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榮“御用記者”被罰近6000萬:曾被稱為“地下組織部長”
近日,證監會官網公佈了郭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其因非法持有的股票被罰款5875萬元。

郭海(後排中間)
觀海解局注意到,郭海系中國經濟時報江西記者站原站長,是蘇榮家族式腐敗中的“掮客”之一,也是蘇榮的“御用記者”。郭海還有另一個稱號,那就是“地下組織部長”。
被罰5875萬
郭海出生於1964年12月,最早是做圖書生意的書商,當時他主要靠中小學課外讀物起家,後因生意慘淡,於是經過多方運作,在2007年成為中國經濟時報江西記者站站長。
一名記者怎麼會受到證監會的處罰呢?
據證監會公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上市公司中文傳媒籌劃2013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和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趙某亮、吳某為上述內幕信息知情人。多個信源顯示,趙某亮即是中文傳媒原董事長趙東亮,吳某系中文傳媒原總經理吳滌。
郭海通過接觸趙東亮、吳滌,瞭解到了內幕信息,通過控制並操作5個證券賬户,在該股停牌前集中買入。在5個賬户資產總值中,郭海所持中文傳媒市值佔到75.12%,非法盈利5875.18萬元(已扣除交易税費)。
2014年夏天,郭海被有關辦案部門帶走調查,2015年1月,因涉嫌行賄罪被立案偵查。有媒體報道稱,因郭海為有關部門查辦其他重要案件發揮了重要作用,經上級部門批准,被取保候審。
最終,證監會決定,對郭海沒收違法所得5875萬元,並處罰款5875萬元。
蘇榮的“御用記者”
觀海解局注意到,郭海被查的前幾個月,2014年6月,江西省委原書記、省人大常委會原主任蘇榮落馬。2015年2月,被雙開。通報指出,蘇榮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賄賂,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大肆賣官鬻爵,支持、縱容親屬利用其特殊身份擅權干政。2017年1月23日,蘇榮因非法收受他人財物1.16億餘元,被判處無期徒刑。

蘇榮
視線再拉回到2007年11月,蘇榮調任江西省委書記之前,郭海已是中國經濟時報江西記者站站長。
2008年3月,全國兩會期間,郭海撰寫了一篇題為《為了那“一湖清水”》的報道,得到了蘇榮的認可。此後,郭海便成了蘇榮的“御用記者”,蘇榮到地方調研工作時,郭海都會陪同,甚至在地市黨報的報道文章中,郭海的名字排在陪同調研的廳級幹部之列。
正是基於郭海與蘇榮這層密切的關係,當時記者站的辦公地點也成為一些江西官員登門拜訪的場所。
“蘇榮在任時,郭海的辦公地點異常熱鬧,弄得跟會所一樣,高朋滿座,往來各色人物,蘇榮的妻子(於麗芳)偶爾也會光臨。”一位與郭海相熟的人士稱。
郭海和於麗芳熟識後,經常插手人事安排,收取好處費,還被稱為“地下組織部長”。
一位曾與郭海共事過的人士稱:“郭海經營關係的能力很強,在蘇榮主政江西時,只要郭海打一個電話,隨便可以叫一桌廳級幹部坐在一起吃飯。”
蘇榮身邊的那些“掮客”
郭海只是蘇榮眾多“掮客”中的一個。
據《蘇榮案警示錄》披露,“在蘇榮擔任江西省委書記期間,其妻於麗芳頻繁插手土地出讓、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索取收受鉅額財物。她成天往來江西各地,結交各色人等,許多幹部、商人競相逢迎‘於大姐’。”

觀海解局注意到,另一個重要的掮客就是蘇榮的兒子蘇鐵志,他多次插手土地、工程項目,大肆收取好處費。此外,在賣官鬻爵上,蘇鐵志亦“毫不遜色”,多次插手江西幹部任免。
2008年,鄧經國經人介紹認識了蘇鐵志,為了從副巡視員位置轉到實職崗位,鄧經國專門到北京送給蘇鐵志10萬元現金。2009年,鄧經國如願以償擔任江西省交通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2013年9月,鄧經國落馬,1年後,因受賄1362萬餘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還有一名“掮客”也值得一提,他就是號稱“蘇榮外甥”的曹正光。
江西省新幹縣原副縣長劉建軍通過曹正光搭上蘇鐵志的關係。劉建軍為曹正光、蘇鐵志買豪車,結果在曹正光的運作下,他成功當上了新幹縣副縣長。此後,劉建軍為了拍下南昌市朝陽洲撫生路的一塊25畝的地塊,給了曹正光4000萬運作費。
2013年6月23日,潛逃到珠海的劉建軍被警方抓獲。有意思的是,這4000萬元的行賄款也成為中央巡視組掌握蘇榮問題的重要線索。(北京青年報記者 劉藝龍)
資料 |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證監會官網 新華社 澎湃新聞 蘇榮案警示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