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大量個人資料被盜,保安控制室受損最嚴重
(觀察者網訊)
香港立法會大樓7月1日遭暴徒強闖並肆意破壞,修復工作預計10月才能完成。立法會主席梁君彥7月4日透露,大樓其中一個“重災區”是保安控制室,有電腦硬盤被撬走,大批議員、職員、官員、記者的資料遺失。
從立法會現場損毀情況來看,暴徒當天有計劃地破壞了大樓內外的閉路電視、照明設施、計算機等,他們還遮蓋容貌,甚至提醒同夥戴手套避免留下指紋。
央視新聞消息,香港警察公共關係科4日表示,已就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一帶發生的暴力事件拘捕12人,就6月30日一個在中區舉行的公眾集會期間發生的多宗案件拘捕6人。此外,香港警方還拘捕了另外9人,涉嫌“網上非法公開警員資料”等罪行。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一眾委員7月4日巡視大樓的損毀情況,並舉行特別會議商討善後工作。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視察大樓損毀情況 圖源:香港《文匯報》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會見記者時指出,遭破壞最嚴重的是大樓保安控制室,有部分計算機硬盤被撬走,包括申請立法會通行證的個人資料,以及議員、官員、議員職員及秘書處職員資料,但沒有身份證號碼。
他指出,涉及的硬盤設有多重保密功能,相信難以破解,但為安全起見,已通報私隱專員。
《大公報》指出,翻查事發當日的直播影片及事發後拍攝到的照片,可發現暴徒破壞立法會大樓期間,不忘逐一搗毀或遮蓋大樓內外的閉路電視,有暴徒擊碎大樓內的照明設施令現場光線變暗,亦有暴徒打開職員辦公室的計算機查看、部分計算機事後被發現遭刻意毀壞。
此外,在場大多數暴徒遮蓋面容,並在有記者拍攝時以雨傘遮擋,更有暴徒大叫“戴手套”、提醒同夥勿在現場留下指紋,以免警方追查。立法會大樓內的保安控制室受嚴重破壞,而且有計算機硬盤不翼而飛,不排除是暴徒為毀滅閉路電視影片等證據所為。

立法會大樓遭破壞後內景 圖源:《大公報》
專家:這是有預謀、有計劃及組織地進行犯罪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指出,撬走計算機硬盤的行為,肯定非反對派所説的是示威者的“一時衝動”,而是一宗有預謀的盜竊行為。
他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一十章《盜竊罪條例》第九條盜竊罪,任何人犯盜竊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0年,倘屬有預謀的盜竊罪更會被加重刑罰。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傅健慈指出,示威者闖入立法會大樓進行大肆破壞,並偷走服務器及計算機硬盤,已涉嫌犯下《刑事罪行條例》第六十條的“刑事毀壞罪”,最高可處10年監禁;《盜竊罪條例》第九條的“盜竊罪”,最高可處10年監禁;第十一條的“入屋犯法罪”,最高可處14年監禁;第十二條的“嚴重入屋犯法罪”,最高可處終身監禁,等等。
他也批評這些違法行為並非“一時衝動”,而是明顯地有預謀、有計劃及組織地進行的犯罪,包庇這些暴力罪犯的反對派對此是責無旁貸、難辭其咎的,應予以嚴厲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