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業軍官實名舉報黑龍江辦案人索賄受賄,被舉報人:胡編亂造
6月23日晚,一則內容為轉業軍官實名舉報的視頻在網絡上流傳,舉報中稱黑龍江省伊春市檢察和公安系統公職人員涉嫌索賄受賄、徇私枉法,幫助犯罪分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毀滅證據、偽造證據、翫忽職守、侵吞贓款等違紀違法犯罪問題。
6月24日,舉報人王知音接受上游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舉報中涉及到2013年當地的一起傳銷案件,自己的母親就是眾多受害人之一,其已舉報兩年時間至今未果,“我是一名轉業軍人,如果遇到不公的事還選擇沉默,那就把當年的血性都喪失了。”
針對舉報,被舉報人之一的伊春市伊春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蔡某某回應稱:“(舉報的內容)絕對是胡編亂造,已向組織彙報,正在積極處理。”

轉業軍官王知音實名舉報視頻在網絡上流傳。 視頻截圖
轉業軍官實名舉報公職人員
6月23日晚,一則實名舉報視頻在朋友圈和社交平台流傳。視頻中,舉報人自稱“我叫王知音,原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第16集團軍司令部轉業幹部”,實名舉報黑龍江省伊春市伊春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蔡某某夥同伊春公安分局原經偵大隊長佟某等辦案警察,在2012-2013年偵辦於世忠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中,涉嫌索賄受賄、徇私枉法,幫助犯罪分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毀滅證據、偽造證據、翫忽職守、侵吞贓款等違紀違法犯罪問題。
同時,舉報人在視頻中詳細講述了十二項具體舉報事項。舉報稱,蔡某某、佟某等人向犯罪嫌疑人索取賄賂,掩蓋犯罪情節,掩飾、隱瞞大量贓款贓物,導致主犯重罪輕判,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脱罪。相關涉案金額摺合人民幣近300萬元。
6月24日,上游新聞記者與舉報人王知音取得聯繫。他告訴記者,視頻於6月21日拍攝並上傳至網絡,此後被網友下載並在朋友圈和微信羣中轉發。
據王知音提供的材料顯示,他畢業於大連陸軍學院,此後分配至陸軍第16集團軍,共在部隊服役18年,期間還多次榮立三等功。目前,王知音在吉林某政府部門工作。
王知音告訴記者,舉報中涉及的案件緣起於2013年伊春市當地破獲的一起傳銷案件,其母親就是眾多傳銷受害者之一。他以辯護人的身份,經過伊春區人民法院的允許,可以接觸到卷宗,由此才發現了案件的種種疑點。
對於發佈視頻舉報,王知音直言也是無奈之舉,已經舉報了兩年時間至今未果,所以決定在網絡上發佈視頻,“我是一名轉業軍人,如果遇到不公的事還選擇沉默,那就把當年的血性都喪失了。”

王知音的微博賬號@熱血的蘭博相關內容截圖。
傳銷案主犯獲刑六年後減刑
據王知音介紹,上述傳銷案件主犯名為於世忠,2010年起在吉林長春、黑龍江伊春等地進行傳銷活動。
王知音介紹,該傳銷組織銷售的產品共有兩款,分別是“方緣健康飲水機”和“包治百病的牀墊”,售價3—4萬元不等。除了以“改善健康,包治百病”為宣傳外,傳銷組織還以獲利為誘餌吸引下線。例如,某會員在自己購買產品後,可以向下推薦兩個人購買產品,成功推薦購買後,則該會員可獲取相應的利潤,內部稱為“點位”。
該傳銷會員網站也是該案中的重要證據,網站可實現人員的報單、註冊、排序、層級晉升以及隊形的裂變,包括支付金額等都在網站上可以查詢。“因為自己此前一直在部隊服役,對於地方的新鮮事物接觸較少,所以在最初看到傳銷網站的時候感到特別震驚,這個網站功能很全面。”王知音説,“傳銷案的受害者提供的網站截圖也已經入卷。”
王知音介紹,該案案發是由於一名傳銷受害者的自殺。根據案卷顯示,退休老人孟某被騙進入該組織後,聽信傳銷人員的宣傳開始發展下線,並借錢購買大量產品,被騙金額約為10餘萬元。在2012年11月未能“翻盤”(獲取利潤),孟某留下遺書後,便離家出走,直至次年四月,天氣轉暖河水解凍,才在伊春當地一座橋下發現了孟某的屍體。




王知音在微博中提供相關司法鑑定圖片,稱扣押清單持有人“於敬東”簽名有偽造嫌疑。
“但是蔡某某夥同佟某等人卻掩蓋了傳銷致人死亡的嚴重情節,幫助主犯重罪輕判,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脱罪。此外,傳銷會員網站也已經被辦案人銷燬了。如果警方將網站內的數據都提取固定的話,相關犯罪事實就一目瞭然。交易記錄中的時間、金額都被十分準確地記錄了下來。”王知音説。
記者根據王知音提供的網站地址查詢發現,該網址目前已經無法顯示,系統提示“找不到服務器IP地址”。
上游新聞記者還瞭解到,2013年,黑龍江省伊春市伊春區人民法院(2013)伊刑初字第92號刑事判決,認定被告人於世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10萬元。2016年,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2016)黑01刑更2962號刑事裁定書顯示,執行機關黑龍江省新康監獄根據該犯的服刑表現提出減刑建議書,報送該院審理後,法院裁定於世忠減去有期徒刑一年。按照時間推算,於世忠應已刑滿釋放。
被舉報人回應:舉報內容胡編亂造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根據伊春區人民檢察院發佈的一份《2018年伊春區人民檢察院 “法治建設年”活動實施方案》的人員名單顯示,蔡某某確為該院公訴科科長。而伊春公安分局原經偵大隊長佟某,現職務為伊春區交警大隊大隊長。
6月24日下午,被舉報人之一蔡某某回應上游新聞記者時表示,“作為辦案人我可以説,(舉報的內容)那絕對是胡編亂造,今天上班後已經向組織彙報,組織上也在積極的處理。”
對於舉報中涉及的傳銷案件部分情況,蔡某某表示:“我確實是該傳銷案件的辦案人,佟某是警方辦案部門的領導,該案主犯叫於世忠,因該案獲刑六年。”
關於該案的具體情況,蔡某某表示:“由於相關規定,我個人不便透露具體細節,可向檢察院相關部門進行了解。”
記者多次試圖聯絡另一名被舉報人佟某,但截止發稿未能取得聯繫。
(上游新聞記者張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