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包客人吃剩的河粉 她該不該被開除?
據“小強熱線浙江教科”公眾號(ztv4xqrx)9月18日消息,杭州的杜女士跟我們反映,她説自己之前是做餐飲服務員工作的,前幾天,因為一件小事兒,就被開除了。她覺得,這樣的處理對自己來説太不公平了。


之前,杜女士在杭州的萬華國際酒店,做餐飲服務員。 9月6號這天,她突然被領導叫到了辦公室,説自己被開除了,讓她寫辭職報告。突如其來的被開除通知,讓杜女士非常迷惑。經過一番瞭解,杜女士才知道,問題是出在了一盒打包的河粉上。

原來,在8月30號,杜女士曾經從酒店餐廳,打包了一盒河粉帶回家,結果下班時被保安發現了。杜女士説,河粉是當天自助餐客人用餐剩下的,平時大家打包剩飯剩菜回家,是很常見的事情,平時酒店裏的主管經理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杜女士説,以前雖然也有員工,因為私自打包被處罰過,但最多也就是警告或者罰款 30 — 50 元左右,酒店的員工手冊裏,也沒有説處罰就是開除。而且,當時被發現打包的,明明不止自己一個人,現在卻只有她被開除了,她心裏很不平衡。

杜女士是湖北人,從 2014 年開始,就在萬華國際酒店做餐飲服務員,每個月大概 3000 元左右的工資。杜女士覺得,自己在酒店工作了 5 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現在雖然有錯在先,但應該有被提醒和原諒的機會。為了一盒河粉被開除,對自己很不公平。隨後,杜女士帶我們來到了她曾經工作的酒店餐廳。

杭州萬華國際酒店行政總監李敏華告訴我們,杜女士的行為就是盜竊,不管價值多少,都是一個性質。酒店也明確規定盜竊,會給予扣除 100—200元並降職降薪的處罰。但酒店並非單單因為這個原因,就做出了讓杜女士走人的決定。

杭州萬華國際酒店行政總監 李敏華:
部門經理是找她面談的,如果你承認了,我們給到一個處理意見。但是當時她就是一定不承認,那也違反了我們規章制度,你是欺騙了你的上級主管,對酒店的規章制度無視,那我們肯定是要解除勞動合同的。

原來,酒店的員工手冊規定,員工出現不誠實和欺騙行為的,情節較為嚴重,酒店會解除與其的勞動合同。
不過 杜女士解釋説,經理找到她時,問的是有沒有人打包了,因為沒有特指自己,抱着沒被查到的僥倖心理,她就否認了,而酒店因此開除自己,太過苛刻了。對此李總監表示,他們完全是按照酒店的規章制度辦事,合法合規。

因為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被處罰,這樣的類似事件我們之前也報道過。

杭州的一位龔先生,因為在工廠的禁煙區吸煙,按照工廠規定被調職;海爾四名員工因工作時間在公共接待場所午睡,被解除勞動合同。和杜女士一樣,這些員工,都是因為違法了公司規章制度而被處罰或解除勞動合同。
浙江凱麥律師事務所律師 巴菱:
規章制度是公司內部治理的一個問題,只要已經合理告知了員工,員工對這些規定也是知道的。那麼你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公司規章制度裏面只要寫明,這種行為是可以解除勞動關係的,公司的解除行為就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