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數據庫投入使用,相關人員從業將受限制
轉自封面新聞
9月12日,記者從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瞭解到,成都侵害未成年人利益違法犯罪人員數據庫,於11日正式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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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為了最大限度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限制侵害未成年人利益違法犯罪人員再次密切接觸未成年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2018年10月,成都中院聯合成都市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衞計委、交管局、團市委等7家單位會簽了《侵害未成年人利益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查詢實施辦法》。
數據庫經過近一年的開發調試、數據錄入和應用培訓後正式投入使用。
根據上述《實施辦法》規定,各成員單位可以通過數據庫查詢侵害未成年人利益違法犯罪人員信息,包括因實施性侵、虐待、拐賣未成年人等行為而受到刑事處罰或行政拘留處罰等。
此外,為保護未成年人隱私,未成年被害人的相關信息將不在數據庫中顯示。
今後,幼兒園、小學、初中、幼兒及兒童培訓機構等教育單位、醫療機構、社會救助機構、體育場館、出租車行業等經常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在聘用人員時,可以根據情況向行業主管部門申請並審批後進行查詢,數據庫中的相關信息可作為以上行業單位聘用人員時的參考。
下一步,成都中院將繼續豐富侵害未成年人利益違法犯罪數據信息,完善入庫人員的權利申訴救濟渠道,並在成員單位之間實現信息共享。數據庫還將進一步錄入公安機關行政拘留處罰數據信息,並與檢察機關保護未成年人數據庫進行連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