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藥學會主辦期刊《中國現代應用藥學》雜誌社社長被查
據澎湃新聞6月21日報道,21日,浙江省紀委省監委網站通報稱,《中國現代應用藥學》雜誌社(浙江省藥監局直屬事業單位)社長梁天天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浙江省紀委省監委駐省市場監管局紀檢監察組正在對其紀律審查,經浙江省監委指定杭州市監委管轄,蕭山區監委正在對其監察調查。
據官方簡歷,梁天天,女,1963年11月出生,漢族,浙江新昌人,1987年8月參加工作,200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文化程度。
梁天天早年曾先後在浙江新昌製藥廠、杭州醫藥站朱養心藥廠工作。1993年7月,梁天天進入《中國現代應用藥學》雜誌社前身的醫藥時報社工作,擔任責任編輯,獲評高級工程師。2007年6月,梁天天擔任《中國現代應用藥學》雜誌社常務副社長,並於2015年8月出任社長。
據《中國現代應用藥學》雜誌官網介紹,該刊創刊於1984年,是由中國藥學會主辦,中國科協主管,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國家級綜合性藥學科技期刊。本刊為全國中文核心期刊、中國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中國科技核心期刊),並被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CSCD)、美國《國際藥學文摘》(IPA)、《化學文摘》(CA)等國際重要檢索系統收錄。雜誌社地址位於杭州市西湖區莫干山路文北巷27號。
值得注意的是,浙江省紀委省監委官方通報顯示,梁天天被查也是一則指定管轄的案例。
各級紀委監委對案件的管轄以一般管轄為主。一般管轄是指依據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相結合的原則,各級監察委員會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本轄區內的監察對象依法進行監察。但在某些情況下,為了保證案件實事求是、高效地辦理,也會對一般管轄做出補充,實施指定管轄、提級管轄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十七條規定:“上級監察機關可以將其所管轄的監察事項指定下級監察機關管轄,也可以將下級監察機關有管轄權的監察事項指定給其他監察機關管轄。”
對此,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解讀認為,一般來説,上級監察機關將下級監察機關有管轄權的監察事項指定給自己所轄的其他監察機關管轄,主要出於以下兩種情形:一是地域管轄不明的監察事項,如涉嫌職務違法犯罪行為由分屬兩個或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監察對象共同所為;二是由於各種原因,原來有管轄權的監察機關不適宜或者不能辦理某監察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