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判9年!台男子出獄後沒錢吃早餐,拿鐮刀追搶大陸游客
據台灣“聯合報”7月9日報道,台男子蔡繁忠出獄後沒有錢用,去年在花蓮四八高地見大陸籍王姓女遊客落單,便拿鐮刀要挾交出現金,他搶走1500元新台幣(約合331元人民幣)後還緊追女遊客不放,直到附近遊客出手幫忙,他才騎自行車逃逸。
台法院一審依強盜罪判其3年8月徒刑,二審改判9年,台當局“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罪。

男子作案鐮刀 視頻截圖
台法院判決指出,蔡繁忠2013年因搶奪案執行完畢出獄,他去年10月在四八高地,發現一名來台灣觀光的陸籍王姓女子落單,先向王女稱“往裏面走會有更美的風景,我可以帶你去”,隨即王女跟隨他往深處走,不料他見四下無人,從褲子口袋拿出鐮刀,恐嚇王女“不要叫,把錢交出來”,王女將皮包中1500元新台幣拿給他後趁機逃跑,並向附近遊客求救。
蔡繁忠得手後,仍緊追王女不放,其他遊客見狀相助,他最後騎自行車逃逸,途中不慎跌倒,被警方逮捕。他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罪行,供稱當時身上只剩20幾元新台幣,沒吃早餐,想拿錢去吃飯、當生活費等。
法官考慮他有多項前科,對於刑罰反應力薄弱,確實有必要延長矯正時間,因此依法加重其刑。一審依強盜罪判刑3年8月,二審認為他罪行過重,改判9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