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猥褻女童被曝光,網友提前10幾小時發神秘提醒!
【本文轉載自微信公眾號“中國青年報”(ID:zqbcyol)】
7月3日,多家媒體報道,王某某涉嫌猥褻女童被採取強制措施。早於媒體報道、警方通報前10幾個小時,有網友發佈提醒……
股票暴跌,前兩日大宗交易頻現
今天早上9點30分,新城控股(601155.SH)、新城發展控股(01030.HK)、新城悦服務(01755.HK)開盤暴跌,分別下跌10%、15.92%和14.63%。



昨天下午,新城的兩支港股新城發展控股(01030.HK)、新城悦服務(01755.HK)已分別下跌23.86%和23.72%,創下2017年以來最大跌幅。
網友提前10幾小時發提醒
昨天下午,有媒體報道新城集團原董事長王振華因涉嫌猥褻兒童,已被警方刑拘。
昨晚21時許,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發佈通報稱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7歲,江蘇人)因涉嫌猥褻兒童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22時許,新城控股發佈董事長變更公告,稱因原董事長王振華因個人原因被刑事拘留,公司召開臨時董事會選舉公司董事兼總裁王曉松任董事長。
記者注意到,王振華事發於2019年6月29日,警方於6月30日接到報案,7月1日王振華到案,7月3日事件被媒體報道、警方發佈公告、上市公司新城控股發佈公告。
但在7月3日上午9時53分,也就是早於媒體報道、警方通報前10幾個小時,已有網友在新城控股股吧內提示:散户大家趕緊拋,不要問為什麼,我只能這麼好意提醒。

律師:應查“內幕交易”
這一信息,經報道後,在股民中引起強烈反響。不少股民通過微博、股吧等渠道指出,新城控股信息披露不及時,造成股民損失,“7月1日就到案了,為什麼7月3日才披露。”
為此,記者採訪了上海金英律師事務所主任、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公益律師何農。何農告訴記者,儘管公眾都認定新城控股信息披露不及時,但這家上市公司顯然已經為自己留足了可以辯解的空間。它在公告中明確稱,公司“於2019年7月3日接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通知,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王振華先生因個人原因被刑事拘留”。
“這裏涉及一個問題,這家公司到底是什麼時候知道董事長被抓的。”何農説,根據目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原則,大多數上市公司都會在出現重大事項時第一時間披露信息。“披露早晚”是上市公司自行掌握的,如果掌握不好,監管部門會進行處罰,“因此,大多數上市公司寧可早披露、早公開,哪怕股價跌了,至少不會受到處罰。”
何農注意到,在新城董事長涉嫌猥褻女童事件中,新城集團的新任董事長王某某為王振華的兒子,王某某此前也在新城集團擔任重要職務。“父親被抓了,你可以説兒子不在,公安沒有通知兒子。但總會通知他母親吧?母親總會告知兒子吧?兒子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之一,總該通知公司吧?”何農説,這一過程中,如果新城集團以“接到警方通知”為準確定披露信息的時間,也可以説通。
但在7月1日、2日和3日上午出現的大宗交易中,何農説,相關監管部門可以藉此查找是否存在“內幕交易”的可能性。“如果有公司員工、高管或其親屬等減持,相關部門肯定可以查出來。”何農説,一些大宗交易會要求交易者在賣出前幾天就向相關部門、公司董事會等報備,“不排除有人在7月1日以前提前報備的,恰巧在1日、2日兩天拋盤的可能性。”
至於那個在7月3日上午到股吧提醒散户的網友,何農説,這名網友目前來看是知情人,如果這名網友本人進行了交易,也會成為“內幕交易”排查、處罰的對象。
針對股民是否可以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時要求賠償的問題,何農説,這種可能性並不大。新城控股股票在7月1日、2日、3日三天均處在上漲位置,其3日收盤價還漲了近4%,“準確來説,股民的損失也就是7月4日開盤那會兒的10%跌停,而這個時間點,是在信息披露之後。”
4日凌晨,早前發佈提示的網友在新城控股股吧表示,自己只是一個普通的散户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