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將對擬特赦人員逐案審查 按規定公示罪犯名單
據中央政法委官方新聞網站消息,在6月30日召開的全國特赦實施工作動員部署視頻會上,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雷東生就特赦實施有關工作作了説明,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孫華璞、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邱學強、公安部副部長孟慶豐、司法部副部長劉志強分別發言,就本系統做好特赦實施工作提出要求。
中央政法委秘書長陳一新強調,各級政法機關要深刻認識本次特赦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充分認識“四大意義”,切實把握“六項原則”,明確“各機關職責”,嚴格依法做好特赦實施工作,讓每一起特赦案件經得起歷史和法律檢驗,確保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
**司法部:**嚴格依法辦理不折不扣執行特赦
據瞭解,在特赦工作具體實施中,司法行政部門承擔着對服刑人員的摸排、擬特赦人員名單的提出和把關、以及後期的安置幫教等工作。
司法部要求,要在前期摸排基礎上,對罪犯作進一步甄別,嚴格按照特赦決定的對象、標準,對初步確定的罪犯逐人逐項核實。確定名單後,要及時送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進行危險性評估。要對罪犯是否符合法定條件進行逐案審查,並按照規定公示罪犯名單。
要做好特赦人員釋放前教育,使其切實悔罪感恩,迴歸社會後遵紀守法;對其他在押罪犯要加強教育管控,引導其擺正心態,安心服刑。安置幫教機構要與監獄、看守所、社區矯正機構加強溝通,提前制定安置幫教工作預案,對特赦人員開展形勢政策、法律法規教育,引導其遵紀守法。
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特赦人員原犯罪受害人及親屬的安撫工作,爭取受害人及親屬的理解支持。要嚴肅工作紀律,堅決杜絕以權謀私、權錢交易。對辦案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一律從嚴、從重追責。
公安部:積極審慎嚴格依法辦理
公安部要求,看守所對留所服刑罪犯、待交付執行罪犯,要嚴格按照特赦決定和實施辦法要求,逐一進行拉網式摸排,核實罪犯身份等重要信息,併到罪犯逮捕前相關部門、單位,調閲有關檔案,收集證人證言,確保證據紮實。要開展現實社會危險性評估,提出明顯傾向性意見後予以反饋。
看守所在報請特赦前,應當徵求人民檢察院意見。對於擬特赦罪犯,看守所要做好釋放前談話教育,使他們對國家和人民心懷感恩之心,平穩迴歸社會;特赦對象迴歸社會後,要加強跟蹤幫教,促使他們更好地融入社會。同時,要做好被害人及其家屬思想工作,爭取他們對法律和國家政策的理解支持。要嚴格公正辦理特赦案件,做到適用法律準確,報請程序合法,嚴禁弄虛作假、暗箱操作。
最高檢:認真做好特赦實施法律監督
最高檢要求,加強對特赦實施的全程、同步監督,確保特赦實施工作嚴格依法規範開展。對監獄、看守所、社區矯正機構等刑罰執行機關報請特赦活動,以及人民法院審理和裁定特赦案件活動,實行全程、同步監督,及時監督糾正特赦實施工作中的違法行為,確保特赦對象符合條件、特赦程序依法合規。要及時受理、核查相關控告、舉報和申訴,保障服刑罪犯合法權利,促進特赦實施工作廉潔高效開展。
最高法:嚴格適用範圍規範特赦行為
最高法要求,準確把握特赦決定所規定的特赦範圍和適用條件,準確做好特赦對象篩查甄別、審核把關工作,科學審慎地做好罪犯釋放後的風險評估,堅決做到不符合特赦條件的一個也不能放。嚴格遵照特赦決定和《實施辦法》辦理特赦案件,堅決做到程序合法、行為規範、公平公正,絕不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以權謀私、權錢交易。要全面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每一個特赦案件都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最高法院、上級法院要加強對適用法律問題的監督指導,確保法律正確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