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鞍鋼:中國經濟制度的建立,是一個“2-1-2”的過程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胡鞍鋼】
新中國成立之後,到底建立一種什麼樣的基本經濟制度?由什麼經濟所有制成分組成?怎樣找到一種真正符合中國基本國情、適應不同發展階段的經濟模式?如何處理公有制經濟和其他所有制經濟的關係?這些終是中國領導人所面對、所需要回答的基本的問題。也正是經歷了60多年的不斷實踐與反覆試錯,我們才真正確立中國社會主義的基本經濟制度,就是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
這一基本經濟制度在世界上也是十分獨特的,還具有十分強大的優勢,這是因為它能充分發揮多種所有制的各自優勢,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是迄今為止世界各國最具活力和競爭力的經濟制度之一。不過,這並不是一帆風順的,也經歷了先是肯定、後是否定、再來肯定的曲折的、長期的歷史過程,還經歷了“兩條腿走路”轉為“一條腿走路”再轉為“兩條腿走路”的歷史過程。
回顧新中國成立以來不同時期我國經濟所有制結構的發展過程,先後經歷過幾次重大的制度創新,也經歷了先成功、後挫折、再成功、再創新的歷史演變,大體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一、第一個階段是建國初期新民主主義混合經濟階段
這是第一次重大制度創新,即從傳統的半封建、半殖民經濟轉變到新民主主義經濟。劉少奇曾明確提出,在建國初期的經濟條件下,中國不要學蘇聯搞單一的公有制,還是要利用私人資本主義,要允許多元化經濟成分存在。當時毛澤東充分肯定了劉少奇的觀點,並希望提到黨的七屆二中全會上討論[1]。這是中共領導人最早的“混合經濟論”。
當時新中國成立之後,存在五種不同的經濟成分:社會主義國營經濟、私人資本主義經濟、農民和手工業者的個體經濟、合作社經濟、國家資本主義經濟。這是共和國最早期的混合經濟成分共存的時期,其經濟類型表現為一種以私有經濟為主、國有經濟主導、多種經濟成分共存的多樣化混合經濟類型。當時的第一次土地改革和國有化都是相當成功的。其中,國有化也是相當有限的,新政府只是強制性地沒收了官僚資本,將其立即轉變為國有經濟,並沒有限制和消滅私人經濟和資本主義經濟。
當時的《共同綱領》第二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建設的根本方針,是以公私兼顧、勞資兩利、城鄉互助、內外交流的政策,達到發展生產、繁榮經濟的目的。國家應在經營範圍、原料供給、銷售市場、勞動條件、技術設備、財政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調劑國營經濟、合作社經濟、農民和手工業者的個體經濟、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和國家資本主義經濟,使各種社會經濟成分在國營經濟領導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進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
第三十條還明文規定:“凡有利於國計民生的私營經濟事業,人民政府應鼓勵其經營的積極性,並扶助其發展。”《共同綱領》還提出:“有步驟地將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變為農民的土地所有制”,“保護工人、農民、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的經濟利益及其私有財產”。

圖片來自《我們走在大路上》視頻截圖
毛澤東稱這是“統籌兼顧”的方針精神。對私營經濟,他還提出“有所不同,一視同仁”的方針。所謂“有所不同”,就是國營經濟是社會主義性質的,處在主導地位,它和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合作經濟卻不同,要加以區別。但在其他問題上要按《共同綱領》辦事,公私一樣發展,有公無私是不對的,這就是“一視同仁”。劉少奇還提出鞏固新民主主義制度的構想,認為新民主主義經濟是一種過渡性質的經濟,需要10到20年的時間,應當使新民主主義的五種經濟成分各得其所,都有發展[2]。
這些方針是符合中國國情和經濟發展階段的,既不同於西方資本主義的私有制,也不同於蘇聯社會主義的公有制。建立前所未有的新民主主義經濟制度,是中國現代歷史上最大的制度變遷,還有一個需要10到20年時間的逐步適應、不斷鞏固和完善的過程。
但是,剛剛搞了幾年,黨中央和毛澤東就制定了“一化三改”過渡時期的總路線,提出“就是要擴大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制和合作社社員的集體所有制,把農民和手工業者以自己勞動為基礎的私人所有制改造為合作社社員的集體所有制,把以剝削工人階級的剩餘勞動為基礎的資本主義私人所有制改造為全民所有制”[3]。也就是在城市地區實行第二次國有化和集體化,消滅城市私有經濟,削減城市個體經濟,在農村地區實行集體化,消滅農村個體經濟和土地私有制。這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蘇聯理論的影響[4]。
作為第二次重大制度創新的“三大改造”曾打算用三個五年計劃或更長時間完成,實際上於1956年就完成了,既搞得過純過公,又搞得過急過快[5]。可惜的是,後來制定的目標並不是要使五種經濟成分共同和諧發展,而是通過劃分不同的經濟成分,逐步針對性地實施社會主義三大改造。
改造在1956年基本完成,僅從就業角度看,城鎮個體勞動者從1949年的724萬人,到1953年達到高峯,為898萬人,占城鎮就業總數(2754萬人)的32.6%,到1956年又急劇降至16萬人,占城鎮就業總數(3205萬人)的0.5%;私營企業就業人數也從1953年的高峯367萬人急劇減少至1956年的3萬人[6]。此後,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和社會主義集體所有制成了我國國民經濟的基礎。
二、第二個階段是社會主義公有經濟階段
從1956年到改革開放之前是第二個階段,在這一階段我國的經濟主要以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和社會主義集體所有制兩種公有制經濟為主,並視之為社會主義的基本經濟制度,把個體工商户、私營企業視為資本主義。公有經濟佔到國民經濟總量的接近百分之百,非公有制經濟幾乎已經銷聲匿跡。
在“一窮二白”的基礎上、在美國為首的西方制裁封鎖的背景下,我國獨立自主地建立起獨立的、比較完整的工業體系和國民經濟體系。城鎮個體勞動者就業人數在60年代初期曾一度恢復至1963年的高峯,為231萬人,到1977年時僅剩15萬人。即使是在上海、北京、天津等最有條件創造就業的大中城市,也反倒讓成百萬新生勞動力上山下鄉。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單一的公有制不符合中國國情條件下生產力發展的規律,無法在城鄉創造更多的就業,經濟效率低下,影響了經濟的發展。
到1978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僅為3645億元,農村有2.5億貧困人口,城鎮有上千萬待業人員。但是也應當注意到,我國的公有制體制也不是單一的,仍然實行的是混合的公有制經濟。可以説,高度公有制經濟成分如全民所有制也只覆蓋全國就業人口不足五分之一,其他公有制經濟如城鎮集體所有制經濟和農村人民公社經濟的公有制程度的極低水平,是由當時極低的生產力水平所決定的。
不過,無論是在城鎮還是在鄉村,仍然有大量的十分活躍的市場力量,當時被視為“資本主義自發勢力”,如黑市(非法市場)、灰市(準市場)的交易。形象地講,在幅員遼闊的中國,市場的力量總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一旦改革,各種經濟成分就會爆炸性增長。
三、第三個階段是向社會主義混合經濟轉變階段
從1978年改革開放開始,中國的基本經濟制度就發生了逐漸的卻是重大的轉變,從兩種公有制經濟成分向多種經濟成分並存轉變。首先是鄉鎮企業的快速發展,最初是以集體所有制的社隊企業形式,卻是基於市場機制驅動,無計劃指標,無價格控制,無上級主管控制,是極具市場活力的新型經濟組織。其次是個體工商户,1978年時個體工商户占城鎮就業人口的0.16%。從1979年12月中共中央批轉的《關於對原工商業者的若干具體政策的規定》到1980年8月17日中共中央轉發的《進一步作好城鎮勞動就業工作》的文件中都明確指出要“鼓勵和扶植城鎮個體經濟”。
1982年9月黨的十二大報告首次提出發展多種經濟形式的思路,明確了在農村和城市,都要鼓勵勞動者個體經濟在國家規定的範圍內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適當發展,作為公有制經濟的必要的、有益的補充。同年12月全國人大五屆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一條規定:“在法律規定範圍內的城鄉勞動者個體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補充。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1984年10月,十二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指出:積極發展多種經濟形式;全民所有制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經濟的主導力量;集體經濟是社會主義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堅持多種經濟形式和經營方式的共同發展。該決定的發佈使這一時期城鎮個體工商户得到了迅速發展。到1985年,個體工商户占城鎮就業人數的比重達到了3.51%,到1990年為3.60%。

1987年黨的十三大報告對歷史上的錯誤認識作了深刻反省:從50年代後期開始,由於“左”傾錯誤,我們曾經急於求成,盲目求純,以為單憑主觀願望,依靠羣眾運動,就可以使生產力急劇提高,以為社會主義所有制形式越大越公越好。在所有制和分配上,社會主義社會並不要求純而又純、絕對公平。目前,全民所有制以外的其他經濟成分,不是發展得太多了,而是還很不夠。
這表明我們黨對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認識有了重大突破,從“純而又純”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轉向混合經濟體制。為此,該報告明確提出在公有制前提下繼續發展多種所有制經濟。私營經濟一定程度上的發展,有利於促進生產,活躍市場,擴大就業,更好地滿足人們多方面的生活需求,是公有制經濟必要的和有益的補充。
為此,1988年憲法修正案在憲法第十一條增加規定:“國家允許私營經濟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存在和發展。私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補充。國家保護私營經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對私營經濟實行引導、監督和管理。”這為混合經濟中的私營經濟成分的發展開了“綠燈”,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到1990年,私營企業就業人數占城鎮人口就業人數的比重為0.33%,大部分是由個體工商户轉為民營企業。
中國對外開放成為基本國策,不僅打破了全民所有制格局,而且積極吸引更具現代化要素、更具競爭力的外商直接投資企業,也促進了混合經濟的形成。
1984年5月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沿海部分城市座談會紀要》,決定進一步開放大連等14個沿海港口城市,並提出逐步興辦經濟技術開發區。《紀要》提出:放寬利用外資建設項目的審批權限;增加外匯使用額度和外匯貸款;積極支持利用外資、引進先進技術改造老企業;對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及外商投資企業,給予若干優惠待遇;逐步興辦經濟技術開發區;大力發展進料加工出口;調整幾個城市的開放類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對利用外資的計劃指導;在改革方面應當走在前頭。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外資企業法》,為外資經濟的發展提供了法律依據。1987年黨的十三大報告明確指出,中外合資企業、合作經營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也是我國社會主義經濟的必要的和有益的補充。應當切實保護外國投資者的合法利益,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
1979—1982年期間,外商直接投資額為17.7億美元;1983—1985年期間,達到43.0億美元;1986—1992年期間,達到300億美元。外商直接投資額相當於GDP比重由1983年的0.3%提高至1992年的2.3%[7]。1979—1984年,外商直接投資項目累計為3724個;1985—1992年,累計達到87543個[8]。
在這一時期中國並沒有對全民所有制企業和單位實行大規模的私有化,而是採取擴大企業經營自主權,推行企業責任承包制,改變激勵機制,促進這些企業轉型。因此,國有單位就業人數是增長的,但是占城鎮就業人口的比重是明顯下降的,到1990年為60.71%,比1978年的78.32%下降了17.61個百分點。城鎮集體單位就業人口占城鎮就業人口的比重經歷了先上升後下降的過程,到1990年也只有20.83%,比1978年的21.53%略低一點。
這一時期中國逐步從單一的公有制經濟演變為公有制經濟與非公有制經濟共存,形象地講,就是逐步從“一條腿走路”演變為“兩條腿走路”,這就逐步形成了共生共贏的新格局,也產生了這一時期中國經濟高增長的兩大動力。
1993年,我根據1978—1992年的數據得出的結論是:改革以來,取得突破性和實質性的進展之一是非國有經濟迅速發展,打破國有經濟一統天下、獨霸天下的格局,使我國經濟結構發生顯著變化,形成以國有經濟為主、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的混合經濟類型。當時,中國已經形成了兩大類型九種經濟成分。兩大類型是指國有經濟與非國有經濟。九大成分是指:(1)國有經濟(指生產資料歸國家所有的經濟類型);(2)集體經濟;(3)合營經濟;(4)個體經濟;(5)聯營經濟;(6)私營經濟;(7)外商投資經濟;(8)港澳台投資經濟;(9)其他經濟。
不過我還提出了兩類核心問題:第一類問題是私人財產究竟是不是“神聖不可侵犯的”?私人財產是通過自願交換或市場交換,還是通過強迫交換或非市場交換?私人財產權利的排他性(exclusivity)和普遍性(universality)等原則是否被公開承認?私人經濟經營者最擔心的是,他們的私有財產是否像50年代國有化運動那樣再次被“充公”、經濟活動是否被再次“取締”。第二類問題是國有企業與非國有企業是否“公平競爭”?税制、利率面前是否都“一律平等”?[9]
四、第四個階段是發展社會主義混合經濟階段
1992年,以鄧小平南方談話和黨的十四大為標誌,我國社會主義經濟所有制改革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十四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指出:堅持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方針。在積極促進國有經濟和集體經濟發展的同時,鼓勵個體、私營、外資經濟發展。非公有制經濟開始進入蓬勃發展期。1997年,黨的十五大提出,“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初級階段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非公有制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1999年,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了國有企業改革,要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
到2002年,全國城鎮私營企業就業人數達到了1999萬人,相當於1990年的35倍,年平均增長率為34.5%;農村私營企業就業人數也達到了1411萬人,相當於1990年的12.5倍,年平均增長率為23.4%。
在城鎮地區,個體工商户佔就業人數比重從1990年的3.60%提高至2000年的9.23%;私營企業就業人數佔就業人數比重從1990年的0.33%提高至2000年的5.48%;而國有單位就業人數的比重由1990年60.71%下降至2000年的35.00%,城鎮集體單位就業人數的比重從1990年的20.83%下降至2000年的6.47%。
五、第五個階段是形成社會主義混合經濟階段
2003年,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制度,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參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管理和監督體制。我們的評估報告表明,上述任務取得了重大進展。
首先,國有企業現代公司治理結構基本建立,全國90%以上的國有企業完成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多數企業建立了股東會、董事會、經理層和監事會等機構,逐步規範了公司治理結構,一大批國有企業實行了股權多元化,形成了混合所有制的股份有限公司。
國有企業經過痛苦的,艱難的改革之後,進入迅速崛起的黃金時代。改革開放以來,國有企業先後經歷了先下降階段(1978—1997年)、“死而後生”階段(1998—2002年)、重新崛起階段(2003—2013年)的發展歷程。這一時期國有資產總量大幅度增加,國有資本佈局和結構不斷優化,國有經濟的活力和競爭力不斷增強,發展質量大幅度提升,已經同市場經濟相融合[10],一大批國有企業迅速成長為世界級水平企業。
國有企業從户數上看佔全部企業户數的比例較低,但已經成為世界500強企業和世界2000強企業中日益強大的後來者、追趕者、競爭者、創新者。2000年中國大陸有9家國有企業進入世界500強企業,到2014年中國大陸有92家企業進入世界500強企業,其中有83家為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有9家民營企業。國有經濟從“大而全”向“強而精”發展,在關乎國計民生的基礎性戰略產業做強、做精,充分發揮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集中資源發展戰略產業的新優勢,代表着中國企業的集體崛起。

2019年世界500強企業,前五中有三家中國企業,都是國企(圖片截自財富中文網)
其次,非公有制經濟平等參與市場經濟競爭制度基本確立,對大力發展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提出了鼓勵性政策,民營經濟進入大發展的黃金時期。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的數據,全國實有企業大幅度增長,在2002—2013年期間,年平均增長率達到6.90%,其中私營企業增長最快,年平均增長率達到15.00%,私營企業數佔全國實有企業總數比重從35.93%提高至80.43%。在這一時期,個體工商户從2377萬户增加至4436萬户,年平均增長率達到5.84%;全國總計(指實有企業數與個體工商户的總計)由3111萬户增加至5964萬户,年平均增長率達到6.09%。
從創業視角看,不包括農村從事農業勞動力,全國市場經濟主體總計數佔全國總人口比例從2002年的2.42%上升至2013年的4.38%,顯示了這一時期大大地激活了各類市場經濟主體,他們成為創造經濟總量、貿易總量和新增就業的主體。
截至2013年11月底,全國實有企業1503.82萬户(含分支機構,下同),註冊資本(金)95.29萬億元,平均每户633萬元;內資企業1459.19萬户,註冊資本(金)82.97萬億元,平均每户569萬元。其中私營企業1229.3萬户,註冊資本(金)38.26萬億元,平均每户311萬元;外商投資企業44.64萬户,註冊資本12.32萬億元,平均每户2760萬元;個體工商户4400.41萬户,資金數額2.39萬億元,平均每户5.43萬元;農民專業合作社95.07萬户,出資總額1.78萬億元,平均每户187萬元[11]。與2007年6月底相比,私營企業註冊資本(金)總額所佔比重從25.1%增長到40.2%。
這裏僅以規模以上工業中私營企業發展為例。2002—2012年,企業數增長了2.84倍,年平均增長率為14.4%,即使是有大量的私營企業退出市場或破產,但是“出生率”也大大高於“死亡率”,是世界上最高的增長率;資產總額增長了17.4倍,年平均增長率為33.1%,平均每個企業的資產額從1 788萬元增加至8059萬元,可能是世界上企業資產增長最快的紀錄;主營收入增長了22.9倍,年平均增長率為37.3%,同樣也是世界增長最快的;利潤總額增長了40.2倍,年平均增長率為45.0%,可能是世界最高的記錄。
從全國城鎮就業角度看,2000—2012年,個體工商户佔就業人數比重從9.23%提高至15.21%,成為第三大就業渠道;私營企業的就業人數佔就業人數比重從5.48%提高至20.37%,私營企業成為第一大就業渠道;而國有單位的比重由35.00%下降至18.43%,成為第二大就業渠道;城鎮集體單位的比重從6.47%下降至1.59%。
六、國有和民營:兩條腿走路
目前,中國已經形成了十分獨特的社會主義混合經濟。
第一,具有十幾種經濟成分。根據不同所有制性質的投資主體共同出資、相互參股、聯合生產組建的企業,逐步形成了至少11種經濟成分,包括國有單位、城鎮集體單位、股份合作單位、聯營單位、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營企業、港澳台商投資單位、個體工商户,以及未被統計的非正規就業者或自僱者,也包括藝術家、演員、導遊等。
第二,非公有經濟已經成為就業主體、經濟主體和税收主體。這就是為什麼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首次將非公有制經濟與公有制經濟視為“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都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是存在決定了意識,而不是意識決定了存在。這個“存在”就是中國的基本國情,即中國仍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所謂“意識”,就是反映了中國的現實的需求,即為世界1/4的勞動力創造就業崗位,顯然公有制經濟還無法滿足這一基本需求。
非公有制經濟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的重要基礎。目前我國非公有制經濟所佔GDP的比重超過60%,税收貢獻超過50%,就業貢獻超過80%,新增就業貢獻達到90%,約有70%的技術創新、65%的國內專利發明和80%以上的新產品來自中小企業,其中95%以上是非公有制企業[12]。改革開放30多年以來,民營企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大到超大規模,進入了歷史上時間最長、規模最大的“黃金髮展時期”。中國民營企業的發展歷史只有30多年時間,卻是爆發式發展。
從私營企業與國有企業的各自優勢來看,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為例,2012年私營企業的就業比例為14.73%,國有企業的就業比例為8.92%;私營企業的税金及附加比例為23.40%,國有企業為47.13%。顯然,私營企業的主要貢獻是創造就業,特別是小微企業。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發佈的《全國小微企業發展報告》提供的數據,截至2013年底,全國各類企業總數為1527.84萬户。其中,小微企業1169.87萬户,佔企業總數的76.57%。若將4436.29萬户個體工商户視作微型企業納入統計,則小微企業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的市場主體中所佔比重達到94.15%[13]。小微企業已佔市場主體的絕對多數。
為此,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進一步減輕税負、助力小微企業成長,提出將小微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税優惠政策實施範圍的上限,由年應納税所得額6萬元進一步提高,並將政策截止期限延長至2016年底[14]。而國有企業的主要貢獻是創造税收。這樣的話,兩者優勢互補,都對國家作出了各自的重大貢獻。
目前,多種經濟成分的共同發展模式已經形成,體現在:不同經濟類型在主要指標方面有其各自的比重和特點。從就業來看,民營經濟作出了最大的貢獻。從税收來看,國有經濟相對貢獻最大。全社會固定投資方面,國有和民營並駕齊驅。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單位數,國有明顯少於民營,這充分表明了國有和民營的不同定位和特點。在資產、投資、收入和利潤方面,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活力不容忽視,它們也將是未來發展混合經濟的生力軍。此外,民營經濟的利潤和收入之比要高於國有經濟,這也有力地反駁了所謂“國進民退”的觀點。
“東方巨人”的“兩條腿走路”,既不同於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只有公有制經濟的“一條腿”,也不同於西方自由市場經濟主要基於私有經濟的“一條腿”。“兩條腿”走路要大大優於“一條腿”走路,走得穩、走得快、走得長遠。
中國企業,無論它們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都是創造物質財富的主體,使中國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第一大出口國;它們都是技術創新的主體,使中國成為世界第一大發明專利申請國、第四大國際專利申請國。它們都為中國崛起作出了重大貢獻,國有經濟和非國有經濟共同發展才是中國經濟日益繁榮、迅速強大的根本原因和基本特徵。
未來中國經濟的發展,必須根據中國國情,堅持“兩條腿走路”,既要大力發展國有企業,“做大、做強、做優”,還要大力扶植民營企業,“做活、做精、做細”,使“兩條腿”都很強壯,使兩類企業都能健康成長。中國將會形成一個混合經濟的良好發展模式。
中國已經成為世界上企業數最多的國家,大大超過美國和28國組成的歐盟。據統計,歐盟有2070萬家中小企業,美國有500萬家中小企業[15],而中國包括個體工商户在內總計有近6000萬家中小企業。
因此,中國進入一個企業家創業、創新、創造的時代。在我看來,衡量一個企業的好壞,不能從所有制類型去判斷。我認為,好企業與壞企業的劃分標準也十分簡單明瞭,包括:一是技術創新企業與假冒偽劣企業;二是誠信企業與欺詐企業;三是“綠貓”企業與“黑貓”企業;四是勞資兩利企業與勞資衝突企業;五是社會責任企業與社會失責企業;六是基業長青企業與曇花一現企業。凡是滿足了前五個好企業條件的企業就會成為基業長青企業,反之就是曇花一現企業。

【本文摘編自胡鞍鋼教授等著《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4年9月出版,本文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王海龍摘編並供稿觀察者網。】
註釋
1. 參見薄一波:《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上卷,47—49頁,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
2. 參見薄一波:《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上卷,58—61頁,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
3. 《為動員一切力量把我國建設成為一個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家而鬥爭——關於黨在過渡時期總路線的學習和宣傳提綱》,見《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4冊,701頁,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3。
4. 參見龐松:《毛澤東時代的中國(1949—1976)》(一),307頁,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2003。
5. 黃克誠曾談到,我們知道毛澤東是好心,他為人民事業是緊張操心了一輩子的。到晚年,毛澤東的雄心壯志仍然非常之大,想在自己這一生中把本來要幾百年才能辦到的事情,在幾年、幾十年之內辦到,結果就出了一些亂子,犯了理想主義的錯誤。從他的本意來講,還是想把人民的事情辦好,把革命事業推向前進。他為了這個理想操勞了一輩子。(參見唐洲雁:《走近毛澤東》,載《光明日報》,20131223。)
6. 參見國家統計局編:《中國統計年鑑1984》,107、111頁,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1984。
7. 參見國家統計局:《中國統計摘要2013》,69頁,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2013。
8. 參見國家統計局:《中國統計年鑑2013》,243頁,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2013。
9. 參見胡鞍鋼:《從國有化到非國有化》,見胡鞍鋼:《胡鞍鋼集——中國走向二十一世紀的十大關係》,405、419—421頁,哈爾濱,黑龍江教育出版社,1995。
10. 參見《〈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輔導讀本》,85頁,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11. 參見《中國工商報》,2013-12-16。
12. 參見《〈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輔導讀本》,68頁,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13. 參見《經濟日報》,2014-04-04。
14. 參見新華社2014年4月2日電。
15. 參見奧緯諮詢:《2020亞洲金融展望》,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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