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囂“無權處置我”縣人大代表發聲:很慚愧很後悔,等着坐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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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霞浦縣人大代表蘇某輝酒駕將車子違停在鬧市道路中央,之後拒不配合交警執法,並掏出人大代表證叫囂“我是人大代表,你們無權處置我”受到社會關注。福建省寧德市霞浦縣人大常委會15日稱,當天上午召開的常委會上,縣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並表決通過了關於許可縣公安局對第十七屆人大代表蘇某輝採取強制措施,並暫時停止其執行代表職務的決定。涉事人大代表蘇某輝16日接受媒體採訪時候表示“我現在很慚愧,也很後悔。我就等着坐牢了。”
據紅星新聞8月16日報道,8月16日上午,紅星新聞記者聯繫到涉事人大代表蘇某輝。當記者提到酒駕的事情,他情緒有些激動。他説,這件事情本來不應該發生,“很小的事情,網絡傳來傳去事情就變大了。我現在很慚愧,也很後悔。我就等着坐牢了。”
蘇某輝説,事發當晚他和朋友聚會,喝了一些酒,出來看到車被貼了罰單,當時就有點生氣。他生氣的原因還和自己前一次交通違規被處罰有關,所以兩次事情結合在一起,沒控制住情緒就和對方吵了架。“接下來就等坐牢了,人大代表已經撤掉了(注:指暫時停止執行代表職務)。”蘇某輝説,接下來,他將繼續配合警方調查,他希望大家不要在網上傳播那個視頻了。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7月17日20時37分,蘇某輝飲酒後在霞浦縣松港街道金山路發現自己的閩JD***8號小車因違規停車被交警貼告知單,遂心懷不滿,故意將車行駛至霞浦縣太康路正中,以南北朝向將車輛停在太康路中心達23分鐘之久,其時正值該路段通行高峯期,蘇某輝的行為導致太康路通行不暢直至堵塞。
巡特警大隊出警後,蘇某輝自稱為縣人大代表,拒不將車移開。後霞浦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指派霞浦交警協助,蘇某輝仍不配合。交警大隊民警將蘇某輝帶回隊部進行調查。
7月19日,福建正揚司法鑑定所出具意見書,蘇某輝的血樣中檢出乙醇含量為203.5mg/100ml,霞浦縣交警大隊對蘇某輝以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調查。隨後,霞浦縣公安局向霞浦縣人大提請許可對蘇某輝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和行政拘留。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縣級以上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如果採取法律規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應當經該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許可。”
寧德市霞浦縣人大常委會15日在霞浦新聞網發佈情況通報稱,近日,霞浦縣發生一起縣人大代表酒後拒不配合交警執法的事件,事後霞浦縣交警大隊對蘇某輝以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調查,並向縣人大提請對蘇某輝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和行政拘留的許可。8月15日,霞浦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開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許可霞浦縣公安局依法對蘇某輝採取強制措施,並暫時停止其執行代表職務。霞浦縣人大常委會將舉一反三,進一步強化對縣鄉(鎮)人大代表的法治教育,用身邊事警示身邊人,帶頭學法守法,推動和諧社會建設。

霞浦新聞網截圖
(觀察者網綜合自紅星新聞,澎湃新聞,霞浦新聞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