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重拳打擊網紅食品“刷單、炒信”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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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高檢網10月17日消息,最高人民檢察院當天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全國檢察機關、市場監管部門、藥品監管部門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會上有記者提問稱,當前,互聯網銷售形式不斷出新,出現一些現場直播、網紅代言等電商新業態,請問市場監管總局如何保障這些網紅食品安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執法稽查局局長楊紅燦**:**我們對網紅食品現象高度重視。網紅,説到底是藉助互聯網快速傳播的特性進行廣告宣傳,一些食品,餐飲品牌在網絡推廣中,藉由口口相傳、人人轉發而獲得迅速傳播,很多不知名的商家和商品,往往能異軍突起,收到意想不到的營銷效果。當然,我們對正確的使用網紅途徑做宣傳是不反對的。但是,一些商家揣着賺一筆是一筆的思想,把價格定得虛高,卻不太重視商品質量。甚至一些網紅食品,尤其是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西藥成分事件偶有發生,羣眾反映強烈。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執法稽查局局長楊紅燦 圖丨高檢網
在此次專項行動中,我們將對利用網絡、電商平台、社交媒體、電視購物欄目等渠道實施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重拳出擊。一是高度關注“網紅”食品信息,梳理違法犯罪線索。要求電商第三方平台切實履行監管職責,並對“刷單”“假評論”涉嫌違反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刷單”“炒信”的行為,在剛剛説的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都有明確的規定。
二是以食品安全為根本原則,對那些受眾廣泛的食品,進行重點排查,一旦發現不合格食品立即進行立案查處,絕不手軟。三是依法對處罰信息向社會公開,對有問題、有隱患的食品予以及時曝光,從而讓每一個消費者都能心中有數,放心安全地享用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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