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旭棟:發達國家給的“空頭支票”夠多了,還要再加上這一張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蔣旭棟】
在剛剛過去的G20峯會上,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利用主場外交的優勢活躍在各國領導人面前,大會開完開小會,一時風頭無二。
然而,在風光無限的背後,難掩政治理念與政治利益的分裂。這種分裂不僅表現日本會後的“言行不一”上:高舉自由貿易“大旗”的日本,在峯會過後不到一週即威脅韓國要實施產業禁運,而且在峯會進行的過程中就已顯露端倪。
6月28日,在大阪峯會期間的數字經濟特別會議上,中美日等24個國家與地區領導人共同簽署了《大阪數字經濟聯合宣言》,啓動“大阪軌道”(Osaka Track),以期推動全球數字經濟發展。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印度、印尼與南非的領導人並未在《宣言》上簽字。
這一分歧早在6月8日,在日本筑波舉行的貿易與數字大臣會議上就已體現。印度當時就表示其作為發展中國家數字基礎設施嚴重不足,強烈表達了數據本地留存的意願。故而在G20峯會上印度最終拒絕簽字,實屬情理之中。即便在G20峯會期間,美日印三方還舉行了首腦會談,但是依舊難改印度在數字經濟發展議題上的強硬態度。
會後,印度媒體評論道,“隨着貿易戰攪動全球市場,大阪峯會在數字領域的行動已表明數字經濟對世界各國領導人而言都至關重要。印度利用自身數據經濟潛力,試圖對沖不利於自身的數字經濟方案,即使這意味着與戰略伙伴——美國和日本——分道揚鑣也在所不惜”。
“數字鴻溝”與共識缺失
事實上,印度、印尼、南非在G20數字經濟議程中的猶豫,象徵着當前“數字鴻溝”的擴大,正愈發地“撕裂”全球經濟。
一方面,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都認識到了數據的重要性,都將其視為未來發展的戰略資源;另一方面,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數字經濟的先進國家與後發國家由於發展階段的不同,在跨境數據流通、數據安全等重要議題上分歧巨大。
特別是圍繞“數據安全”的討論,幾乎找不到一個能讓各方形成共識的認知,更遑論具體的政策落地。因此,各國都在爭搶數字經濟規則的制定權。特別是去年5月歐盟通過了《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該《條例》旨在夯實歐盟成員國的數據安全防火牆,避免數據泄露與濫用,特別是將個人隱私的保護視作歐盟的優先目標。同時,因其針對企業在蒐集與處理個人數據方面嚴苛的合規要求及其“長臂管轄權”,引發了諸多互聯網企業的恐慌。

(圖片來源:@IC Photo)
同年7月,美國發布《聯邦數據戰略》的“十項原則”,主要針對數據管理、數據質量和可持續優化三個方向,向公眾徵詢意見。其中,特別對數據管理中涉及個人隱私、數據安全以及“聯邦數據實踐對公眾的影響”是重點評估領域;數據處理過程、數據獲取來源、確保數據質量亦是主要討論方向。今年1月,安倍在達沃斯論壇上向世界各國表達了“大阪軌道”的倡議並積極推動其在G20峯會上通過,這標誌着日本也加入了爭奪數據規則制定主導權的行列。
與此同時,在各發達國家與地區爭相競爭之時,也造就了實質上的數據壁壘。例如,在歐盟GDPR實施後,因其嚴苛的要求,使企業的合規成本大幅增加。據Veritas測算,平均每家企業在GDPR合規上所付出的成本高達130萬歐元。Facebook在當年二季度的財報顯示,受GDPR影響,其歐洲月度活躍用户損失了約100萬,用户數量降至3.76億;同時,GDPR生效後,即向谷歌開出5000萬歐元的罰單。谷歌和Facebook的案例已展現出GDPR“精確打擊”的威力,同時高昂的合規成本也迫使企業去思考是走還是留。
今年6月,美國政府發佈了實施《聯邦數據戰略》的“第一年行動計劃”草案。該計劃列舉了16個行動步驟,包括6項機構都應完成的行動,以及10個特定機構或團體的行動,旨在建立一套切實可行的流程與方案,加強數據治理的一致性、私密性與操作性,確保數據安全與質量,進而利用數據服務美國國家戰略。可見,即便是握有世界信息技術主導權的美國,雖無歐盟般嚴苛的個人隱私權利訴求,卻也極其重視數據治理領域的戰略佈局。美國採取了“分步走”戰略,邊試邊行,逐步完善之。
日本在本次G20峯會上提出的“基於信任的數據流通機制”(DFFT)雖然表面寬泛,但近些年日本國內積極調整數據流通體制,通過實施《官民數據活動推進基本法》,修訂《個人情報保護法》,在內閣設立“數據流通環境整理研修會”等,為推出日本版的國際數字戰略做準備。
是故,當前數字經濟發展所面臨的一個主要矛盾是數字經濟發展的規則需求與各國發展中自身利益的矛盾。這一矛盾的存在,不僅無助於形成良性循環的數字經濟“朋友圈”,反而會加速不同國家與地區之間的數字經濟壁壘;這不僅與數字經濟發展的流通性需求背道而馳,更將阻礙全球數字經濟市場的健康發展。
“數字鴻溝”背後的發展權之爭
在“數字鴻溝”的背後,不僅是共識的缺失,更有對發展權的爭奪。
可以注意到,未簽署宣言的國家,印度、印尼、南非,均是經濟發展潛力巨大的人口大國,是未來世界數字經濟發展的主要市場。然而,對某些發達國家壟斷資本而言,這些市場或是下一個“剪羊毛”的地方。

資本主義由工場手工業的重商主義階段,進入到工業化時代的自由競爭時期;再由第二次工業革命進入壟斷資本主導的帝國主義階段。二戰後,壟斷資本雖披上了“虛偽和善”的假面具,但依舊難掩其面目猙獰的本質。在當前第四次工業革命方興未艾,數字經濟發展勢頭正起之時,壟斷資本的力量也得到了空前的加強。
表面上看,“技術面前人人平等”,由於信息技術的發展“世界是平的”。但是,信息技術的發展也給予了壟斷資本增值與積累的新空間。特別是在當前的世界發展中,南北差距依舊明顯,在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中心-邊緣”結構難以撼動的背景下,數字經濟放大了領先者的壟斷優勢,甚至在很大程度上還加快了壟斷資本的發展速度,致使強者愈強,弱者愈弱。美國之所以一直反對數據本地化,鼓吹建立一個“開放”、“公平”、以市場為基礎的數據流通體制,是因為這正符合美國互聯網巨頭的利益,有利於它們在全球的擴張,進而保持他們的壟斷地位,獲取壟斷利潤。
從技術進步的角度上説,發展中國家在數字經濟發展的開局就處在不利的地位,而這種不利地位恰恰是部分發達國家在殖民時期肆意掠奪所埋下的惡果。雖然在G20的成果文件中有專門提到對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的落實方案,甚至還有“科技創新對接SDGs”的路線圖,但是對廣大發展中國家來説,高懸在空中的“空頭支票”已然不少。G20通過的旨在對接發展中國家的發展議程的文件,不應淪為空談,還要積極行動,讓數字經濟的發展惠及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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