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性判決!孟加拉結婚登記刪除處女選項
赵挪亚
【文/觀察者網 趙挪亞】
很快,孟加拉國的穆斯林新娘們就不用在結婚證上表明自己是否是“處女”了。
據英國廣播公司(BBC)8月27日報道,孟加拉最高法院於25日判決,命令政府將“處女”一詞從結婚證上刪除,替換成“未婚”。此外,最高法院還命令政府在證書上必須為新郎提供“未婚,鰥夫或離婚”的選項。
對此,該國民權組織對此表示歡迎,稱移除這一“歧視性和羞辱性”詞彙是“歷史性的決定”。
據孟加拉國1974年制定的《穆斯林婚姻法》規定,穆斯林新娘必須從結婚證書上的三個選項中選擇一個來説明自己在結婚時的私人狀況:Kumari (處女)、寡婦或離婚,而新郎則不需要填寫相關信息。而在1961年,孟加拉國就開始在法律層面使用“處女”一詞。
根據聯合國人口機構最新公佈的數據顯示,孟加拉國目前人口約為1.68億,其中89.1%信仰伊斯蘭教。

一名參加婚禮的孟加拉國女性 圖自視覺中國
2014年,包括“法律援助和服務基金會”在內的一系列孟加拉國民權組織,用一紙訴狀將結婚證上的“處女”一詞的條款告上法庭。近5年以來,當地民權組織一直在訴訟,認為“處女”一詞,侮辱了女性,侵犯了女性隱私和尊嚴。
最終,經過5年的時間,法院終於判定,必須將“處女”一詞刪除。
對此,參與整個過程的孟加拉律師納哈爾·卡姆倫表示:“這是一個歷史性的決定,孟加拉國憲法規定,男女必須平等,但在實際中,例如這些涉及到婚姻的文件形式,情況並非如此。。”
而另一名叫做納哈爾·西迪庫阿的律師也表示:“這是一個里程碑般的判決。”她希望,這一判罰能夠改進未來孟加拉國女性的權利。
孟加拉國首都達卡的結婚登記處的職員們,也在迫不及待地盼望着表格形式上的改變。一名叫做阿里·薩卡爾的職員表示,很多人都曾問過他,為什麼在登記結婚的時候,只有男性能不公開自己的情況,而女性卻不行。“我只能告訴他們,我也無能為力,我想以後就不會遇到這個問題了。”
孟加拉國司法、正義和議會事務部長鬍克表示:“我在等待他們下發莊嚴的判決書。我會仔細閲讀每一個字,到時再看看怎麼響應吧。”
不過,在結婚證上刪去“處女”選項以後,孟加拉國在男女平等方面,仍有一段路需要走。
反對女孩童婚的著名援助組織“女孩不是新娘”(Girls Not Brides)的數據顯示,孟加拉國的童婚率在世界上排名第四。有59%的女孩在18歲之前結婚,22%的女孩在15歲之前結婚。

59%的孟加拉女孩在18歲之前結婚 圖自“女孩不是新娘”
根據孟加拉國法律規定,女性法定結婚年齡為18歲,男性為21歲。2017年,孟加拉國議會通過立法規定,如果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認為符合自己的“最大利益”的話可以向法院申請,破例允許18歲以下的女孩由父母指定結婚。
但在這項法律中,既沒有規定可以結婚的最低年齡,也沒有就“最大利益”作出任何解釋。民權組織擔心,此項法律可能導致強姦受害者或懷孕的未成年人與施虐者被迫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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