傷。
13日,香港多個團體到達灣仔警察總部門前,為警方嚴正執法打氣。行政會議成員葉國謙表示,以優秀紀律部隊為榮。當天還有市民聚集在美國駐港總領館外,抗議並譴責美國眾院議長佩洛西發表的歪曲言論,指明美國是暴動事件的幕後黑手。

週四下午,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中)召開記者會講述驅散暴徒經過 圖自:立場新聞
13日下午,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召開記者會,詳細介紹還原了處理暴徒衝擊的經過。
他表示,12日早上8時,大批蒙面示威者衝出龍和道,過程具威嚇性及挑釁性,已構成非法集會,但警方表現剋制,並根據指引應付特殊情況。中午時警方收到報案,稱有工地上鐵枝、木板和大量磚頭被偷。
到了下午3時多,多批示威者有組織有策劃地以鐵棍、木板和磚頭等攻擊警方防線,迫使其退到立法會前角落。在生命受到威脅以及為了保護立法會大樓的情況下,警方才使用適當武力,且不止一次向激進分子做出口頭警告。
盧偉聰強烈譴責示威者行為,指出不應為表達意見而作暴力行為。警員與示威者同屬香港人,示威者應以和平、理性的行為表達意見。

盧偉聰介紹,警方在生命受到威脅情況下適當使用武力
據介紹,警方當天使用了警棍、胡椒噴霧、催淚水劑、手擲催淚彈、胡椒彈、布袋彈及橡膠子彈。其中發射約150枚催淚彈、數發橡膠子彈及約20枚布袋彈。
盧偉聰説,警方經過8小時才完成驅散,其中橡膠子彈和布袋彈聽上去好像是子彈,其實都是低殺傷力武器,在外國制止暴動的場合經常使用,例如有示威者丟磚頭,警員要在遠距離下阻止示威者靠近就會使用這些裝備。
香港警方在本次行動中拘捕11人,涉嫌公眾地方妨擾、非法集會、襲警及與暴動相關罪行,共22名警員有不同程度的受傷。

在暴亂中受傷的警員 圖自:《環球時報》
在記者會上,盧偉聰還以翻譯原因糾正了前一天形容事件為“騷亂”的説法,表示警方於當天下午3時事態升級後將事件定性為“暴亂”。這也是自1967年及2016年後,第三次被定性為暴動事件。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安條例》,如任何參與非法集結的人士破壞社會安寧,該集結即屬暴動,而集結的人即屬集結暴動,可被控《參與暴動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被判監10年。
《大公報》報道,當地時間13日,工聯會、新社聯及市民團體“市民心聲”冒着暴雨分批遊行至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強烈抗議美國霸權插手中國內政,刻意美化6月12日在立法會附近發生的暴力違法行為,並向美領館代表遞交抗議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