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王振華辭去董事不再擔任任何職務,不存在信披違規
新城控股7月8日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振華已經辭去公司董事一職,並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公告表示,新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於2019年7月8日先後收到董事王振華先生、獨立董事AiminYan先生的書面辭職報告。王振華先生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提名委員會委員、戰略委員會主任委員的職務;此外,AiminYan先生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及相關專門委員會職務。
鑑於王振華先生辭職後未導致公司董事會低於法定最低人數,根據《公司章程》有關規定,其辭職自辭職報告送達董事會時生效,其辭職後將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新城控股當天同步發佈的公告稱,補選董事長王曉松任公司第二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委員及戰略委員會主任委員,任期與第二屆董事會任期相同。同時,董事會同意補選曲德君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任期與第二屆董事會任期相同。
新城控股當天發佈的公告還稱,經公司核查,公司所處市場環境、行業政策未發生重大變化,公司經營銷售未出現大幅波動,目前公司一切生產經營正常,內部人員穩定,近期未簽訂重大合同,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公司關注到近期市場上有關公司“涉嫌信披違規、內幕交易”、“股權質押爆倉”等媒體報道。經自查,公司不存在信披違規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