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東法院對一個27人黑社會犯罪團伙集中宣判
日前,浦東法院重拳出擊,對高玉功、高成、潘宇鋒為首的27人黑社會犯罪團伙進行集中宣判,彰顯了司法機關掃黑除惡、為民除害的堅定決心和立場。
2012年起,被告人高玉功、高成、潘宇鋒糾集閒散人員混跡社會,形成以三人為組織者,馬某、陳某輝、高某等人為積極參加者,陳某翔、朱某松、李某峯等人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同時設立“幫規鐵律”。
高玉功、高成、潘宇鋒設立公司,從事組織境外賭博、開設賭場、高利借貸等活動,有組織地實施聚眾鬥毆、故意傷害等犯罪行為,嚴重破壞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
浦東法院審理後判決:
被告人高玉功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虛開發票罪,賭博罪等,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人民幣七十萬元。
法院判決被告人高成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聚眾鬥毆罪,故意傷害罪等,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人民幣四十五萬元。
法院判決被告人潘宇鋒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等,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其餘24個被告人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敲詐勒索罪等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二年三個月不等,並處罰金,其中,部分人員被判剝奪政治權利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