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體使用“綠地哭房女視頻”被索要2000元?當事人道歉:系誤解
郭肖到了秋天,每天都很饿。
【文/觀察者網 郭肖】
近日,一段武漢綠地女業主坐在新房內痛哭,併發問“這房子能住人嗎?”的視頻在社交媒體上流傳,引發熱議。
21日,自媒體公眾號“呦呦鹿鳴”發文表示:自己連發5篇文章替業主發聲、揭露綠地存在的一系列問題且幫助視頻中痛哭的女子維權後,反遭對方索要2000元的版權費,理由是“自媒體用她的眼淚賺錢”,輿論譁然。
昨日(23日),該女子在微博發佈道歉,稱“索要版權費”的行為系自己對自媒體的誤解所致:看到自媒體在文章中稱“讓業主們站出來,不要躲在背後”,以為是自媒體呼喚自己去談版權費。

事情還要追溯到今年4月中旬。
根據“呦呦鹿鳴”的文章,當時,武漢綠地國際理想城3期部分業主給綠地高管李煜發佈公開信,批評其“在項目銷售和交付過程中虛假宣傳、蓄意欺詐而拒絕收房”,比如:某户型中面積約11平米的房間,被硬生生砍掉一半;公然將消防前室納入業主套內面積,包裝為四房兩廳户型中的“第四房”……
4月18日,“呦呦鹿鳴”公眾號發佈了這封公開信,首次替業主們發聲。

到了本月15日,武漢綠地國際理想城4期交房,業主們又發現不對了:衞生間馬桶阻門、油煙機異響、灶外框角變形、房間地板不平……説好的“精裝修”怎麼變成了“驚裝修”?
網傳視頻顯示,一名女業主看到此場景後痛哭,併發問“這房子能住人嗎?”
“呦呦鹿鳴”在公號文章中表示:自己此時決定出手相助。
18日,“呦呦鹿鳴”發佈《致在新房裏痛哭的女子》一文,文中悉數武漢綠地過往存在的一些“騷操作”,指出住户普遍存在維權難的現象,文中使用該女子哭訴視頻(只有聲音)和多張顯示綠地裝修問題的圖片;

“呦呦鹿鳴”究竟有多少粉絲尚無確切數據,但翻閲其過往文章,每篇基本也都能達到7、8萬的閲讀量,10萬+也並不少見;而針對綠地的幾篇文章發佈後,閲讀量均達到了10萬+。
事件隨即引發關注,網友紛紛替當事人鳴不平。
19日,武漢綠地發佈聲明,稱業主出現的問題均已解決,其中特別提到,哭訴地板問題的女業主,“報修當晚即更換了新地板”;

20日,“呦呦鹿鳴”再度發文,認為武漢綠地的相關聲明都是套路:一邊聲明網傳交房問題是“不實言論”,另一邊又在修補好了漏洞後表示“大部分屬實,但均為極個別現象”;


只是,到了這裏,事情突然“跑偏”:痛哭的女業主找自媒體要“版權費”了……
“呦呦鹿鳴”曬出的相關截圖顯示,20日下午,痛哭的女業主認為能夠維權成功是靠自己,並且她是業主當事人,如今,既然自媒體獲得了讀者讚賞,那麼就應該分給她,補償她,否則就是違法,“等着簽收律師函。”



女業主的做法得到了部分網友的支持:未經本人允許將視頻上傳到網上,女業主有權索賠;



另一部分網友則認為,女業主這種做法是典型的過河拆橋;



“呦呦鹿鳴”本人也認為自己遭遇了現代版“農夫與蛇”的困境;
隨後,相關話題在社交媒體上引發討論,@梨視頻 發起的“自媒體幫別人維權需要付版權費嗎?”投票中,認為需要付版權費的和認為不需要付的各佔了30%。

昨天(23日),當事女業主回應稱,索要版權費是出於誤解加上一時衝動,她感到抱歉,同時也覺得委屈。
她在微博發帖解釋稱,自己對整起事件的發展存在諸多誤解:比如一開始看到視頻被曝光後,以為是一個自媒體曝熱點賺錢的商業行為,所以認為索要版權費是理所當然的;又比如,看到自媒體在文章中稱“讓業主們站出來,不要躲在背後”,以為是自媒體呼喚自己去談版權費……
後期的一系列所謂“起訴”、“律師函”的説法皆因種種誤會而起。
其發佈的聊天截圖顯示,業主羣中有人催促她“快去要版權費”。
道歉聲明中,女子還稱,意識到自己錯了,不應該在沒有了解真相的情況下衝動行事,但她也想提醒“呦呦鹿鳴”,發類似視頻的時候希望能夠馬賽克,或者變下音,“我知道您幫助了我,但哭出‘名’,我真的很窘迫。”

今天上午,“呦呦鹿鳴”在微博發帖,透露女業主已經道歉,並表示,自己也在做反省。

那麼,迴歸到整件事上,自媒體的內容構成侵權了嗎?
據澎湃新聞報道,上海漢商律師事務所白翔飛認為,從法律角度來説,自媒體“呦呦鹿鳴”的前述行為不構成侵權,原因之一便是因為該視頻並不屬於法律意義上的“作品”。
肖像權角度來説,該視頻中似乎並未出現女子的肖像,因此也就不存在侵害該女子肖像權一説。
而從著作權角度來説,首先需要成立侵權的前提是業主享有對該視頻的著作權,涉事業主需要提供自己製作了該視頻的證明。
除此之外,享有著作權的前提是該視頻系著作權法上的“作品”,但是本案中的視頻僅僅對客觀情況的拍攝,是對開發商的裝修問題無創造性的彙編,不符合著作權法意義“獨創性”的要求。
女子道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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