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振威:作為馬來西亞人,我這樣看香港
【文/黃振威,譯/觀察者網 楊晗軼】
你真的不得不佩服英國人“會玩”。只要瞭解一點馬來亞歷史的人就知道,殖民時期的英國官員們從來都只説自己是顧問。
他們是英國公務員,但他們手裏握着最終的決定權。
更糟糕的是,各個馬來王朝的蘇丹們——當時馬來半島名義上的統治者——都在英國人的“誘導”下認為自己仍然掌管着國家。
在英屬馬來亞——包括18至20世紀馬來半島和新加坡受英國統治的許多國家——英國殖民官員十分精明地讓蘇丹裁定宗教和民俗事務,然後包攬了其他幾乎所有事務的最終決定權。
也就是説,理論上馬來亞的統治者還是蘇丹,他們可以繼續享受榮華富貴,保留皇家威儀,但他們的羽翼卻被剪除了。
這是馬來聯邦(federated Malay states)的情況,而在海峽殖民地(Strait Settlements),英國又另外委任了總督。
比如馬六甲,儘管它歷史上有輝煌的馬六甲蘇丹王朝(明史稱作滿剌加國),可它仍然跟檳城和新加坡一樣,得接受一個“空降”的白人總督。

1888年英國在馬來亞和新加坡的屬地
上週,馬來西亞總理馬哈蒂爾·穆罕默德非常恰當地在講話中指出,“馬來西亞雖説屬於大英共榮圈(譯註:一般譯為英聯邦),但它與某些支配財富的繁榮國家之間沒什麼共同點……英國人承認馬來蘇丹的統治權,但蘇丹們卻從來沒有真正統治過。所以當他們(英國人)批評我們獨裁的時候,我想他們説這話其實自己也不當真。”
英國人的手段還不止於此。進入20世紀後,英國殖民者為了鎮壓馬來亞共產黨武裝,制定了許多高壓專制的法律,比如《內部安全法令》(Internal Security Act)。根據《內安法令》規定,當局可以對被懷疑的個人實施單獨拘禁60天,並且可以在不開庭審理的情況下延長扣留期至兩年。
儘管下面採取雷霆手段,英國人仍然可以面不改色地告訴世界,是他們讓當地人學會了正義、民主和公平等原則。英國人還説,1941年日本侵略馬來亞以及1957年馬來亞聯合邦獨立時,當地人民都對拋棄他們的英國流下了不捨的淚水。
1957年,當米字旗在馬來西亞大地落下時,開國總理東古·阿卜杜勒·拉赫曼保留了《內安法令》,並用它來拘留共產主義傾向的左翼分子。今天,多數馬來西亞人不知道,《內安法令》最初其實是英國人的傑作。
曾經有個人在《內安法令》下度過多年鐵窗生涯,先是被英國人監禁,後來被馬來西亞政府關押。他説,馬來西亞獨立前後唯一的不同在於,“英國獄警每天早上會笑呵呵地走過來跟獄友們道聲早安。”

1957年8月31日,馬來亞聯合邦從英國獨立
快進到2019年,香港修訂逃犯條例,擬允許向中國內地引渡刑事案件嫌疑人,結果引發了爭議和國際關注。
香港和外界的關切點在於,不論是香港居民、外國人還是中國公民,只要是內地通緝的逃犯,都可能被引渡到內地。而香港人寧願上香港法庭,也不願意在內地受審,他們對香港的英式法庭更有信心——因為它繼承了英國的法律系統,法官和律師大多也是英國培訓出來的。
他們的疑慮固然是可以理解的,但究竟有多少反對者是打心眼裏覺得自己可能被引渡到內地受審的,還要打一個問號。
更具有諷刺意義的是,英國殖民政府和許多政府一樣,也把法律當作一種常用工具,來鞏固其對香港的控制,而控制權掌握在少數特權階層手裏。
美國法律專家理查德·丹尼爾·克萊恩詳細描寫過港英時期的法律系統,“在某種意義上來看,英國人制定了兩套法律,一套適用於歐洲人,一套適用於中國人。他們通過立法確保中國人不得居住在香港最黃金的地段,這些地方是英國人希望獨佔的飛地。
“在這片98%人口都是中國人的土地上,官方語言是英語。
“政府公署不允許使用中文。
“管制民眾行為的法律統統以英文寫就,而這是一門絕大多數香港本地人不懂的語言。
“在其他英國殖民地早已爭取到獨立的情況下,香港的中國人竟然沒有發展出成規模的民主獨立運動,這個令人驚訝的失敗證明了英國法律的成功,後者達到了它在這個有600萬居民的小島上延續殖民統治的目標。”

理查德·丹尼爾·克萊恩論文《亞洲背景下的法律和種族主義:對港英統治的分析》
已故的斯坦福大學歷史學者陳明銶曾在一篇法律評論報告裏寫道:“對多數香港人而言,維持現有的法律系統十分重要,因為它關係到後殖民時期香港行政特區根據‘一國兩制’規則在中國主權之下享有的高度自主權。
“然而,這種廣泛存在的認識是有瑕疵的,理由很簡單:香港今天的法律系統存在嚴重缺陷。它不但在根源上是外來的……顯著不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系統,並且存在缺陷與不足。”
港英時期,不論抗議採取何等形式,都從來沒有被真正重視過。實際上人們也沒有發起什麼抗議,因為在長達一個半世紀的殖民統治時期,英國不允許香港選舉。
直到迴歸之前兩年,也就是1995年,香港立法局才終於進行了議員選舉,那是港英時期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立法局全面選舉。“民主自由”果然名不虛傳。

1995年香港立法局選舉結果總覽
在所有政府機構高級崗位都被白人佔據的日子裏,沒有香港人站出來抗議,儘管不少資質良好的香港本地公務員的英語水平甚至超過了他們的上司。
比如香港警察一直由英國人領導,而且我們也知道70年代警隊有多腐敗,可香港人反對過嗎?更直白一點地説,他們吱過聲嗎?
説句公道話,確實是英國人把香港從荒蕪的小島建設成國際都會,他們留下了運作良好、備受國際社會信任的行政體系。
但是,在1997年香港迴歸中國那一刻起,英國人對香港的責任已經終結了。英國現在沒有任何權利對中國指手畫腳,告訴中國人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
但為什麼,香港偏偏有一小部分人對內地懷着怨恨的情緒,卻渴望由英國統治呢?
近年來,一些香港“本土派”為了抗議所謂“粗暴干預”在足球比賽上羞辱國歌,甚至用英語喊“香港不是中國”的口號。此外還有一小撮人在搞“香港迴歸聯合王國運動”,渴望再次接受英國統治,結果淪為笑柄。也還有些香港人喜歡説什麼“舊日好時光”,緬懷英國殖民統治。
如果説中國人可以從英屬馬來亞的歷史裏汲取什麼經驗教訓的話,那就是英國人管理殖民地的手段真的很高,他們無需採取粗暴手段,卻能把殖民地的豐富資源劫掠一空。
北京方面或許可以在香港問題上採取更柔和的態度,拿出更大的耐心。時間在中國這一方,所以完全不用着急,更何況現在中國在許多其他問題上特別需要贏得國際社會的支持,因此不要冒輿論風險。
當然,香港狂徒襲警事件被內地十幾億人看在眼裏,政府當然要考慮民意。見證過蘇聯崩潰的歷史,中國領導人知道維護民族自豪感和民族尊嚴有多麼重要。當CNN或BBC的記者大談特談個人權利的時候,他們其實根本不知道中國政府和全世界華人華僑對此的看法。
1997年香港迴歸
香港人必須接受一個現實:香港主權屬於中國,而且香港的獨立性和重要性都會慢慢減弱。內地不再像過去那樣需要香港作為一個戰略性金融中心,因為北京上海等內地城市已經超過了香港。
香港人受到的另外一個打擊是,當年英國政府拒絕接受原來拿英國海外領地公民護照的350萬香港人作為英國公民。
內地方面需要下更大力氣贏得香港民心,讓他們感受到自己從根本上屬於中國和中國文化,培養他們的民族自豪感。
香港人是在與內地迥異的政治和法律環境下成長起來的,因此具有更強的自主意識,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更重要的事實是,香港人民的命運跟英國沒有半毛錢關係,卻與中國緊密相連,而北京方面要解決的問題是,如何讓香港人民感受到這一點,理解這一點,並且為此感到驕傲。
最後説到引渡這件事,不要忘了美國正在爭取從英國引渡維基解密創始人朱利安·阿桑奇。阿桑奇是誰?他不過是一個揭發黑幕的記者,卻要面臨最嚴重的刑罰,據説他違反了美國《1917年反間諜法案》,但具體如何外界也不知道。
還沒完呢。美國還要從加拿大引渡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扣在她頭上的罪名,聞起來有種莫須有的味道。
(觀察者網楊晗軼譯自馬來西亞《星報》網站,略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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