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之:馮·德萊恩當選是眾望所歸嗎?
【文/ 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揚之】
昨日(7月16日),來自德國的馮·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以383票成功當選歐盟委員會主席。歐盟的“人事大劇”終於落下帷幕。
按照規定,候選人必須獲得歐盟議會747議席中的半數(374)方能當選。馮·德萊恩這次僅以九票優勢當選,不得不説是“險勝”。
在昨天的議會演講前,這位德國政治家並無獲勝的把握。因此,無論從策略上,還是技巧和內容上看,馮·德萊恩昨天熱情洋溢的親歐演説不能不説相當成功。
首先,她發揮了自己的語言優勢,用法英德三種語言一氣呵成地完成了演講,節奏掌控、措辭拿捏和內容設計都頗到位,現場發揮得分也不少,爭取到了相當一部分原本猶豫不決的議員。
其次,此次競選對她本人而言無疑是一件幸運的事,但準備時間畢竟還是相當倉促的。她必須在短短兩週內消弭因提名她這個“局外人”而在議會中引發的不滿。但馮·德萊恩昨天的表現説明她做足了功課,在很大程度上彌補了這次競選的先天不足。
最後,她的演講內容儘量擺脱黨派原則的桎梏,納入了不少左派要求(譬如“最低工資線”、提高減少廢氣指標、增加歐盟委員中的女性比例等),以此爭取到左翼和自由黨派陣營的不少選票。

圖片來源:歐盟
一堂生動的“民主課”
馮·德萊恩的當選,首先是她個人仕途的一次重大轉折。她終於擺脱了德國國防部長這個“吃力不討好”的位置,離開這個問題積重難返的部門,終於可以在更廣闊的空間裏重新開始施展自己的才華。
這也是默克爾“順勢而為”政治手腕的又一次勝利。面對歐盟這個大家庭內眾多不同的利益,默克爾放棄堅持“推銷”本黨聯盟的候選人,表現出極強的自律能力和公平意識,最後反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結果。
她的當選,還反映出歐盟民主體制中的過渡性和不完美。原本的“首席候選人”原則和共識(即,只有參加歐洲大選競選的各黨團首席候選人才有資格擔任歐盟委員會主席)遭到歐盟最高決策層的放棄和破壞,選民的意志被忽視和玩弄。
從履歷、資歷和能力上説,馮·德萊恩的當選或許未必是個不好的結果。但是,站在議會民主的角度看,今天並非是個好日子,因為人們期待的或預測的議會“反彈”和“抗爭”並未發生。
而且,此前的操作也給歐盟民主化進程帶來了一定的“內傷”。
按照代議制民主的程序和原則,選民投票選舉議員,由議員組成的議會選舉政府領導人,在歐盟層面,就是選舉委員會主席,然後再由主席獨立組閣。因此,歐盟的最高權力機構應該是歐盟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
但這次的人事“交易”讓選民真切體會到,歐洲議會和最高權力之間還有一道無法逾越的“鴻溝”——歐洲理事會(European Council)。這次提名馮·德萊恩,正是歐洲理事會不顧歐洲議會達成的“首席候選人”原則、強行推出自己候選人的行為。
既然在“三權分立”中擔當“行政”角色的歐盟委員會首席長官並非直接由立法機構——歐洲議會選舉產生,而是先由凌駕於議會之上的“元首圈”(歐洲理事會)推舉提名,再由議會表決通過。
這就註定行政首長不僅要面對歐洲議會,而且首先要對推舉他(她)的歐洲理事會負責。説白了,歐盟委員會主席實際上就是歐洲理事會的一個行政“辦事員”。這也是歐盟機構中的“過渡必然”,也可以説是“先天不足”。
當然,各國首腦可以説,我們提名馮·德萊恩是因為首席候選人中無人獲得理事會的一致通過。法國總統馬科龍甚至抱怨,人民黨議會黨團(EPP Group)的首席候選人、德國籍的韋伯(Manfred Weber)知名度太低,難以對外代表歐盟,因而無法勝任委員會主席一職。
可是,歐盟成員國裏,又有哪國不是把“一流”政治家留在國內,把“二流”政治家派往歐盟呢?在這種情況下抱怨候選人知名度太低,等於是非要“巧婦做無米之炊”。
這是歐盟民主體制中的一個明顯“軟肋”。
同時,如果我們從積極的角度去看,會發現這次圍繞歐盟主要人事問題的討論、爭論或“交易”,也為民眾提供了一堂生動的“民主課”,為歐盟議會民主的發展做了一次很好的廣告。
新當選的馮·德萊恩已經表示,要把“首席候選人”原則制度化,以確保議會民主的暢通實施。如果她真的能做到這點,這次的“交易”倒真的壞事變成了好事。
只是,她背後的“元首圈”真的會擁護並支持這一計劃嗎?
好複雜的歐盟
從政治學角度看,歐盟接近邦聯性質。
但是,由於歐洲政治一體化尚未徹底完成,所以,各成員國與聯盟之間的權力分配還處於“拉鋸和交織”階段,權力重心基本上顯然仍在各成員國這邊。
一方面,歐盟在許多方面已擁有立法權,在有些領域,歐盟法甚至高於成員國的國內法,也就是説,歐盟的法規與各國的法規產生矛盾時,以歐盟法規為準。
另一方面,歐盟對各成員國的影響力還相當有限,在雙方產生利益衝突時,各國依然還是把各自的國家利益放在首位。
此外,歐盟機構高架在各成員國之上,因而它們所制定的條規往往必須超越各國(或某些國家)的利益。這種既要管又管不了的“尷尬”局面,導致歐盟決策和各國利益難以完全對接。結果是,各國政府認為歐盟機構礙手礙腳,民眾則覺得布魯塞爾過於官僚,甚至多餘。
最後,歐盟淪為各成員國爭搶利益和擴大影響力的“角鬥場”,和拒絕分擔責任的“口實”。2015年以來的難民分攤機制至今未能確立就是一個很典型的例子。
這種由“民族國家”向“國家聯盟”強行推進的過程,導致這個聯盟雖然開宗明義以“共同體”為立命之本,但同時卻先天缺乏“共同基因”。這次歐盟人事任免如此“難產”便凸顯了這點。
歐盟的建設被稱為人類歷史上最浩繁的民主工程。的確,即便對於生活在歐盟內的選民,要了解清楚歐盟各機構的權力和功能,都是一件相當不容易的事。因此,常能聽到身邊的德國人感嘆:歐盟好複雜。
歐盟主要有以下幾個機構組成:
·“歐洲理事會”(European Council),亦稱“歐盟高峯會”或“首腦會議”,由成員國的國家元首或行政首長以及歐盟委員會主席組成,是歐盟的最高決策機構。理事會實行輪值主席國制,每個國家任期半年,但理事會的日常事務由理事會主席(相當於歐盟元首)協調處理。
·“歐盟委員會”承擔歐盟內的行政任務,類似一個國家的政府,但權力要更大一些,譬如,它擁有立法權,擔任條約監護人角色,監督各成員國對歐盟法律的履行,必要時可以去歐洲法院起訴某個成員國。
·另外一個歐盟機構由於中文翻譯的原因(僅一字之差),很容易與上面的“歐洲理事會”混為一談,那就是“歐盟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它在兩院制中起到“上院”的作用,由來自成員國的政府部長(譬如外長)所組成,幫助整合歐盟成員國之間的事務,參與制定法規和預算。
·位於斯特拉斯堡的歐洲議會無需贅述,就是“兩院制”中的下院,是歐盟中的主要立法機構。
為了體現歐盟的邦聯性質,這些主要的機構都分佈在各個成員國內,譬如,議會在法國的斯特拉斯堡,歐盟法院在盧森堡,歐洲央行在德國法蘭克福,歐盟委員會則在比利時的布魯塞爾等。
此外,歐盟還有一個特殊的職位,其名稱很長,相當於一個國家的外交部長:歐盟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High Representative of the Union for Foreign Affairs and Security Policy)。
隨着馮·德萊恩的當選,歐盟新一屆的主要機構負責人已全部到位:
·德國籍的馮·德萊恩接替盧森堡籍的容克(Jean-Claude Juncker),擔任歐盟委員會主席;
·比利時籍的米歇爾(Charles Michel)接替今年11月到期的波蘭籍圖斯克(Donald Tusk),擔任歐洲理事會主席。
·意大利籍的薩索利(David Sassoli)接替同胞塔亞尼(Antonio Tajani),出任歐洲議會議長;
·西班牙籍的博雷利·豐特列斯(Josep Borrell Fontelles)接替意大利籍的莫蓋里尼(Federica Mogherini),出任“歐盟外長”;
·法國籍的拉加德(Christine Lagarde)接替意大利籍的馬里奧·德拉基(Mario Draghi)擔任歐洲央行行長。
這樣的安排或“交易”似乎面面俱到,照顧到了各種因素,譬如國家、區域、黨派、性別等。
這樣的民主是不錯,但也很繁瑣,而且最終還未必真正體現民意。
結語
馮·德萊恩的當選不僅給歐盟開創了一個新的“紀元”,更為德國內政帶來目前尚無法預測的影響。
馮·德萊恩留下的國防部長空缺究竟由誰來填補?這個問題此前一度成為德國媒體熱議的話題。老辣的默克爾或許早已胸有成竹,所以她毫不猶豫,在送走了一位政治“乖女”之後不久,便在第一時間把另一位政治“寵女”推上了位。
這位新任國防部長不是別人,正是被默克爾內定為總理接班人的基民盟(CDU)主席克蘭普-卡倫鮑爾(Annegret Kramp-Karrenbauer )。
三個女人一台戲,歐洲的“德國色彩”似乎有增無減,女性主導政治也正在成為現實。
中國讀者更關心的則是歐盟新“掌門人”的對華態度,認為馮·德萊恩曾發表過並不友好的言論。
其實,政治家很多是“到什麼山唱什麼歌”。越不是第一線的政治家,越能“口無遮攔”地表態,因為他們涉及的面相對要窄,言論產生的波及力自然也就弱得多。
馮·德萊恩在擔任德國國防部長時説的話,在她擔任歐盟委員會主席後未必還會説。此前她連代表德國政府的資格都未必有,現在要代表歐盟説話,恐怕就不會那麼“率性”和“任性”了。
而且,歐盟的對華政策最終取決於中國自身的實力,而非一個歐盟委員會主席。歐盟即便視中國為“體制競爭者”,也已無法忽略或無視中國與日俱增的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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