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法院:歐盟國家可要求臉書在全球範圍內刪除非法內容
童黎
【編譯/觀察者網 童黎】
歐盟國家的“非法”標準或將適用於全球?
因為如果認定臉書(Facebook)上的內容非法,歐盟國家將不光能要求在本國刪帖,還能命令臉書在全球範圍內禁止訪問“完全相同或等效”信息,即使內容在其他國家並不違法。
而歐洲最高法院昨天(3日)這一最新判決,引來了“言論自由”的質疑,從“沒責任”變“有責任”的臉書表示不服。在猜測“歐洲心血來潮,想制定全球監管標準”的同時,外媒還稱這是“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
值得注意的是,這一裁決結果還不能上訴。
歐洲國家的“非法”適用於全球?
據路透社10月3日報道,總部位於盧森堡的歐洲法院3日裁定,臉書和其他平台可以被要求在全球範圍內刪除非法內容,即使該內容在其他國家並不違法。
2016年,奧地利綠黨前領導人格萊維施尼格-皮斯切克(Eva Glawissing - Piesczek)向該國法院起訴臉書,要求後者刪除一名用户發佈的誹謗評論,並刪除與其“等效”的言論。這些評論稱她是“糟糕的叛徒”、“腐敗的蠢貨”和“法西斯政黨”的成員。

圖自IC Photo
而歐洲法院的裁決是“格萊維施尼格-皮斯切克與臉書(愛爾蘭)”案的最終判決。《紐約時報》指出,這一結果不能上訴。
“歐盟法律並未阻止(一方)要求臉書等主機服務提供商刪除與已認定非法的內容完全相同、以及在某些情況下‘等效’的評論,”歐洲法院在聲明中寫道。
“此外,在相關國際法框架下,歐盟法律並不阻止這類禁令產生全球效應。”
不過,具體操作時需經法院命令,並不適用於用户聲稱某些內容非法的更廣泛投訴。
“沒責任”變“有責任”,臉書不服
路透社評論稱,這是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這一判決意味着,社交平台將被迫查找出被歐盟28國中某國法院認定為非法的仇恨內容,而非像歐盟目前規定的那樣,等待刪帖的請求。
英國《衞報》則報道稱,此後,臉書將受到更嚴格的網絡內容管制。
目前,臉書等主機服務提供商如果不知內容非法,或者一旦發現就“迅速”採取行動,立即刪除或禁止訪問的話,就不需要對其存儲的信息負責。
值得一提的是,9月,歐洲法院剛裁定谷歌不必在全球範圍內執行由歐洲首次提出的“被遺忘權”,可根據適當要求刪除其歐洲搜索結果中的鏈接,不用在其他地區也刪除。
而與谷歌案相比,3日的裁決具有更廣泛意義,因為它可適用於任何社交平台、搜索引擎、寬帶接入服務提供商和拉動在線交易的企業。
臉書則猛烈抨擊這一決定,認為監控、解讀和刪除可能在特定國家非法的言論並不屬於社交平台的職責。
“它破壞了長期以來一個國家無權將其言論法律強加於另一國家的原則。它還為互聯網公司被強加義務打開了大門——主動監控內容,然後解讀其是否與已經被認定為非法的內容‘等效’。”
臉書認為,這要求各國法院對“完全相同”和“等效”在實踐中的含義作出非常明確的定義。該公司希望法院採取適當和慎重的方式,“避免對言論自由產生寒蟬效應”。
“歐洲心血來潮,想制定全球監管標準”
《紐約時報》則提出,這一裁決為歐洲互聯網管理法律的權限設定了新基準,使歐洲國家的刪帖要求適用於全球。
這預示着歐洲制定的互聯網規則將在未來引發爭議,而其他國家也越來越多地設置自己的法律,處理隱私、仇恨言論和虛假信息問題。
這也對臉書等大型互聯網平台造成了打擊,讓它們承擔更多責任,檢查自己網站上的不當行為。
維也納大學隱私與可持續計算實驗室主任瓦格納(Ben Wagner)還稱:“歐洲心血來潮,想制定全球監管標準。”
此外,外界還提出質疑,臉書或其他社交媒體平台要如何不通過搜索所有用户的帖子,而識別出被某一國家認定為非法的材料。
另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道,當事人格萊維施尼格的律師對判決表示歡迎:“與(裁決之後)仇恨帖變少相比,這更多的是提高了意識——我們可以成功地保護自己,這將有助於我們與網絡仇恨言論的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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