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宗侮辱國旗案定罪 法官明言或判監
(觀察者網訊)
香港暴徒上月在沙田公然損毀、踐踏國旗,其中一名涉案青年當晚被捕,被控一項侮辱國旗罪。據《大公報》報道,10月15日該名青年在沙田法院認罪,求情時稱後悔要求法官輕判罰款。法官決定先收取該青年的感化報告才判刑,但強調仍可能判監。
目前被告被保釋至10月29日等待審判。報道指出,本案是近月多宗侮辱國旗案中,首宗定罪案件。

圖自港媒
21歲被告羅敏聰在今年9月22日,連同大批滋事者響應網上號召,到沙田新城市廣場集會。事發日下午3點,有蒙面人將沙田大會堂旗杆一面國旗拆下,包括羅敏聰在內等一班人將國旗帶入新城市廣場三樓中庭侮辱。
羅敏聰與他人一邊高叫口號,一邊將國旗拋高任由它跌在地上後踐踏。還有一部分人噴黑國旗及向其潑灑不明液體,再將國旗從廣場三樓扔落地下。
其後羅敏聰等人把國旗丟入垃圾桶手推車,然後連同國旗推落沙田公園水池,再有蒙面人從水池拾起國旗棄到城門河。
辯方求情稱,被告羅敏聰為供養父母及照顧弟弟,中六畢業後便投身社會,現職冷氣技工學徒。他承認“做錯了事”,希望法庭考慮他無案底,可輕判罰款。
不過法官李志豪決定先收取其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才判刑,法官李志豪還強調案情嚴重,仍有機會判監。
而就在這些暴徒在沙田侮辱國旗的同一天,有數十名愛國愛港人士自發登上獅子山頂,將一面巨幅國旗懸掛在這座香港地標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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