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少女遭誘騙為暴徒“獻身”,香港作家陶傑粉飾
阮佳琪睡不够 玻璃心 脾气冲
【文/觀察者網 阮佳琪】
近日香港行政會議成員羅範椒芬參加節目時,發表“有少女被迷惑誤導後為暴徒‘獻身’”的指控,尤其提到受害者是一名14歲未成年少女,引發軒然大波。
如此嚴重惡劣的事件中,香港作家陶傑卻髮長文將此美化成“兩情相悦”,向涉世未深的青年人鼓吹性自由,縱容酒精與毒品引發的濫交行為,這種荒誕離奇的價值觀輸出激怒不少香港家長。
“有年輕女孩被他人誤導,為男暴徒提供免費性服務。”9日上午,羅範椒芬在參加香港電台英文台節目“Backchat”時,透露了這樣一則讓人難以置信的消息。
羅範椒芬是在回答一名聽眾來信時做出以上表述。這名聽眾在郵件中提到,網上不少爆料信息稱有女暴徒向男暴徒“獻身”。
羅範椒芬當時回應稱,已經證實確有此類事件的發生,她對於這些“被誤導去免費提供性服務的少女”而感到悲哀。

羅範椒芬參加香港電台節目
羅範椒芬是香港廉政公署前專員,也曾擔任過特區政府教育統籌局局長,現為特區行政會議成員。這番有關“少女被誤導為暴徒‘獻身’”的言論立馬遭到了一些人的質疑與指責。
當時同在節目中的另一嘉賓,反對派團體“社民連”主席吳文遠,立刻反駁羅範椒芬的指控,稱“性愛本來就應該是基於愛、免費地進行”,還大言不慚地表示年輕人大可以在暑假期間用各種方法獲得愛情,不需要“藉助”示威活動。
反對派政黨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也指責羅範椒芬身為行會成員散播謠言不負責任,對其喊話如果有真憑實據應盡責協助有關人士報警求助,而非在電台危言聳聽。
香港專欄作家陶傑,昨天下午更是發表長篇大論稱這是“香港男女公民雙方你情我願,無所謂誰誤導誰”,而且在“兩情相悦”下,不存在誤導導致的“免費性服務”,還以已婚人士的婚姻生活舉例證明。
對於在酒精和毒品刺激下發生的濫交行為,他甚至表示只需做好措施即可,“其他一切不必擔心”。

作為一個有一定影響力的公眾人物,忽視暴徒迷惑年輕女性的行為惡劣,還赤裸裸地向涉世未深的青年人鼓吹性自由,縱容暴力遊戲下掩飾的濫交行為,不少香港家長都被陶傑這些極不負責並且帶有煽動慫恿情緒的發言感到震驚。


這番荒誕言論也遭到香港著名導演王晶不能自已的破口大罵。

港媒“點新聞”批評陶傑作為一個以“紳士”形象自居的專欄作家,大肆鼓吹性侵合理化,掩飾暴徒罪行,毫無道德底線。
網友不忍直視的同時,還不忘吐槽陶傑説出這種無恥言論不足為奇,“殊不知其出軌被拍,用廁紙蒙臉的往事?”


陶傑1994年結婚後和妻子育有兩子,但婚後他仍不諱言自己風流成性,還曾表示“婚姻是刑期,要終身監禁,但有時要保釋一下,出去放風、抖氣,但總會回來向監獄長報到。”
2004年,時任香港一家電台節目主持人及東方日報主筆的陶傑,曾被港媒爆料其與不同年輕女子多次出入九龍塘一時鐘酒店。有報道稱,陶傑離開酒店時發現有記者跟拍,為求脱身不惜用廁紙將自己蒙成“木乃伊”模樣只露出雙眼,讓女方阻擋記者車輛掩護自己,最終撲進車內迅速駕車離開。
事後每每遇到記者追問此事,陶傑總以“沒有拍到照片”為由顧左右而言他,但仍逃不過當時的酒店保安對其“熟客”的指證。

港媒示意圖
如今,有關年輕女性被暴徒矇騙洗腦而做出“獻身”行為的議論話題仍在持續發酵。
對於外界質疑,9日下午羅範椒芬回應環球網時再次證實了此事的真實性,她表示自己的一位值得信賴的朋友認識受害者,而且受害者只有14歲系未成年,此舉已經構成犯罪。
她也説,“當然可以理解的是,受害女孩和她的家長都不願意報警。”但羅範椒芬稱,自己也希望藉此警告其他的年輕女孩不要以身犯險。
有港媒通過行政會議秘書處詢問細節,羅範淑芬稱不再多加評論,市民有自由決定是否相信她所説的內容,但呼籲年輕女孩在結識新友時保持警覺,遠離酒精與毒品,有自我保護意識避免被不懷好意之人利用。
大公報今天(10日)的報道中提到,暴徒“英雄化”其暴力行為,以此獲得年輕女性傾慕的情況不在少數,受害少女意識到被騙後追悔莫及,尤其是父母深感痛心。
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主席湯修齊呼籲,家長們不要再做“沉默的大多數”,應主動詢問子女情況,同時做好性教育的指導工作。當前形勢下談論關於“保護子女”的話題,已不再僅僅是遠離暴力,更要遠離由暴力活動引起的吸毒、酗酒、賣淫等活動。
陳樹渠紀念中學校長兼家長的招祥麒也表示,無論“未成年少女被誤導‘獻身’”的消息真假,校方和家長都應提高警惕,對這些活動應避則避,一旦受傷害,終身都生活在陰影中。再不阻止,還會有多少年輕人會被推入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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