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漁民被掃射致死,8名菲海警終被判重罪
【文/觀察者網 王慧】
2013年,菲律賓海巡公務船涉嫌開槍掃射台灣漁船“廣大興28號”,導致台灣漁民洪石成被射殺身亡,這一案件又被稱為“廣大興案”。
經過多年審理,台灣“中國時報”19日報道稱,菲律賓馬尼拉地區初審法院18日宣判,8名涉案菲律賓海巡人員殺人罪成立,刑期8至14年。全體被告另須支付民事賠償與精神損害賠償,合計10萬菲律賓比索(約1.3萬元)。但被告律師聲稱,被告只是在執行公務,他們將繼續上訴。
得知判決結果,洪石成女兒洪慈綪直言不會原諒,但尊重判決。她強調,家屬如今最重視的是“洪石成的死值不值得”,台當局能否真正落實保護漁民義務。
當年主導對菲律賓政府堅持強硬態度的前台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18日也在臉書對此判決作出回應,馬英九稱,他為正義初步獲得伸張感到欣慰,但也深刻感慨,在他任內幫漁民爭取到的權益被“一寸一寸要回去”,漁民賴以為生的漁場不斷限縮。他因此喊話蔡英文,“多關心漁民生計,在維護漁權上表現得像個‘政府’,拿出應有的態度。”

2013年,菲律賓海巡隊員持槍掃射台灣漁船 台媒圖
殺人罪成立,刑期為8-14年
2013年5月9日,屏東琉球籍漁船“廣大興28號”在“台菲重疊海域”作業時,遭到來自菲律賓海岸防衞隊巡邏艇上的機槍掃射,65歲船員洪石成(船長洪育智之父)不幸中槍身亡。5月11日,“廣大興”返台後,屏東檢警進行採證,清點出52處彈孔。
隨後雙方互派調查團,菲方將8名開槍的海巡官兵收押,屏東地檢署也以殺人罪起訴8名嫌犯;2014年,屏東地院通過台“外交部”通知菲方8名被告出庭,8人均未到,屏東地院對8名被告發布通緝。
經多次開庭,馬尼拉地區初審法院法官雷耶斯(Eduardo Ramon Reyes)18日上午宣讀判決,8名開槍射擊的菲律賓海岸防衞隊人員被判殺人罪成立,刑期為8年又1天至14年8個月又1天。另外,全體被告須支付5萬菲律賓比索(約6786元)民事賠償和5萬菲律賓比索精神損害賠償。
判決書稱,案中被告追逐漁船“廣大興28號”時,用高速武器射擊船隻,檢方明確確認被告殺人意圖。“被告未提出任何可寬宥情況,能在法律上合理化他們殺害被害者的行為。”
法官指出,被告合謀意圖殺人,在法律上無法合理化殺害受害者行為,以殺人罪將被告定罪的道德確定性無庸置疑。之前開庭時,菲律賓調查局彈道測試發現,8名菲海防隊員對“廣大興28號”共發射108發子彈,有15把涉案槍支。
然而,判決公佈後,律師奎爾(Santiago Quial)聲稱,他們(被告)是在執行公務,“已提起上訴。”
“在維護漁權上要表現得像個‘政府’,拿出應有的態度”
得知判決結果,洪石成女兒洪慈綪直言不會原諒,但尊重判決,強調家屬如今最重視的是“洪石成的死值不值得”,台當局能否真正落實保護漁民義務。
洪慈綪昨天得知結果表示:“尊重菲律賓法院的判決結果,算還給家屬一個公道!”洪慈綪説,雖然依台灣的法律,蓄意殺人所判的刑期不會這麼輕,賠償不會這麼少,但菲律賓有他們的法律,對判決結果雖不滿意但能接受。
洪慈綪説:“父親往生多年了,對方賠錢、關押也彌補不了家屬的傷痛,只徒留家屬的思念與傷悲。”她説,人死不能復生,她要的不是一個民事賠償,是不讓行兇者逍遙法外,更重要的是台當局重視漁民在海上作業的安全和漁業政策,“生命無法用金錢去衡量”。
洪慈綪表示,當初新聞正熱時,台當局派官員、請律師積極協助。六年過去,新聞淡了,台當局好像也忘了,還是記者先打電話告訴她判決結果。

2013年,時任台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探望被射殺的洪石成的家屬,表示一定會向菲律賓討回公道 台媒圖
“讓我失望的是,事件發生六年多來,看不到‘政府’積極維護漁民權益的態度!”洪慈綪表示,希望父親是最後一位不幸的犧牲者,更希望台當局的護漁政策成為常態,讓漁民能在一個安全、安心的環境中捕魚,不要再受人欺侮。
當年主導對菲律賓堅持強硬態度的前台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18日在臉書表示,他為正義初步獲得伸張感到欣慰,但也深刻感慨:“我任內幫漁民爭取到的權益‘一寸一寸被要回去’,漁民賴以為生的漁場不斷限縮。
馬英九還點名蔡英文,要多關心漁民生計,“在維護漁權上表現得像個‘政府’,拿出應有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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