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官寬大處理涉強姦青少年,只因他來自一個好家庭
【文/觀察者網 趙挪亞】
來自於一個“良好的家庭”,就能成為罪犯躲避刑期的理由?
據《紐約時報》7月2日報道,上個月新澤西最高法院上訴部門嚴厲警告了該州一名家事法庭(Family Court)法官,指責其以“家庭環境良好”和“學習成績優異”等理由,包庇一名涉嫌強姦的青少年罪犯。
《紐約時報》報道稱,一名法官寬大處理涉嫌強姦青少年,只因他來自好家庭
《紐約時報》稱,這一案件發生於2017年,當時一名16歲的青少年在場睡衣派對中,性侵了一名醉酒的同歲女性。事後,這名青年還拍下了性侵時的畫面,將其發送至好友之間,配文“當你的第一次性經歷就是強姦……”
然而,當女孩將這名青年起訴至法庭之時,當時負責判罰的新澤西法官詹姆斯·託利亞諾( James Troiano)卻拒絕將青年的這一行為裁定為“強姦”。不僅如此,他甚至還給出了兩大理由,認為這名青年應該獲得“寬大處理”。
託利亞諾認為,首先,這名青年“來自於一個良好的家庭”,成績非常出色,能上“非常好的大學”,如果就這樣對其進行重罪判罰,恐怕會“毀了他的未來。”
另一方面,託利亞諾認為這名青年的行為不能構成“強姦罪”。他表示,一個典型的強姦案應該有“兩名或以上持有武器的男子”,有時會發生在廢棄的小屋之中,而這兩點都與該青年的案件不符。同時,他還表示,“性侵和強姦之間,有着明顯的差距。”
基於這兩點理由,託利亞諾也拒絕將這一案件升級為“成人案件”。根據新澤西州法律,如果15歲及以上未成年人犯下重罪,那麼他們將會被當做成年人來看待,相應的判罰也將依據成年人的標準來進行。
據《紐約時報》披露的信息顯示,女孩一方的律師曾在託利亞諾進行判決時提出諸多質疑,稱青年的行為“有所預謀”且“極為殘忍”。但託利亞諾堅稱,青年的行為並無預謀,且質疑女孩在被性侵時,是否真的“失去了意識”。
最終,託利亞諾輕判了這一青年。
案件曝光以後,很快招致了美國各界的批評。新澤西最高法院上訴部門對託利亞諾進行了嚴正的警告:“一個青年擁有好家庭、好成績,不應當成為他逃脱懲罰的理由。”
“託利亞諾優先考慮了被告人的品質,自行對他的罪行進行了評估,過度解構了案子的背景。”
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3日援引一名法律人士的言論稱:“在案件審理中,被告人的身份背景不應該成為判罰標準。”
紐約州參議員陸天娜(Kirsten Gillibrand)3日在推特上表示:“我不關心你來自什麼樣的家庭,性侵從來都是不可接受的。停止為作惡尋找理由,起來為那些被侵犯的人吶喊。我們的孩子需要的不是溺愛,而是應該有人教他們,不要去強姦。”
6月14日,新澤西最高法院上訴部門打回了託利亞諾的判決,案件將在未來重新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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