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寶”案全國集資參與人信息核實登記工作7月2日啓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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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6月26日報道,2019年6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發佈“e租寶”案全國集資參與人信息核實登記公告,將於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對“e租寶”和“芝麻金融”網絡平台集資的全國受損集資參與人進行信息核實登記。
根據公告,各涉案省區市已按照屬地原則設立了核實登記地點,集資參與人可前往其户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設立的核實點予以核實登記。各地具體核實登記地點由各涉案省區市通過發佈通告公示。集資參與人應提前將其身份證件、聯繫方式、本人名下的收款賬户信息、充值與提現金額等信息準備好,現場核實工作人員將逐項對上述信息進行核實、採集、登記。
“e租寶”案的集資參與人可及時關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發佈的公告及各省區市發佈的通告,按照要求前往相應的核實點參加信息核實登記,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此次核實登記的結果將作為案款發還的數據基礎,未進行核實登記的,將以司法審計結果確定受損金額,由此產生的不利後果,由集資參與人自行承擔。
公告具體內容請關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官方網站(http://bj1z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官方微博或微信公眾號。
以下為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告全文:
被告單位安徽鈺誠控股集團、鈺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被告人丁寧、丁甸、張敏等26人犯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走私貴重金屬罪、偷越國境罪、非法持有槍支罪一案(以下簡稱“e租寶”案)涉財產部分,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已依法立案執行。
為維護受損集資參與人的合法權益,將依法開展“e租寶”案全國集資參與人信息核實登記工作,現將信息核實登記事項公告如下:
一、核實登記時間
信息核實登記工作期限自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
二、核實登記對象
信息核實登記對象為在“e租寶”和“芝麻金融”網絡平台集資的全國受損集資參與人。
三、核實登記地點
各涉案省區市按照屬地原則設立核實登記地點,對户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在其轄區內的集資參與人予以核實登記。
核實登記地點將由各涉案省區市發佈通告公示。
四、核實登記內容
信息核實工作人員將對集資參與人以下信息逐項核實、採集、登記:
1.身份信息: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
2.聯絡信息:通訊地址、手機號碼或固定電話號碼;
3.集資信息:充值金額、提現金額;
4.賬户信息:集資參與人本人的收款賬號、開户行及開户網點名稱。
五、核實登記手續
參加核實登記的集資參與人應持合法有效身份證件以及本人名下用於收款的銀行卡到相應的核實登記地點辦理核實登記手續。
集資參與人到其户籍所在地核實登記的,應持本人身份證、户口本原件等材料進行身份信息核實;到其經常居住地核實登記的,除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外,還需提供本人社保卡或納税證明等證明在本地經常居住的材料(原件)。
集資參與人本人不能參加的,可委託代理人蔘加現場核實登記;集資參與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蔘加現場核實登記;集資參與人已經死亡的,由其繼承權利人蔘加現場核實登記。上述委託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繼承權利人蔘加現場核實登記時,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具體材料要求以各涉案省區市通告規定為準。
六、法律風險提示
集資參與人應按照本公告和所在省區市發佈的通告要求進行核實登記,未進行核實登記的,將以司法審計結果確定受損金額,由此產生的不利後果,由集資參與人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