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取消期貨公司外資股比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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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證監會網站10月11日消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的決策部署,有序引入優質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境內期貨公司,提高我國期貨行業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經國務院批准,我會於2018年8月正式發佈《外商投資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符合條件的境外投資者持有境內期貨公司股比放寬至51%,三年後不再設限。
今年7月,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宣佈,按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遲”的原則,將原定於2021年取消期貨公司外資股比限制的時點提前到2020年。政策發佈後,我會抓緊做好政策落地實施的相關工作,完善相關配套安排,提升開放環境下的監管能力,有效防範風險。經研究,自2020年1月1日起,取消期貨公司外資股比限制,有關主體可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外商投資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向我會提交行政許可申請,符合條件的境外投資者持有期貨公司股權比例可至100%,我會將依法依規予以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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