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對美加徵關税商品清單中重複商品可申請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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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務院關税税則委員會辦公室8月29日消息,經國務院批准,2019年8月23日,國務院關税税則委員會(以下稱税委會)發佈公告,對原產於美國的5078個税目、約750億美元商品,加徵10%、5%不等關税,分兩批自2019年9月1日12時01分、12月15日12時01分起實施。税委會同時發佈公告,自2019年12月15日12時01分起,對原產於美國的汽車及零部件恢復加徵25%、5%關税。就上述措施,記者採訪了税委會辦公室有關負責人。
問:請問企業目前如何獲知自美進口商品的加徵關税税率?
**答:**2018年3月8日,美以保護國家安全為由,在“232條款”項下對多個經濟體原產的鋼鐵及鋁產品分別加徵25%、10%關税,涉及自華進口約30億美元。對此,税委會發布《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中止關税減讓義務的通知》(税委會〔2018〕13號),決定自2018年4月2日起,對美約30億美元商品中止關税減讓,分別加徵25%、15%關税。
2018年以來,美方在“301條款”項下已分三輪五次對我輸美商品實施加徵關税措施,我對此予以堅決反制。第一輪反制,我對美約500億美元商品,分別於2018年7月6日(約340億美元)、8月23日(約160億美元)起分兩批與美方同步加徵25%關税。340億美元清單商品及加徵税率見《國務院關税税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產於美國500億美元進口商品加徵關税的公告》(税委會公告〔2018〕5號),160億美元清單商品及加徵税率見《國務院關税税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約160億美元進口商品加徵關税的公告》(税委會公告〔2018〕7號)。
第二輪反制,我對美約600億美元商品分兩次加徵,第一次於2018年9月24日起與美方同步加徵10%、5%關税,第二次從2019年6月1日起提高加徵税率,加徵25%、20%、10%、5%關税。對於600億美元商品清單,税委會先後發佈了三份公告。目前實施加徵的商品範圍及加徵税率請見最近一份公告,即《國務院關税税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提高加徵關税税率的公告》(税委會公告〔2019〕3號)。
第三輪反制,即8月23日發佈的《國務院關税税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第三批)加徵關税的公告》(税委會公告〔2019〕4號),對約750億美元商品分兩批加徵10%、5%不等關税。對於第一輪、第二輪反制措施中曾暫停加徵關税的汽車及零部件,恢復加徵措施見8月23日發佈的《國務院關税税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的汽車及零部件恢復加徵關税的公告》(税委會公告〔2019〕5號)。
對未列入上述措施範圍的商品,不加徵我為反制美232、301措施所加徵的關税。
問:請問對美加徵關税商品清單中重複出現的商品,如何計算加徵關税税率?
**答:**上述對美加徵關税商品清單中,有部分商品重合。對這些商品,加徵關税税率為各輪加徵關税税率之和。其中,對恢復加徵第一、二輪反制措施關税的部分汽車及零部件,進一步加徵第三輪反制措施關税。
問:請問針對8月23日公佈的兩項措施中的商品,將如何開展對美加徵關税排除工作?
**答:**750億美元商品清單中,有部分和第一、二輪反制措施關税商品範圍重合,已經納入前兩批可申請排除範圍。這些商品如果屬於經審核確定的排除商品,按排除辦法,不加徵我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徵的各輪關税。750億美元商品清單中,未納入前兩批可申請排除範圍的商品,將納入第三批可申請排除的範圍,接受申請辦法將另行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