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大法院:朴槿惠“親信干政”案發回重審
(觀察者網訊)
據央視新聞報道,當地時間29日下午,韓國最高法院大法院就前總統朴槿惠“親信干政”案作出宣判,發回相關案件至首爾高等法院重審。
大法院認為,“親信干政”案一審二審存在程序問題,認為嫌疑人各項嫌疑等應分別進行審理、宣判,故作出發回重審決定。
此前,韓國前總統朴槿惠因涉“親信干政”案,曾在一審和二審中分別被判處24年和25年刑期並處罰金。
2016年10月24日,韓國JTBC電視台曝光稱,沒有任何官職的朴槿惠親信崔順實,曾收到過包括44份總統演講稿在內的200多份文件,並在總統演講前曾修改過演講稿,由此正式引爆“親信干政”風波。
2017年,朴槿惠遭彈劾下台,不久後被捕。同年4月,韓國檢方以18項罪名起訴朴槿惠,這18項罪名中包括收受賄賂、濫用職權、強迫企業出資等。
2018年4月,朴槿惠“親信干政”案一審宣判,法院判處其24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8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06億元)。同年8月,“親信干政”案二審宣判,法院判處朴槿惠25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00億韓元。
除了“親信干政”案,朴槿惠還涉及另外2起訴訟,干涉選舉案(有期徒刑2年)和國情院受賄案(有期徒刑5年),其中,干涉選舉案已經結案,國情院受賄案仍在上訴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