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已通過醫管局取得“爆眼女”醫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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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9月9日報道,8月11日傍晚有一名女子在尖沙咀警署附近右眼受傷,並送往醫院治療。警方為調查案件,早前曾向法庭申請手令以獲取該女子的醫療報告。
香港警方9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警方曾收到反對醫管局交出女子醫療報告的律師信,感謝醫管局最終交出女子的醫療報告,目前警方正進行審視。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右)見傳媒(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 程朗 攝)
警方強調,由於警方與法庭的申請過程是在宣誓下進行,以法庭手令取得的資料只可用於偵查罪案,故不會公開醫療報告內容,有關資料將與蒐集得到的證據進行比對及合併,可以大致還原當晚發生的情況。
據中國新聞網9日報道,8月11日尖沙咀暴力示威期間,一名女子右眼受傷。暴徒隨即大做文章,在網上斷言該女子是被警方發射的布袋彈打穿眼罩所傷。
但當時現場有媒體拍到女傷者眼罩並無布袋彈,更有人懷疑其傷勢是誤中附近暴徒彈叉發射的鋼珠所造成,但最有力證據之一的眼罩被人私自取走,加上女傷者一直拒絕合作,令警方無法核實受傷原因。
消息稱,警方為釐清事件真相,曾向醫管局索取女傷者的醫療報告,但被醫管局以未獲女傷者同意而拒絕;其後,警方向法庭申請搜令索取醫療報告,因僅列出事發地點涉及衝突事件,無女傷者個人資料,醫管局拒絕向警方提供醫療報告。

圖自“文匯報”
直至上週,警方獲得女傷者姓名及身份等資料,並再度取得法庭搜令向醫管局索取醫療報告時,女子便委託律師去信醫管局,表明反對醫院交出醫療報告;女傷者諸般阻撓警方索取醫療報告的動機,令人質疑是否想隱瞞一些不想被公眾認清的事實,或是想誣告某些人,造成社會混亂。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質疑,女傷者發律師信阻止警方索取其醫療報告是因為報告內容對示威者不利,指做法無法證明其眼部傷勢的成因,“如果報告對她有利,她怎會不公開?”
警方在事件發生後曾多次呼籲女傷者主動就事件報案,令警方可以取得更多資料作調查。
梁美芬指,警方現在已經掌握其身份,是否調查眼部受傷原因不影響警方調查她是否涉及其他犯罪行為,“現時沒有辦法證明,事件可能是子虛烏有,反對派在這個情況下不應該繼續以此事件指責警方犯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