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爾夫球場員工疑幫客人撈球杆溺亡,死者會游泳
本文轉自微信公號“新聞晨報”
昨日,一份疑似上海國際汽車城穎奕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寫給會員的內部信函曝光。
文本稱8月18日,該公司一位“優秀且熱心的員工,在工作當中因主動幫助客人下水撿球杆,不慎發生溺水的意外。”雖然大家在第一時間組織搶救,而且經醫療人員的反覆施救,“仍無法挽救他的生命”。

今天中午,周到記者來到該俱樂部,安保人員向記者確認,員工溺水確有其事,該俱樂部“現在已經採取了防護措施,周邊不讓人靠近。”記者試圖前往事發現場看看該公司在事後採取的安防措施時,遭到該俱樂部“出發站”相關工作人的阻撓。記者在該俱樂部留下聯繫方式,到發稿時,該俱樂部還未與記者聯繫。

一根球杆殞一條命
知情人士聲稱,該溺水事故發生在8月18日中午12點左右,客人杜某在試揮杆時,不小心把一號木桿扔到了水裏,因為一號木桿比較輕,在水裏越漂越遠,差不多已經漂到了水面的中間位置。現場球童就用對講機呼叫“出發站”,找人來撈球杆。
因為張某會游泳,之前也曾幫客人撈過一次球杆,相關工作人員去車庫找來了年近40歲的張某。

然而,這一次張某下水游到球杆附近的時候,突然往下沉,開始伸手掙扎。當時現場有兩位客人和兩名球童,以及另外一名車庫管理員。現場的人見狀後,趕緊打電話給“出發站”,尋找會游泳的人。
幾分鐘後,當人施救人員趕到現場的時候,張某已經完全沉到了水底。四名會游泳的男球童下水,一起把張某打撈上來。由於“出發站”到事發地八號洞的距離比較遠,有兩個洞的位置,知情人士説,就算開車過去,也要花五分鐘左右的時間。而對溺水人員説,這是黃金時間,因為人在溺水5分鐘左右,就會死亡。
該俱樂部“致俱樂部會員”的信件中寫道:“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公司的管理人員和應急處理小組立即啓動,第一時間組織員工在事發地點進行了搶救,直至醫院急救人員到達現場,對溺水員工的急救不曾間斷。”

知情人士表示,張某被從水裏撈上來後,就一直在做心肺復甦,人工呼吸等各種急救措施。120救護車來了以後,也在河邊搶救了好久,可仍然沒有任何反應。
公司在信函中表示:“在意外發生後,公司管理人員懷着沉痛的心情,全程陪同家屬並配合警方安排,積極處理善後工作。”
該俱樂部一名會員告訴記者,發生事故的池塘不是很大,差不多跟學校的球場面積相仿,不過水還是比較深的。知情人士也表示,水面比較規則,大約50米寬,最深處有5米左右。在球場上,這個水面跟小山丘一樣,都是用來製造障礙的。而且,該球場類似水面還很多。
在相關介紹資料上,記者瞭解到,該俱樂部佔地1800畝,由於位於吳淞江的旁邊,整個球場的佈局充分的利用了水資源。

三問穎奕高爾夫俱樂部:
◎一問:俱樂部為什麼會讓一個車庫管理員下水撈球杆?俱樂部沒有專業人員嗎?
知情人士表示,溺亡的張某本來是在車庫工作,但因為會游泳,今年三四月間也曾下水幫客人撈過球杆,所以這一次,“出發站”的人首先就想到了他。
那麼,一個車庫管理員,沒有任何技能資質,沒有任何保護措施,竟然會被隨時找來幹下水打撈工作。難道該高爾夫球場沒有安排專業人員嗎?
◎二問:下深水屬於特種作業,該俱樂部為什麼會放任員工擅自下水呢?
既然水深達到四五米,沒有船隻或者橡皮筏等,擅自下水,即使會游泳,也會有生命危險。該俱樂部為什麼沒有預料到?張某第一次下水幫客人撈球杆之後,俱樂部為什麼沒有舉一反三做好防範?
◎三問:球場是否存在設計缺陷?客人打球的位置為什麼不可以離池塘遠一點?
客人杜某打球失手,一號杆脱手飛落池塘,可見池塘離客人安全活動區很近。這樣的水深,俱樂部是否考慮到客人的人身安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