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絲幫自媒體大V刷單被騙後續:相關項目高管被帶走調查
近日,B站(嗶哩嗶哩視頻平台)知名視頻評測大V“愛玩客”推廣“GOGO商城”刷單一事鬧得沸沸揚揚,許多消費者在商城下單數萬元,隨後便杳無音訊。
對此,8月23日晚間,“愛玩客”官方發佈《關於“GOGO商城事件”進展的説明》,説明透露,“愛玩客”已從GOGO商城負責人曾磊處瞭解到,目前未發貨、未退款金額超過1000萬元。“愛玩客”將向司法部門起訴曾磊及其關聯公司“瀋陽博聚創思傳媒有限公司”。
此外另有報道稱,GOGO商城高管、“愛玩客”投資人之一李巖婷已被瀋陽經偵帶走調查。B站也表示,該賬號及關聯賬號“玩客辣評”發佈疑似不實內容,存在較大爭議和風險,已給予這兩個賬號封禁的處理,等待有關部門進一步調查結果。
B站大V推薦
此前,在B站“愛玩客”主播“考拉”的推薦下,不少消費者在GOGO商城上以低價購買多台手機產品,隨後遭遇無法發貨的情況。商城負責人隨後在羣內告訴消費者,需要“刷單”平台才有貨源,同時還會有佣金。不少消費者投入更多錢進行刷單,目前共有幾百位消費者下單,涉及金額高達上千萬。
北京青年報報道稱,有消費者表示:“市面上賣8300元左右的iPhone手機,在GOGO商城只要7688元”。因為便宜了幾百元錢,不少消費者都紛紛幫助親朋好友下單購買,有時一買就是幾部、十幾部,“我花了6.9萬多元,大家都差不多是這種情況”。
另據央廣網報道,江西贛州的韓先生對B站上的“愛玩客”關注了很久。前不久這個科技自媒體的微信公眾號上線了名為“GOGO商城”的在線商城,想讓粉絲們幫忙刷刷銷量。“突然有一天‘愛玩客’公眾號就線上發佈了一個商城,跟我們説,粉絲們幫幫忙,幫他們商城刷單、刷銷量,粉絲當然願意幫助這個博主嘛,就幫他進行了刷單。”韓先生説。
湖南的趙女士也是參與者之一,因為“愛玩客”的粉絲眾多,影響力不小,她對商城需要幫忙刷單深信不疑,前前後後已經投入了七、八萬元在“GOGO商城”購買電子產品。
但是下單容易,收貨難,“GOGO商城”遲遲不發貨,也不退款,而是通過客服讓消費者們繼續去刷單。趙女士説:“一個手機一百元佣金,刷夠一定金額給額外的利潤,幾天之內退還本金,當天結佣金。”根據維權交流羣裏受害者提供的統計表顯示,目前已經有165位消費者投入了上千萬元的資金。
在黑貓投訴平台上也有關於GOGO商城的大量投訴,有消費者反映:“本人於2019年8月10日在瀋陽博聚創思傳媒有限公司經營的gogo券商城裏買了兩台XSmax共計15776元,現在已經19日了,16日的時候問客服説發不了貨也退不了款,還説我買手機的錢變成借給公司的錢了,商家不發貨也不退款我現在要求退款,不要手機了,商家太沒信用”。

圖片來源:黑貓投訴平台
刷單突然變借款
8月16日,GOGO客服在微信羣內表示,GOGO商城因為經營不善,無法給大家退款。客服還出具了一份蓋有紅色公章的“GOGO商城”運營主體“瀋陽博聚創思傳媒有限公司”發佈的聲明,稱受到行業調整影響,公司要良性退出市場,把消費者的產品購買金額變成自願出借金額,公司會分3年還清。
更加令人擔憂的是,在發佈完這份聲明後,消費者均無法與GOGO商城取得聯繫。在失聯幾天後,大家在羣內看到這樣的説法:“目前我們的現狀是,接到舉報我們進行刷單的工作,資金的進出被工商税務監控,正在被調查中,我們之前的客服,目前已經失聯,我們懷疑他涉嫌自己刷單挪用公款,現在正在聯繫警方找尋他。大家的資金我們會在穩定一下後給大家陸續全額返還。”
在“GOGO商城”發出聲明後,8月16號,給“GOGO商城”做推廣的“愛玩客”官方微博也發出聲明,稱自己只負責推廣,對“GOGO商城”的所作所為並不知情,也沒有更深層次的合作關係。
“愛玩客”最新發布的説明中稱,8月16日,公司獲悉承接推廣廣告的GOGO商城網站出現“下單後不發貨”“退款不及時”的情況。“愛玩客”於第一時間聯繫GOGO商城負責人曾磊問詢情況,電話中曾磊表示“知道情況,涉及款項大概150萬元,因GOGO商城資金週轉問題導致退款不及時”,並承諾陸續退款。
8月18日,曾磊通過電話含糊告知“愛玩客”“未發貨、未退款金額超過1000萬元”。“愛玩客”還了解到,曾磊在其個人建立的微信羣中,長期冒用“愛玩客”名義,大肆宣揚GOGO商城是“愛玩客”iVankr投資的產品。
8月21日,“愛玩客”通過網絡信息獲悉,GOGO商城員工李巖婷已被瀋陽經偵帶走調查。8月23日,“愛玩客”表示,將向司法部門起訴曾磊及其關聯公司“瀋陽博聚創思傳媒有限公司。
據瞭解,“瀋陽博聚創思傳媒有限公司”的監事李巖婷是“愛玩客(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東,而且消費者在“GOGO商城”刷單活動獲得佣金的付款方也正是李巖婷。
目前,不少消費者選擇了報警,長沙、南昌、廣州、大同等地警方已經立案。
主播稱是免費幫忙
北京青年報採訪了該事件中“愛玩客”的主播考拉,考拉表示,推廣GOGO商城平台的視頻是在2018年7月拍攝的,當時GOGO商城負責人曾磊找到自己,説希望能幫商城拍攝一支小視頻。據考拉介紹,廣告的拍攝以及“愛玩客”幫助GOGO商城在微信公眾號中的推廣,全部都是免費幫曾磊做的,自己和“愛玩客”並沒有收一分錢,也沒有分成利益。
考拉表示,GOGO商城的主要負責人實際上是曾磊,曾磊的確曾經是“愛玩客”的合夥人,不過目前已退出,而李巖婷和曾磊是夫妻關係。
2017年,曾磊正式幫助“愛玩客”做電商代運營,不過,當年其業績並沒有達到預期,“愛玩客”就終止了這一合作。合作終止後,曾磊回到瀋陽創業,並在瀋陽創立“瀋陽玩客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瀋陽博聚創思傳媒有限公司”等。
但是“愛玩客”在工商方面並沒有及時與曾磊及李巖婷完成股東退出的履約,而是將“愛玩客”的主體轉移到了另一個公司,也就是目前愛玩客公眾號的註冊主體“北京玩客互動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愛玩客”方面本計劃今年註銷“愛玩客(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但尚未註銷就發生此事。

圖片來源:天眼查
同時,雖然曾磊退出了公司股東,但是“愛玩客”仍然邀請曾磊幫助其運營微信粉絲羣,因此,曾磊依然是“愛玩客”的粉絲羣羣主。
律師:通告無法律效力
通過“自媒體大V”作信用背書去宣傳商城,利用創業不易博得粉絲同情紛紛刷單支持和推廣,再以低於市場價的電子產品作為噱頭去吸引“薅羊毛”的消費者,等資金達到一定程度後,又發出一個“良性退出市場”的公告,單方面把消費者的購買款項變為出借款項。
對此,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斌認為,買賣雙方的基礎法律關係是網絡購物合同關係而不是借款關係,“GOGO商城”這種單方面把消費者變為出借款人的通告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否構成犯罪還有待公安機關的調查。李斌説:“根據現有的證據以及商城本身的狀態,比如這個主體是真實的,還在存續當中,而且也作出了還款的意思表示,能否認為其有非法佔有的目的,確實要靠警方根據相關證據去判斷。”
李斌律師稱,“GOGO商城”雖然提出了還款方案,也提到了邀請第三方監督,但這並不代表就就可以完全規避掉可能的刑事責任。“他這種所謂的表態,能不能體現誠意就要看其有沒有具體的資金來源和能力,包括準備怎麼籌錢、通過什麼方法兑現承諾、誰來監督,整個環節怎樣公開透明地接受債權人監督等。”
對於這種所謂的刷單活動,李斌律師建議不要參加,這本身就是一個違法行為。在網上商城購買產品時,他建議消費者不要只看商品價格,還是要選擇有足夠履約能力和商業信譽的大平台,否則一旦發生糾紛,維權時將會十分艱難。“不要因某一個名人的推薦就輕信,還是要找正規大品牌的平台去採購,它們的貨源、履行能力、清償能力都是有保障的,而且商譽也很高。因此要在事前選好交易對象,不要輕信所謂的優惠宣傳等,要擦亮眼睛,否則維權會是一個艱難的過程。”李斌律師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