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保釋期欲赴日韓被拒 法庭:若批准會削弱公眾司法信心
(觀察者網 訊)
此前曾發起非法“佔中”的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在獲得法庭的保釋外出批准後,仍不斷就香港的暴力事件煽風點火。
10月11日,他向香港特區高等法院申請更改“在沒有法庭批准下不得離港”的保釋條件,稱下月要到日本及韓國出席“學術研討會”。但申請最終遭到拒絕,法官稱如果批准其離港,“或將削弱公眾對司法公義信心”。
據香港《大公報》11日報道,戴耀廷今年4月罪成後只服刑約四個月後,獲香港高院批准以10萬元保釋等候上訴,條件包括不得離港。

戴耀廷此前前往監獄服刑 圖自“東網”
但戴耀廷11日通過律師聲稱,雖然暫停教學,但仍有責任繼續研究工作,申請於11月中及11月底離開香港,到首爾及東京參與法律學術研討會。
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指出,戴耀廷沒有非常特殊的理由必須離港,而且是一個已被定罪及判囚的人,出入境自由不能與常人相比,法庭如果批准他保釋期間離港,或會削弱公眾對法庭執行司法公義的信心。最終法官考慮其潛逃風險等因素後,拒絕其保釋申請。
香港律政司代表、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雷芷茗也反對戴的申請,指戴耀廷所説的兩個“研討會”均不關乎重大公眾利益,也沒有證據顯示一旦戴不出席,會對其事業帶來惡性影響,且一般保釋外出等候上訴的案件,均不會允許保釋人離開香港司法管轄範圍,以防他棄保潛逃。
今年4月9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就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佔中九醜”被控“串謀公眾妨擾”、“煽惑公眾妨擾”等6項罪名作出宣判,9人均被判罪成。4月24日,香港法院裁定9人刑罰結果,其中戴耀廷被判有期徒刑16個月。
對於戴耀廷一貫以來的言論,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此前已明確表示,任何有關“港獨”的主張,均不符合“一國兩制”、基本法以及香港社會的整體和長遠利益,都予以強烈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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