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文化部長呼籲多説法語 :法語才是國語
【文/觀察者網 李煥宇】
法國人一直為他們的語言文化感到自豪,然而即便是在法國,英語的使用頻率也在悄悄增長,令文化界擔憂。8月4日,法國文化部長弗蘭克·里斯特(Frank Riester)在社交媒體上向法國人民呼籲,共和國的語言是法語,希望人們在日常生活中能多多使用法語。

里斯特的這篇推文正值法國《法語使用法》(又稱“杜蓬法”)頒佈25週年。該法確立了法語在法國社會文化生活中的主導地位,旨在保護法語不受英語的影響,避免讓英語在法國出現“文化殖民”的現象。
《泰晤士報》稱,這次裏斯特打算把這部法律的管轄範圍拓展到網絡平台上,好讓法律適應時代,以“抵制任何可能會導致全球語言單一化的趨勢”。
可事實上,即便有《法語使用法》撐腰,法國人這些年來的日常用語仍不可避免地被英語“滲透”。
總統馬克龍首當其衝。作為一名英語流利的總統,馬克龍有別於他的前任們,用英語發表過演講、接受過外國媒體採訪,而在表達希望“促進法國的科技創新”這一概念時,還用上了英文詞“初創國家(Start-Up Nation)”。

馬克龍訪澳時用英語致謝 視頻截圖
法國頂級公司也經常使用英語而不是法語口號。比如雷諾的“Never Too Much”和法航的“France Is In The Air”。

法航廣告視頻截圖
最觸痛法語團體自尊心的則是巴黎奧運會的口號“Made for sharing”,由於這一口號同“必勝客”的宣傳語相同,因此被法語專家們怒斥為“披薩口號”。
在年輕人羣體和科技界,這種滲透就更嚴重了。本地媒體“the local france”今年6月報道稱,為了趕時髦,年輕人經常在談話中插入“cool”、“has been”等英語單詞。而各大品牌為了“接地氣”也使用英語來與年輕人交流。英國《衞報》稱,在社交媒體上,年輕人們用英語的“love”代替了法語的“l’amour”。一名家長也表示,自己的女兒往往在各類番劇、視頻被翻譯成法語之前就把它們看完了。這讓英語對法國文化的影響越來越大,英語單詞也越來越頻繁地在法語句子中。

巴黎奧運會口號“Made for sharing” @東方IC

必勝客宣傳語中同樣有“Made for sharing” 圖片來源:社交媒體
一位科技公司員工表示,抵抗英語滲透的努力很可能是徒勞的。在科技界,每天都有新的術語出現,等那幫語言學家發現它們,並開始着手把它們法語化的時候,那些詞彙早就使用上好幾年了。
以法國文化部與法國科學院合作發表的權威文件《信息與信息技術詞彙》為例,它上次更新是在2017年,而上上次更新就得追溯到2009年了。所以“法語警察”們根本趕不上語言變化的速度。
當然,法國人並不打算“放棄治療”。據“the local france”今年6月報道,100多位法國語言學者曾發佈一封聯名信,聲稱法語如今正被英語驅逐,有成為法國第二官方語言的趨勢。為樹立榜樣,公開信要求法國總統拒絕説英語,並禁止在法國和法語國家説英語,從而再勸阻來法遊客們説英語。
而在2017年的時候,馬克龍本人還曾在訪問非洲時豪言:法語或許能成為世界第一語言!

對於馬克龍的這番豪言壯語,英國《獨立報》緩緩地打出了一個“?”(可能嗎?)。
拓展閲讀——《法語使用法**》(轉自人民網、解放日報):**
1994年8月,法國國民議會頒佈《法語使用法》,又稱“杜蓬法”。該法規定:公共場所的標語、公告等必須使用法語,如果是引進的廣告,原文旁必須附加字體不小於原文的法語;召開國際會議,主辦者需提供所有文件的法語概要;法國公民、法人簽訂合同必須有法語文本,任何個人違反此法令將被罰款。
1996年,專門術語和新詞審定委員會成立,規定只有滿足以下4個條件,才允許引進外來詞:現存法語詞彙無法表達某個外語詞彙的詞義; 無法創造出合適的法語替代詞; 雖創造出替代詞卻過於冗長不便使用;儘管是引進詞,但發音和書寫合乎法語規範。
2006年,法國政府又對這條法令進行了強化,要求法國境內的全部企業中,只有法語文件是唯一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一些英美企業駐法國的分公司,也必須將相關文件翻譯成法語,才能在企業內使用。
“杜蓬法”出台近20年來,成了一道阻擊英語的“城牆”。根據法國廣告業監管機構公佈的調查結果,在2013年第一季度3962條電台與顯示廣告中,有43條違規,大部分是未將英語廣告詞翻譯成法語。這個結果好於上次調查,2009年法國廣告業監管機構公佈了首次調查結果,在3526條廣告中違規的有14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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