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中大女生稱遭警察“性侵” 港警:未接到任何投訴,望事主報案
(觀察者網訊)
10月10日晚香港中文大學舉行的一場對話會上,一名該校女生聲稱自己及其他人遭到警員“性侵犯”及“性暴力”。
香港警方11日對此回應稱,投訴科尚未接到任何有關投訴,已於今早主動啓動調查,呼籲大學協助事主主動聯繫警方,早日找出真相。
香港警方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組總督察張寶月現身11日的警方例行記者會,就相關事件進行説明。

香港警方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組總督察張寶月 港警發佈會截圖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張寶月強調,警方重視相關指控,會以認真專業穩妥的態度,處理所有性暴力案件。
她指出,警方在處理相關內容上有清晰指引,會在盡力保護受害人,防止受害人再次受害的基礎上公平公正調查。具體措施包括安排同性別的警員,在安全私隱的環境中詢問調查,儘快錄口供;在首次與受害人接觸時,介紹相關專業非政府機構來進行危機轉介服務;在不妨礙司法公正的情況下,允許有人陪同事主進行調查;將個案儘快轉交專業調查隊伍跟進等。
張寶月表示,投訴警察科目前尚未接收到任何在新屋嶺拘留中心及葵涌警署有性侵個案的投訴。投訴警察科今早主動啓動調查,通過各種渠道聯絡事主,但暫無響應。
她表示,注意到事主今日對案件有不同説法,事件不同,也牽涉到不同的人員,呼籲大學協助事主儘快聯絡警方,早日找到事實真相。
另據警方記者會消息,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就相關事件表示,投訴科要在獲得昨日(10日)的重要線索及資料後,警方方可主動調查,例如知道對方身分、確認事件的日期、時間、地點,警方才可深入跟進。
江永祥稱,例如“雞姦”、“強姦”是極嚴重的指控,如果警方連當事人都不能尋找,會影響警方是否能做出公平、公正調查。他重申警方有不同措施保護受害人身份,但若對方連基本資料都未能提供,警方又如何能跟進?江永祥懇請涉事的中大學生前來錄口供。

港警臉書截圖
香港警方臉書賬號11日發佈聲明,就10日在中大對話會中,一名女學生聲稱被警員性侵的指控回應稱,投訴警察課今早(11日)已立即啓動調查,並嘗試聯絡事主,但截至目前仍然未能與她聯絡上。
警方非常重視上述嚴重指控,希望事主提供實質證據,讓警方作出公平公正的調查,儘快找出事實真相。
到目前為止,投訴警察課並沒有接獲在新屋嶺扣留中心或葵涌警署被性侵的投訴。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